三、农业合作化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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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中国的山东》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3260
颗粒名称: 三、农业合作化高潮
分类号: F321.2
页数: 5
页码: 131-135
摘要: 本文记述了随着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不断发展和巩固,中国共产党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广大农村已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到了一九五五年下半年,农业合作化运动逐步走上高潮。
关键词: 山东省 社会主义 农业合作化

内容

随着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不断发展和巩固,中国共产党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广大农村已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到了一九五五年下半年,农业合作化运动逐步走上高潮。
  七月,中共中央召开了全国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毛泽东在会上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认为全国农业合作化存在着大发展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明确提出了“全面规划、加强领导”的方针,要求党的各级组织积极地、有计划地、热情地去领导农业合作化运动。八月,中共山东省委把毛泽东的报告传达到省、地各级党组织,使各地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加快了步伐。
  一九五五年八月十七日,中共山东省委通过了《从一九五五年到一九五八年春农业合作化的发展规划》,规定一九五五年秋到一九五六年春,全省要新发展5万个合作社,到一九五八年底全省合作社要发展到20万个,把70%的农民组织到合作社中,基本上实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合作化,并准备条件在第二个五年计划中实现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化。八月十八日,省委又召开了有1800人参加的县、区委书记会议,研究了各地区的发展规划和实现规划的措施,要求各地应遵照“全面规划,加强领导”的方针,在促进合作化到来的同时,切忌大轰大嗡和“大呼隆”现象,要有准备、有计划、有领导地分批发展,在发展中求巩固。但是,由于会议将前一时期合作社的整顿工作误认为是“右倾”,对其进行了不适当的批判,因而助长了急躁冒进情绪。一九五五年秋季以后,全省各地农村成批地建立起农业生产合作社。数月之间,全省农业生产合作社就由原先的9万个发展到18万个,入社户数由原来占农户总数19%发展到55%。不少合作化基础较好的县,如莒南、文登、广饶、莱阳、寿张等县,基本实现了初级形式的合作化。在初级社大发展的同时,全省还建立了3033个高级社。
  农业合作化运动突飞猛进的发展,大大突破了省委原订的发展规划。为此,一九五六年一月,省委决定有领导有步骤地提前完成初级形式的合作化,要求在一九五六年春耕前,入社农户达到农户总数的70%以上,并组织部分初级社转为高级社,一九五六年秋冬使高级社发展到3万个以上,在一九五七年秋完成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化。
  一九五六年春,全省掀起了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高潮,整乡整村的农民加入了合作社。截至三月,全省已有90%以上的农民参加了合作社,基本上实现了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化。与此同时,通过扩社、并社、建立新社,高级社也成批建立,入社农民已占农民总数的63%。农业生产关系的迅速改变,使农民生产热情普遍提高,掀起了社会主义增产竞赛运动。但各地合作社普遍存在着片面强调粮食生产,忽视副业生产与多种经营的偏向。一九五六年入春以后,农村副业生产大幅度减少,合作社资金发生短缺,加上各部门同时伸手,要合作社出力兴办各种事业,使合作社的资金困难更加严重。此外,在处理国家与合作社、合作社与社员、积累与消费等关系时,许多地区也安排得不够合理,存在着过分集中、统得过死、忽视社员利益的现象。有的社没有按照规定给社员留出自留地,有的社不许社员经营家庭副业,因而挫伤了社员的积极性。特别是有不少社的领导办事不与社员商量,强迫命令,结果使一些本来经过民主协商可以避免的错误一再发生。
  上述问题不仅给农业生产带来混乱,而且也影响了合作社与社员的关系。一九五六年三月,在中共山东省委的领导下,各级党政部门派出1.7万名干部深入农村帮助基层整顿合作社。到六月,全省有7.2万个社基本结束了入社时生产资料的处理工作,建立了财务制度;有6.5万个社初步实行了包工包产、定额管理、季节包工等项生产责任制。七月,在中共山东省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上,省委根据全省合作化的形势,指示各地要切实做好合作社的整顿工作,帮助合作社修订不切实际的计划,改进经营管理,制定合理的劳动定额和包工包产计划,有效地停止生产中的混乱现象。同时,省委还要求各地大力开展副业生产和多种经营,以增加合作社与社员的收入,并指示基层部门不得再加重合作社的负担。
  依照省委的布置,一九五六年下半年的合作社整顿工作,主要是围绕着以下三个方面进行:(1)贯彻互利政策。对农民生产资料作价入社,各地采取依靠群众、民主协商的办法,凡作价基本合理的固定不动,不合理的加以适当调整;在收益分配上,按照兼顾国家、集体、社员三者利益的原则,做好夏季预分,使90%左右的社员收入有所增加。(2)改善经营管理。合作社按照“勤俭办社”、“民主办社”的方针,普遍制定劳动生产定额、包工包产等项生产责任制,合理组织劳动,从而减少支出,增加收入。(3)发展副业生产。针对副业生产下降的情况,各地从农村副业生产的特点出发,采取多种多样的方式,或者由社统一经营,或者由社员个人单独经营,鼓励合作社和社员发展副业生产。
  整顿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后,各地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巩固、提高的基础上,继续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吸收农民入社,并由初级社转为高级社。一九五六年底,全省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民达到1066万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94.4%,其中参加高级社的农户934万户,占农户总数的84.4%。一九五七年,农业生产合作社经过整顿、巩固、提高,由一九五六年的7.3万多个合并为5.1万多个,其中高级社由近3万个发展到近5万个,入社农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96.8%。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标志着个体小农经济已经走上了社会主义集体经济道路,生产资料的个人所有制已经转变为集体所有制。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促进了农业的发展,支援了工业建设。一九五六年春季以后,全省广大农民在中共山东省委“四年超额完成农业增产计划”的号召下,掀起了劳动竞赛运动,使农业生产取得了大发展,提前完成了原定计划指标。
  农业合作化虽取得了上述成就,但也有一些缺点和教训值得总结。在农业合作化的过程中,由于一九五五年七月召开的全国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和九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七届六中全会总的精神是强调反右倾保守,因此“左”的急躁冒进情绪有所滋长。在这种情况下,一九五五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出现了一些偏差:第一,对合作化的速度要求过急,生产关系改变过快,违背了由低级到高级的逐步过渡的原则。当初级社脚跟尚未站稳时,又马上并社升级,不少农户超越了初级社这一关键步骤,“一步登天”地跨入高级社,这对集体经济的巩固带来了不良后果。第二,兴办高级社的时间短促,工作粗糙,不少新建的高级社,实际上只是挂了个牌子,搭了个架子;社内劳动组织、生产责任制、分配制度、财务管理和物资管理制度等,都没有建立起来,经营管理相当混乱。第三,形式过于简单划一。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群众觉悟程度不同,在合作化过程中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典型示范、由少到多、分期分批地发展。而在这个期间,许多地方却采取一个模式、一种速度、整齐划一地向前平推,结果相当多的高级社,超越了生产力发展的实际要求,超越了群众的觉悟程度,超越了干部的经验水平。第四,由于形势发展的太快,办社工作跟不上,未能严格执行入社规定的经济政策,自愿互利的原则执行得很差,损害了中农的利益,挫伤了一部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这些偏差,给以后的农业生产遗留下不少问题。

知识出处

当代中国的山东

《当代中国的山东》

本文记述了山东省的自然环境和行政区划情况,并有着悠久灿烂的古代文明还有反帝反封建的光荣传统。山东省在曲折前进的二十七年中,创造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反动过土地制度改革、抗美援朝及镇压反革命以及“三反”、“五反”的运动,取得了“三反”、“五反”运动的胜利。完成了社会主义的改造,进行了“大跃进”的挫折和国民经济的调整,十年动乱的山东发生过全省大动乱,局势出现起伏以及大反复大倒退的时期。接下来中国山东就进入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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