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国民经济的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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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中国的山东》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3236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国民经济的恢复
分类号: F014.1
页数: 42
页码: 81-12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山东省国民经济的恢复包括争取财政状况的根本好转,土地制度改革、抗美援朝及镇压革命运动,“三反”“ 五反”的运动,国民经济恢复任务的完成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山东省 国民经济 恢复任务

内容

第一节 争取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
  一九四八年九月,济南解放,宣告国民党山东省政府彻底垮台。一九四九年三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山东省政府更名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并于四月十五日迁至济南市。经过三年解放战争的浴血奋战,一九四九年八月,山东全境获得了解放。十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从此,山东和全国一样,进入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的历史时期。
  一、新中国建立时山东的政治经济形势
  新中国建立时,山东的政治经济形势、特别是新解放区的政治经济形势非常复杂,全省人民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全省解放后,腐朽没落的阶级和各种反动势力不甘心自己的失败,仍在千方百计地进行垂死挣扎,以各种方式从事破坏活动,妄图颠覆新生的人民政权。残留在各地的反动党团的骨干分子、特务分子、伪顽军官、惯匪、恶霸、反动会道门分子以及台湾派来的特务,串联勾结,大肆进行窃取情报、造谣、组织暴动、暗杀、爆破等各种罪恶活动。一九四九年,全省尚有残匪421股,6000余人。济南、徐州、北京、天津等大城市解放后,逃归地主、散兵残匪、恶霸等逐渐增多,全省约有10余万人。这些人逃归农村后,到处散布谣言,甚至煽动叛乱,给农村社会治安带来严重危害。一九四九年,全省各地发生多起暴乱、地富复辟、暗杀、放毒、放火、抢劫、偷盗等各类案件,使人民的财产、生命受到极大损失。各种反动势力的猖獗活动,严重威胁着新生人民政权的巩固,阻碍着各项建设事业的恢复和发展。
  广大农村由于受封建主义、帝国主义和国民党长期反动统治与战争破坏,河道失修,山林破坏,土地荒芜,经济处于严重萧条状态。全省解放前,农村连续数年遭到水、旱、病虫等灾害。一九四九年全省又遇到特大自然灾害,138个县中有103个县遭受水灾,受淹土地达1248万亩,占全省耕地面积的15%,受淹灾民约650万人;加上旱、虫等灾害,受灾面积达4800万亩。灾区群众开展了排水治黄、生产自救等运动,克服了不少困难,但由于灾情严重,元气损伤过重,粮食收成一般只有六成左右,部分地区只有三四成。一九五〇年春荒严重时,灾区普遍发生灾民逃荒现象,灾民总数达950万人。
  在连年战争环境下,农村生产力极度低落。一九四九年全省粮食总产量为174亿斤,仅及战前(指一九三七年前,下同)平均水平的81%。另外,棉花比战前减少了6%,花生比战前减少了15%。农村生产力受到的严重破坏,给新中国建立后的山东恢复生产带来极大困难。
  城市工矿企业,在抗日战争时期曾受到日本帝国主义的掠夺破坏。抗战胜利后,又遭受国民党官僚军阀劫收、盗卖和破坏,到全省解放时已是千疮百孔,残破不堪。济南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因交通阻梗,原料匮乏,工商业大批停工歇业,减少了4000余家。青岛在抗战胜利时曾有私营工业1802家,至一九四九年解放时,勉强能维持开工的不到300家。潍坊在战前织染业曾盛极一时,有织户三四千家,月产布10万多匹,后遭日军和国民党军队的进攻破坏,到解放时,织染业仅剩217家。济宁一九四八年解放前夕市内较大的企业,如电灯厂、火柴厂、面粉厂、打蛋厂等全部停工倒闭。工业交通部门,铁路和煤矿受到的破坏最为严重。铁路被接管时,能通车的线路仅占全线的20%;煤矿除坊子、贾汪较完整外,其余如枣庄、新汶、莱芜、淄川、博山、章丘等煤矿的工程设备,有的全部遭到破坏,有的大部遭到破坏。一九四九年上半年,经各方努力,虽然部分铁路和煤矿得到修复,但是铁路运力和煤矿产量均远未恢复到战前水平。
  由于城乡经济凋敝,不少工厂企业倒闭,城市工人和手工业者大批失业。一九五〇年初,失业、半失业和将失业者达7.7万余人。在经济萧条的情况下,投机资本家乘机大肆活动,囤积物资,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牟取暴利。在国民党长期通货膨胀政策恶果影响下,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与一九四八年十二月相比,18种主要商品的物价平均上涨90倍。其中高粱上涨124倍,玉米上涨115倍,大豆上涨102倍,小米上涨101倍,小麦上涨87倍,棉花上涨131倍,棉纱上涨67倍,棉布上涨56倍。物价的急剧上涨,不仅使人民的生活水平跌到战后(指一九四五年以后)最低点,而且破坏了生产的正常秩序,使市场陷入一片混乱。
  总之,由于反动阶级的长期统治和连年战争的破坏,新中国建立时,山东经济已经濒临绝境。
  新中国建立时的山东政治经济形势表明,山东人民面临的任务是十分艰巨的,残破凋落的城乡经济亟待恢复,新生的人民政权亟待巩固,大量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遗留任务有待继续完成。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和省人民政府的任务是:动员与组织全省人民,克服各种困难,有步骤地进行以经济为中心的包括政治、军事、文化诸方面的社会改革和建设,使城乡经济在较短的时期内完全恢复。从当时形势和总任务的要求出发,一九四九年下半年,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制定一九五〇年工作纲要时明确规定了各级共产党组织和政府的具体工作任务和奋斗目标:以城市工作为重点,改造接收官僚资本企业;平抑物价,恢复私营工商业,建立以社会主义经济为主体的新民主主义经济秩序;在广大农村以生产救灾为首要任务,逐步恢复农业生产,在此基础上完成土地改革,消灭封建土地制度,解放农村生产力;为保证经济恢复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了对被打倒的反动阶级捣乱破坏的镇压,肃清各种反革命分子,切实巩固人民民主专政。
  二、没收官僚资本,初步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基础
  山东的社会主义经济在构成上有三个来源:一是没收的国民党官僚资本企业,二是解放区创办的公营经济(包括军需工业、商业、银行等),三是解放初期为适应建设需要投资新建的企业。这三者在恢复时期经过改造、整顿、提高,成为山东国营经济发展的基础。
  官僚资本主义经济是阻碍山东经济发展的。二十世纪初,一些反动政客和军阀开始在山东投资兴办工商企业和银行。到抗战前,山东地方官僚资本已发展到一定规模,控制着一些较大的企业、矿山和银行。抗日战争胜利后,德、日在山东的资本企业,大部分被国民党政府接收,矿山、机械等重工业归入国民党政府的资源委员会系统,纺织、橡胶等轻工业归入国民党政府的中纺系统和兵工系统,帝国主义资本一变而为官僚资本。从此,以“四大家族”为代表的国民党政府垄断了山东的主要工业、交通、商业和金融业,控制了山东经济的命脉。
  没收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为人民所有,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一项重要任务。接收工作从抗日战争胜利后即已开始。一九四五年,解放区军政部门首先没收了烟台、淄博等城市的日营矿山、企业,不久又没收了与日本侵略者勾结的烟台惠通银行、巨丰银行、山东渔网厂等,使这些企业回到人民手中。
  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从一九四八年四月潍坊解放至一九四九年六月青岛解放,各地军管会和人民政府在接收城市的同时,采取“各按系统、整套接收”的方式,先后接管和没收了潍坊、兖州、徐州、济南、青岛等城市的官僚资本,接管范围包括工厂、商店、银行、仓库、船舶、码头、铁路、邮政、电讯等部门。在接管的官僚资本企业中,金融方面有四大银行(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在济南和青岛等市的分行、山东省银行及其各地分行、山东农业银行、金城银行等,工矿方面有属于资源委员会系统的青岛中实有限公司、华北钢铁公司、山东铝公司、招远金矿,属于中纺系统的有青纺公司21个纺纱厂和修配厂,属于兵工系统的有联勤兵工署44兵工厂、海军造船所、新城化工厂,等等。此外,还接管了国民党政府经营的齐鲁公司所属各厂、中国蚕丝公司所属各厂。接管与没收的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企业,主要集中在济南、青岛两市,其中济南64个,青岛59个。一九四九年全省接管官僚资本主义企业82个,其中较大的有济南仁丰纱厂、成大纱厂、济南面粉厂、山东机器厂、致敬水泥厂等。接管工作完成以后,工矿部门在企业中广泛建立起工会组织,大力发动工人群众修复遭受破坏的铁路、矿山、机器设备,使生产很快得到恢复。
  解放区公营经济,是战争时期由革命根据地人民政府创办的。在十余年的根据地建设中,山东解放区逐步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包括工矿、交通、邮电、商业、银行在内的公营经济系统。工业方面,有机器工厂82家,其中规模较大的30余家。商业方面,内贸系统有山东贸易总公司及下属公司、商店80余个,外贸系统有进出口管理局及下属总公司、分公司、事务所25个,商业职工合计9000余人。金融方面,有北海银行及遍布各地的分行、支行、办事处172个。解放区的工业主要有矿山、军工、化工、食品、制盐和医药等行业,其中较大的企业有新华药厂、鲁明纱厂、龙华火柴厂、化学总厂、被服总厂等。解放区的企业在生产关系上完全是新型的。这些企业不仅支援了革命战争,而且还培养了一批技术人才和管理干部,成为后来各地建设事业的骨干力量。
  但是,解放区工业总的来说规模较小,机器设备简陋,技术条件落后,必须经过改造才能适应新时期发展经济的需要。因此,各城市解放后,军工企业开始收缩。一九四九年八月,大部分军工企业奉命结束军工生产,整编转业,由供应战时需要转向民用生产。在转业过程中,原有的37个军工厂整编为第一、二、三兵工厂,有1.6万名职工转向民用生产部门。同时,解放区民用工业也由农村迁到交通比较便利、原料比较丰富的城市和工矿区,与其他企业实行合并改组。经过技术改造,辅导工人学习生产技术和操作方法,解放区企业纠正了因转业而产生的混乱现象,劳动生产力得到提高,生产出了机床、水车等工农业急需的产品,满足了经济建设的需要,同时也为国家积累了大量建设资金。不少企业在合并改组的基础上逐步发展为现代化的工厂,成为机械、化工、医药等行业的骨干企业。
  随着经济建设的逐步恢复,各地政府根据生产和市场需要,从一九四九年下半年起,利用有限的资金,在部分旧企业的基础上,投资兴建起一批新企业,如电极厂、电木厂、制酸厂、硫磺厂、建筑公司等。这些企业的建立,填补了国营工业在一些行业上的空白,使地方社会主义工业体系逐渐完善。
  经过近两年的接管、恢复工作和整编改组工作,社会主义经济逐步壮大,在国民经济中占的比重不断提高。一九四九年国营工业在全省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已占50.3%,国营交通货运量占全省货运量51.2%。据一九五〇年经济调查,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占重工业产值的82.3%,占轻工业产值的63.8%,占交通运输业产值的82%。三项合计,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占73%。在主要物资供应额方面,国营贸易占51.2%,私营贸易占48.8%。以上数字说明,社会主义经济已控制了全省经济命脉,成为山东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接管官僚资本主义企业以后,企业虽然掌握在人民手中,但由于采取了“原封不动”的接收政策,企业内部旧的生产管理一时未来得及加以改造,依旧存在着落后的封建管理制度,如煤矿的“半分制”、“代表制”,工厂的“包工制”、“搜身制”等。有的企业虽然形式上取消了“代表制”,改为小组,但是封建把头改头换面仍在以“组长”的名义操纵控制工人。工人因受封建把头压迫和陈规陋习限制,工作情绪低沉,生产效率很低。更为严重的是,有许多反动党团、封建会道门分子潜伏在企业中兴风作浪,进行各种捣乱破坏活动,影响着企业的生产。
  整编迁并的原解放区公营企业,虽然内部生产关系是新型的社会主义平等关系,但由于受长期战争环境的影响,厂矿管理干部存在着浓厚的军事管理作风和军事共产主义的供给制思想,企业缺乏合理正规的经营管理制度,生产只顾完成任务,不计盈亏,存在着效率低、质量差、废品多、成本高等方面的问题。
  这些情况表明:官僚资本主义企业在接收之后,有待进一步废除封建把头制,清除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实行民主化管理;整编后的公营企业也有待进一步转变经营作风,建立科学的规章制度和经济核算制,实行企业化经营。各类国营企业只有在发动广大工人、实行彻底的民主改革之后,才能真正改造成为新型的社会主义企业。
  一九四九年五月,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召开了第一次城市工作会议。会议针对许多城市未把主要力量放在工业、忽视产业工人的倾向,强调城市工作的重点应放在工矿企业,要求厂矿企业党委树立依靠工人阶级的思想,彻底废除封建制度。这次会议之后,各企业在工人群众中广泛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启发工人的阶级觉悟,树立工人主人翁思想;部分企业建立了有工人参加的工厂管理委员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各地纱厂相继取消了搜身制,煤矿基本上取消了封建把头制度。一九五〇年二月,大规模的民主改革运动正式展开。五月以后,全省工矿企业为支援抗美援朝,掀起了爱国生产竞赛和合理化建议运动,不少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民主管理制度,并制定了技术操作、安全卫生、清理资财、岗位责任、合理化建议、劳动奖惩等条例制度,初步走上了企业化经营的道路。
  一九五一年五月,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召开了第二次城市工作会议。会议总结检查了工矿民主改革和生产改革的情况,指出许多企业的民主改革还很不彻底,工厂管理委员会形若虚设,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生产管理混乱,浪费亏损的现象仍很严重。为此,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国营工矿工作的决定》,要求各地企业通过开展抗美援朝运动,清理企业内的反革命残余势力,实施劳动保护条例等措施,提高工人阶级觉悟,发动工人实行民主改革,改善民主管理,并在此基础上推动爱国主义劳动竞赛,进而改善企业经营,实行经济核算制。第二次城市工作会议结束后,各城市自六月起,有计划、有领导地在国营企业中进行了民主改革“补课”运动。在改革不彻底的企业中进一步废除了旧的不合理的制度,整顿健全了工厂管理委员会和基层工会组织,有步骤地建立起新的经营管理制度和经济核算制度。到一九五二年底,全省约有80%以上的国营企业完成了民主改革和生产改革,转入以增产节约为基本要求的正规化生产轨道。
  三、平抑物价,统一财政经济工作
  全省城市解放后,国民党统治时期形成的通货膨胀、商业投机之风,一直持续不止。物价一日数涨,市场动荡不宁。随着没收官僚资本工作的完成,省人民政府在国营经济提供的物质基础上,在中央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运用经济和行政手段,同投机资本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斗争,并在制止通货膨胀、平抑物价、统一财经等方面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
  在全国物价涨风的影响下,山东全省解放初期出现了三次大的物价上涨,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平抑物价的斗争。
  第一次物价上涨以粮食、棉纺带头,开始于一九四九年六月下旬至七月中旬,各地物价平均上涨57.1%。其中济南上涨65.7%,徐州上涨63.5%,烟台上涨29.65%,德州上涨61.4%。这次物价上涨的特点是,涨势迅猛,全面波及。涨价的原因,是山东的物价低于平、津、沪、宁等城市,货币流入“盆地”,在六月份,沪、宁等地物价上涨后,引起山东各地物价追随上涨;不法商人进行投机,在市场上兴风作浪,囤积物资,哄抬物价,使低物价地区首先发生波动,接着引起各地区物价上涨,迅速波及全省。
  为了制止这次物价上涨,在省财政经济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各地一致行动,采取了如下措施:国营贸易机构在物价高处停止收购,集中抛售粮食、纱布等物资,平抑物价;公营企事业单位停止购存物资,同时为保证部队、机关、企业的资金和供给不受影响,由银行办理折实存款;紧缩财政与银行信贷,停止或收回贷款,催缴纳税;通过交易所加强市场管理,保证正当交易,打击投机倒把活动。据统计,在七、八两月内,济南、青岛、徐州、周村、潍坊及鲁中南地区共抛售粮食5219万斤、面粉15万袋、食油331万斤、棉纱3521件、细布7.5万匹和其他大宗生产、生活物资。各地采取这些措施后,涨风停止,从七月下旬起,物价开始步步回跌,至八月逐渐趋于稳定。
  第二次物价上涨开始于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初,以粮食带头引起浮动,是全省解放后物价波动幅度最大的一次。上涨之风先从城市开始,随后扩展到乡村。从十一月八日至十四日短短的六天中,济南农产品价格上涨80%,工业品上涨65%。全省6种主要粮食平均价格,十一月底比七月底上涨76.7%。猛烈的涨风造成了物资紧缺、正当工商业受排挤、工厂倒闭、市面萧条的局面。
  十一月下旬,在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下,各地相继采取紧急措施,对奸商的投机活动进行回击。工商部门对公私工商业的主要物资实行登记,调查存货,防止囤积;物资部门协助贸易机构从外地调入大批物资,在适当时机集中抛售,以加快货币回笼,控制市场。经过连续数天的斗争,物价从十一月二十五日开始回落,至十二月二日全省城乡的物价回落到预定水平。通过这次平抑物价斗争,投机活动受到沉重打击,不法奸商因积存货物滞销,资金周转不灵,纷纷赔累倒闭。同时,在斗争过程中也暴露出国家财政不统一,物资使用不够集中的弱点。
  第三次物价上涨发生在一九五〇年二至三月份。二月六日,上海纱厂遭到国民党飞机轰炸,生产受到影响,商情再次出现波动。物价涨风从沪、宁由南而北延及山东。当时山东物价虽涨,但由于市场控制权掌握在国营经济手中,交易场内的物价仍较稳定。不法奸商因在交易场无法施展投机伎俩,便转移到小市进行投机活动。于是小市价格失去控制,猛烈上涨。场外价格猛涨,引起场内交易吃紧,有买无卖,结果全部压力都集中到国营商业身上,最后导致交易场内价格随之上涨。至三月上旬,全省24种主要商品的价格比一九四九年底平均上涨168%。
  一九五〇年三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指示,决定统一全国财政经济工作,节约支出,增加收入,缩小赤字,统一管理,彻底稳定物价,争取财政经济状况走向好转。山东为贯彻中央这一决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纠正了过去财政紊乱的现象,初步实现了财政收支的平衡。
  在节约支出方面,省、地、县各级机关进行了机构整编。一九五〇年五月十一日,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和省人民政府分别作出决定,取消胶东、渤海、鲁中南三个地区的区党委和行政公署,将原来的17个专区调整为11个专区。机构精简以后,减少了编制人员和车辆马匹,节约了经费开支,使国库支出减少约三分之
  在增加收入方面,各级机构建立健全了金库、粮库、物资仓库制度。税收、粮款、公粮、物资按时入库,严格开支手续;除省、地方附加收入外,其余税款、粮款与物资,一律交归中央统一使用。
  在现金管理方面,各党政机关、部队、学校、公营企业和合作社均向银行开立帐户,由银行统一管理现金。据当时91个行、处的统计,全省企事业单位在银行开户3991户,存款额占当时存款总额的95%。十一月以后,各级机构又普遍试行现金收支计划,为节约现金和合理使用现金,减少货币投放,制止通货膨胀创造了条件。
  在统一财政经济工作的同时,贸易机构实行了改组,过去一揽子性质的贸易机构改组为各类专业公司。全省共成立了花纱布、百货、粮食、土产、盐业、蛋品、油脂、进出口、煤油等10个专业公司。各专业公司成立后,大力组织调运物资,为统一抛售作好准备。
  根据当时物价上涨的趋势,一九五〇年三月下旬,全省各地开始采取统一步骤,对奸商投机活动进行反击:机关、企事业资金一律实行冻结,金融部门停止贷款,重点吸收存款;税务部门整顿税收,公布补税办法,开征上年冬季营业税;各专业公司大量增设零售网点,扩大零售阵地,集中抛售物资,并下调主要商品的国家牌价,其中20支纱下降20%,棉布下降15%;工商行政部门组织力量检查黑市,取缔投机,对查出的奸商实行严厉制裁。
  采取上述措施后,工商界迫于缴纳税款、公债,纷纷抢吐存货,使社会虚假购买力逐渐消失。四月后,物价开始步步回跌,抢购囤积现象也随之停止,市场出现了货物滞销、供大于求的局面。全省主要商品价格平均指数,四月比三月下降52.4%,五月又比四月下降16.6%。四月下旬后,物价由落转稳,贸易市场开始恢复正常。下半年,各地物价虽然一度又出现波动,但是由于国营经济已经控制了市场,投机资本到处受到打击,失去了活动的温床,物价上涨风很快就被平息下去。
  在全国财政经济走上统一、经济形势逐步好转的形势下,山东各地通过采取一系列经济、行政措施,终于在一九五〇年下半年扭转了长达十余年之久的通货膨胀,稳定了物价,使整个财政经济状况开始走向好转。
  四、调整工商业,争取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
  在财政经济工作实行改组,金融物价趋于稳定后,全省经济出现了一些新情况。由于虚假购买力消失,真实购买力一时尚难恢复,形成了市场货物滞销、资金紧缺的局面。青岛小麦、棉纱成交量一九五〇年四月与一月相比,分别减少了54%和23%。济南面粉、白细布成交量四月与一月相比,分别减少了93%和96%。过去以通货膨胀为温床的工商业失去了经营依托,过去为帝国主义、封建主义服务的工商业产品更无市场,一般工商业因以往生产的盲目性和经营管理落后产品也出现过剩和亏损,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因难。从一九五〇年四月起,各地工业大量停工减产,商业成批歇业倒闭。青岛、济南、徐州、烟台、潍坊5市,四月份工商业减少281户,五月份减少922户,六月份减少1047户。全省火柴销量为产量的50%,面粉销量为产量的40%,卷烟仅及25%。济南纱布、面粉结存数约占产量的60%。
  市场的不景气,使工商业者思想产生混乱,对政府发展生产的政策产生怀疑,一些人甚至失去经营信心,采取抽逃资金、解雇工人、偷卖原料、伪装歇业等办法,将困难推到政府和工人身上。在这种情况下,劳资关系也趋向紧张,全省劳资争议六月份比三月份增加20%。上述情况表明,金融物价趋于稳定以后,山东的经济状况虽然已开始好转,但是还没有从根本上好转;整个经济形势仍存在不稳定因素,仍有很多困难需要克服。
  一九五〇年六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七届三中全会,毛泽东在《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而斗争》的报告中指出:土地改革的完成,现有工商业的合理调整,国家机构所需经费的大量节减,是争取国家财政状况根本好转的三个基本条件。根据全会的精神和部署,中国共产党山东各级组织和人民政府除了积极进行土地改革等项工作外,还用了很大力量调整城市工商业。
  调整工商业,包括调整工商之间、公私之间、劳资之间、产销之间、城乡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为了理顺这些关系,缓和各种矛盾,调整工作主要从调整公私关系、劳资关系、产销关系三个方面进行。
  调整公私关系,就是本着国家对民族资产阶级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在不断巩固社会主义经济领导地位的前提下,给予私营工商业的产、供、销以适当照顾,使私营工商业在发展的同时,接受社会主义的初步改造。工业方面的调整,主要是国家通过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等方式,把私营企业纳入国家计划轨道,使其按国民经济的需要进行生产,并取得正当利润。一九五〇年,省工商部门扩大了向私营工厂的加工订货,委托生产面粉5700万斤、纱万余件、布190余万匹,同时收购纱4800余件、布12万匹。八月以后,粮食、纱布的委托加工量占该业产量的70-90%。商业方面的调整,主要是国家通过经销、代销等方式,在价格政策和经营范围上对私营商业予以照顾,使其有利可图,并在国营商业的领导下,共同为城乡互助、内外交流服务。一九五〇年,省工商部门调整了国营商业零售公司的经营范围,由过去样样都经营改为只经营粮食、纱布、食油、食盐、煤炭、石油等6种商品,专业公司将次要土产、百货大都让与私商经营;在价格政策上也作了适当调整,对批零差价、地区差价、季节差价加以调整,使私营商业取得正当的利润。
  调整劳资关系,就是正确处理在当时条件下的工人与资本家的关系。资本家必须确认工人的民主权力,适当提高工资和福利待遇,不能象过去那样压迫和剥削工人;而工人也不能向资本家提出过高的工资福利要求,以利于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劳资矛盾,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全省有71个行业和249个厂店成立了劳资协商会议,工人主动与资本家订立了362件集体合同和协议,与资本家建立契约关系的职工占职工总数的46%。劳资关系有了契约保证和劳资协商会议之后,能够及时解决劳资双方生产两利等问题,大大减少了劳资纠纷。各城市工会组织配合调整,普遍提出以生产为中心,开展劳动竞赛的口号。广大工人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进行生产,使私营企业的生产面貌得到改善。
  调整产销关系,就是从市场需求的实际情况出发,合理安排公私企业生产比重,克服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七八月间,省工业部门分别召开有公私厂代表参加的全省面粉、火柴、卷烟等专业会议,具体贯彻以销定产的方针,按华东分配数字合理协商分配生产任务,从而使公、私营生产减少了盲目性,逐步走上正常生产的道路。
  随着一系列调整工商业措施的贯彻实施,工商界悲观、紧张的情绪开始扭转。夏秋两季丰收,农民购买力逐渐恢复,东北、华北客商云集山东,大量收购物资。所以,从七月起,全省私营工商业开始逐渐好转,由亏损而保本,由保本而获得合理的利润。在政府发展经济政策的鼓励下,一般工商业者提高了经营信心,增资增产,扩大经营。济南、青岛等城市许多商店重新粉刷了门面,较大的商店还装上了霓红灯,整个市面呈现出复苏繁荣的景象。许多原拟歇业的工商户,撤销了报歇申请,筹划复业。新建厂店也随之增加,从九月至十二月,济南、青岛、徐州、烟台、潍坊5市工商业共实增5378户。产销情况也大为改善,济南工业产品产量,八月份比四月份增加192%,销量增加114%;青岛棉纱市场成交量,九月份比四月份增加184%,细布增加220%。
  工商业好转之后,全省财政工作的中心转移到贸易上,各级政府大力组织国营、合作社及私营商业开展城乡物资交流,举办物资交流大会,鼓励私商贩运,从而加强了城乡之间的贸易联系,使市场更加活跃,工商业更加繁荣。
  随着调整工商业的胜利完成,城乡物资交流的不断扩大,全省财政经济状况取得了根本性好转。一九五〇年全省工业产值为13.5亿元,比一九四九年增长43%,一九五一年又比上一年增长24%;商品零售额一九五〇年为11亿元,比一九四九年增长54%,一九五一年又比上一年增长40%。工商业的恢复使财政状况也明显好转。一九五〇年全省地方财政略有节余。一九五一年财政收入继续增长,收支相抵,全年结余6000余万元。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为完成经济恢复的任务和进行大规模的建设工作创造了条件。
  第二节 土地制度改革、抗美援朝及镇压反革命运动
  一、土地制度改革的完成和农业合作的初步开展
  从一九五〇年下半年开始,山东广大农村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
  土地制度改革,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内容。它的根本目的,是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国家的工业化开辟道路。从政治上看,土地改革就是要打倒以地主阶级为代表的农村封建势力,巩固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
  山东大部分地区是老解放区。在老解放区,土地制度改革一九四六年即已开始,经过一九四七年复查,至一九四九年全省已有72%的地区进行了土地改革。但是,解放战争时期,由于国民党重点进攻和地主阶级疯狂反攻倒算,许多地区的土改成果遭到严重破坏,农民分得的土地重新被地主还乡团霸占。国民党重点进攻被粉碎后,农村经济因战争摧残和连年灾荒而凋敝,全省人民当时不得不集中全力从事生产救灾,土地改革遂暂缓推进。一九五〇年一月,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在《关于施政方针的建议》中提出,结合生产救灾,争取于一九五〇年内在全省完成土地改革任务。但是,由于上半年生产救灾、统一财经工作任务繁重,各地对土地改革只是作了一些典型试验工作,未能全面展开。这样,到一九五〇年年终,全省需要进行土地改革或已完成土改的地区大致可分为:老解放区、恢复区、新解放区、城市郊区四类。各类地区因土地改革的深度不同,情况各不一样。
  (一)老解放区,约有6.4万余村,农业人口约3000余万,占全省农业人口的80%左右,全省解放前大部已实行过土改。全省解放后,有不少地区结合生产救灾,处理了土改中遗留下来的问题(如确定地权、改正成份、补偿中农损失等)。一九四九年年底,多数农民颁发了土地证,结束了土地改革。
  (二)恢复区,约有9000余村,农业人口约400余万,占全省农业人口的11%。这一类地区过去曾进行过土地改革,但在敌人占领期间,成果遭到破坏,地权紊乱。全省解放后,除部分地区进行了反“倒算”与处理地权工作外,多数地区尚未处理地权,封建土地制度尚未完全废除。农民的要求是处理地权,完成土地改革,发展生产。
  (三)新解放区,约有7000余村,农业人口340余万,占全省农业人口的8%。这一类地区过去因受国民党统治,未曾进行土地改革。全省解放后,农民群众经过反霸、减租运动,觉悟不断提高,迫切要求进行土地改革,分配土地。
  (四)城市郊区,农业人口约36万,占全省农业人口的1%。和新解放区一样,这里的农民也迫切要求进行土地改革。
  一九五〇年六月三十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土地改革法》规定,土地改革除没收地主多余土地、耕畜、农具等生产资料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以外,对于地主的其他财产,包括地主所兼营的工商业在内,不予没收。对富农经济采取保护的政策,即保护富农的土地及其他财产。这样做,能更好地孤立地主,保护中农和小土地出租者,保护民族工商业,稳定民族资产阶级,有利于土地改革的顺利完成和农业生产的早日恢复发展。
  一九五〇年夏秋之际,全省自上而下召开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农民代表会议,对土地改革的方针、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八九月间,配合中国共产党内整风运动,全省各地开始有组织地训练土改工作干部,先后轮训了1.7万余名在职干部、2.3万余名乡村干部、1600名知识分子,提高了干部政策水平。同时,为加强新区和恢复区的土改工作,省直属各机关还抽调干部和知识分子组成两个工作队,分赴昌潍、滕县地区帮助工作,以确保各地土改协调发展。各县还建起了县以上土地改革委员会,组织了各种检查组和巡视团,并架通了全省土改电话,使领导部门能够及时了解各地土改进程,给予直接指导。上述工作,使各地完成了进行土地改革的准备工作。
  一九五〇年十月二十日,根据中央制定的方针政策,结合山东的实际情况,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发出《关于今冬明春完成与结束土地改革的指示》。同一天,省人民政府公布《山东省土地改革具体实施办法》。这两个文件规定:凡已基本完成土地分配的老解放区,其任务是确定地权,发展生产,而决不是再来一次土地改革;凡尚未处理地权的恢复区,应在保护过去土地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处理地主、富农倒算占夺的土地,完成土地改革;凡属新解放区和未分配过土地的恢复区,均应遵照《土地改革法》实行土地改革。
  秋收以后,全省土地改革运动正式展开。为了正确执行政策,避免偏差,创造经验,省、专区及县的领导人亲自动手,带领2000余名干部在各地进行典型试验工作。十月底,各专署、县设的20个典型乡结束了试验。从十一月开始,各县采用点面结合、逐步推动的方法,以重点乡为基础,带动外围乡,促使运动由点到面向前发展。每期土改大体都经历了发动群众、划分阶级、没收分配土地、复查总结等阶段。到年底,有3137个乡结束了土地改革。
  随着土地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斗争日趋激化。作为土地改革对象的地主阶级中的少数顽固分子,不甘心交出土地,想方设法对抗、破坏运动。他们或者散布谣言,威胁群众,暗中倒算土地财物;或者引诱、腐蚀农村干部,借宗族关系分化群众,混入基层政权;或者用假典假卖、赠送亲友、转入城市工商业等方式转移应被没收的财产;更有许多恶霸地主与匪特勾结,杀害乡村干部,颠覆乡村政权。
  不法地主的破坏活动,激起农民群众极大义愤,他们强烈要求人民政府严惩这些地主恶霸,支持他们的土地要求。各地采取了有领导地放手发动群众,支持群众斗争的方针。从一九五〇年年底开始,结合镇压反革命运动,大张旗鼓地逮捕和镇压了一批血案在身的地主恶霸。各县相继成立了人民法庭,对地主的不法活动进行了严厉制裁。在镇压反革命运动的推动下,广大农民群众参加土地改革的热情日益高涨,掀起了诉苦、讲理、审判等形式的反封建斗争,申诉了积压多年的血海深仇,揭露了地主阶级的各种不法活动。仅淄博一地,就有45万农民参加法庭审判和斗争大会,农民原告达7万余人,4000余名农民出庭作了控诉,5.2万余名农民同地主作了面对面的讲理斗争。据统计,全省上述形式的斗争以乡为计者约3000余次,以村为计者约6000余次。通过反对封建斗争,打击了不法地主的嚣张气焰,树立起群众优势,为推动土地改革扫除了障碍。
  一九五一年一月,全省土地改革运动逐渐进入高潮,完成并结束土改的乡已达4211个,占乡总数的52%;正在进行土地改革的乡达3464个,占乡总数的43%;城市郊区未开展土地改革的乡也在积极酝酿,着手进行准备工作。二月,运动继续深入,至下旬,昌潍、胶州、文登等专区已基本完成土地改革。三月初,其他地区的土地改革也基本结束,并有三分之一的乡村颁发了土地证。春耕之后,各地农村利用麦收前农隙时间对土地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核查,给分到土地的农民颁发土地证。至此,全省的土地改革运动便基本结束。
  土地改革的胜利完成,成为推动农村一切工作的动力,使整个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土地改革结束以后,农村经济中出现了两种趋向:多数农民分得土地后,因家底薄,缺乏劳力、畜力和生产工具,生产受到一定影响,要求走互助合作的道路,以发展生产;而一部分比较殷实的农民,则希望借助充裕的劳力和生产资料,发展个体经济。针对农民中出现的这两种积极性,中共山东分局根据中共中央通过互助合作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方针,采取积极而又谨慎的步骤,在农村有领导有组织地开展了互助合作工作。
  早在抗日战争时期,山东就有了一定的互助合作基础。当时为解决劳力和生产资料不足,增加生产,支援前线,解放区农民就开始组织农业互助组。互助形式有边御敌边生产、劳武结合的互助组,有农副业结合的互助组,有记工算账的互助组;另外,广饶、博兴等地还出现了土地入股的农业合作社。一九四五年,解放区共有互助合作组织9.2万多个。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大批青年报名参军,支前任务十分繁重,农村劳动力和畜力更为不足。在这种情况下,过去的互助形式已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于是,出现了代耕、支前生产相结合的大变工组。通过变工互助,发动男女劳力参加生产,做到生产、支前两不误。解放区农业互助组织的发展,一方面支援了解放区的经济建设,另一方面也为全省解放后开展互助合作打下了基础,提供了经验。
  全省解放后,各地农村结合生产救灾,在整理原有互助组的基础上,发动灾区群众实行生产互助,抗御自然灾害,恢复农业生产,从而使劳动互助组织取得新发展。一九四九年,全省互助组已发展到近5万个,参加农户达207万,占当时全省农户总数的21.3%。随着土地改革的逐步完成,组织起来的农户也逐步增多。一九五一年全省互助组已发展到83万个,参加农户355万,占全省农户总数的34.8%。此外,惠民、文登、莱阳、沂水等地还建立了14处以土地入股为特征的农业生产合作社。
  当时互助合作组织主要有四种类型:第一种是临时性互助组;第二种是低级形式的常年互助组;第三种是常年固定互助、结合副业与技术的互助组;第四种是农业生产合作社。这种合作社的特点是在私有财产的基础上,农民以土地入股,主要农具、牲畜统一合理使用,分配除给予入股土地、牲畜、农具一定合理报酬外,主要是在共同劳动的基础上,实行按劳分红。生产合作社由于土地实行统一经营,劳动实行合理分工,因而在提高劳动生产率、改进生产技术、积累资金举办农田水利建设、购置新式农具等方面,显示出明显的优越性,农作物产量一般也比单干户高1倍左右。
  为了推动农村开展农业合作,一九五一年九月,中共中央制定了《关于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决议提出,各地开展农业互助合作应本着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和自愿互利的原则,注意防止强迫命令和放任自流的错误倾向。年底,中央把决议下发到各地试行后,山东党政领导机构开始把农村工作的注意力转向农业互助合作运动。
  一九五二年一月,中共山东分局召开了全省第一次农业生产互助合作会议,要求各地在发展、巩固、提高互助合作组织时,必须牢牢掌握提高生产、增加农民收入这一中心环节;严格遵守自愿互利原则,防止不顾实际,追求数量或形式的任务观点。五月,中共山东分局又召开了第二次互助合作会议。会议总结了上半年互助合作发展的情况,批评了运动中放任自流和强迫命令的倾向,决定在重点发展临时性、季节性互助组的同时,有领导地扩大常年互助组,对于农业生产合作社仍采取试办的作法。另外,会议还对互助合作中的组织领导及有关政策重新作了规定和说明。经过两次全省性的农业互助合作会议,中国共产党在农业互助合作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逐步为干部群众所掌握。各地在指导运动开展时,按照会议的要求,纠正了不顾群众觉悟程度的强迫命令的作风和放任自流的作法,保证了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健康发展。
  一九五二年,山东各地农村采取广泛号召、普遍组织、重点指导的办法,首先在春耕抗旱时节,大量发展临时性、季节性的互助组;部分互助合作基础较好的地区,则大量发展常年互助组。
  夏季以后,各地普遍开展了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爱国增产运动。到年底,全省互助合作组织达到113万多个,参加农户550多万,占全省农户总数的52.7%。农业生产合作社由试办初期的14个发展到520个,并由原来的4个县扩展到全省每一个县;互助合作的内容也由农业、副业扩大到林业、渔业和畜牧业。
  二、抗美援朝运动
  一九五〇年六月朝鲜战争爆发后,山东的社会政治形势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和迹象。战争初期,美国出兵的消息曾引起各阶层群众一定的思想波动和混乱,许多群众存在着严重的恐美思想,害怕因此爆发世界大战,害怕美国使用原子弹,而工商界则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崇美思想。与美蒋反共活动相配合,散处于全省各地的匪特、地主恶霸分子乘机大肆造谣,加紧活动,破坏土改和其他各项建设事业,有的甚至串联组织,密谋暴动。农村群众特别是新解放区的一些农民,受谣言迷惑,不敢积极参加土改,有的不敢接受土地,或不敢在新分到的土地上耕种。城市工商业者犹豫彷徨,消极观望,而投机奸商则大量囤积物资,一般市民也竞相存实,致使初步稳定下来的物价再次波动上涨。
  面对严峻的形势,中共山东分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国进行时事宣传和开展抗美援朝运动的一系列指示,向全省人民发出号召,希望各阶层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反对帝国主义侵略战争,保卫祖国;反击省内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以推动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和生产建设等项工作顺利进行。在各级共产党组织和群众团体的带动下,全省城乡首先掀起了反对美国侵略台湾、朝鲜,保卫世界和平的签名运动。一九五〇年十月底,全省共有2100余万人在和平宣言上签字,表达了广大人民群众反对战争、维护和平的愿望。
  十一月五日,全省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纷纷发表声明,一致拥护中国共产党关于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决定,决心以实际行动,从各方面为抗美援朝积极做贡献。此后,全省各界人民组成了“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山东分会”,以统一领导这一爱国运动。在中共山东分局的具体领导下,分会利用各种宣传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在工厂、农村、部队、机关、学校、商店开展时事宣传和学习活动,使广大群众受到一次普遍的爱国主义教育,从而克服了某些群众存在的恐美、崇美心理和少数人的亲美思想,为广泛深入地开展抗美援朝运动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十二月以后,工人、学生、妇女、工商界、宗教界人士相继召开各种会议,并举行了各种规模的游行示威。为了支援国家抗美援朝斗争事业,大批青年工人、农民和学生报名参加了志愿军;一些部门的职工和医务工作者,也踊跃报名参加支前大队。十二月七日,山东首批志愿抗美援朝支前大队,组成两个分队开赴朝鲜前线。与此同时,山东分会还开展了慰劳志愿军以及救济朝鲜难民的活动,城市发起捐献“千元运动”,农村发起捐献“百元运动”。截止一九五一年三月,银行共收到捐款63亿多元(旧币①(1955年2月21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发行新人民币和收回旧人民币的命令》,新旧人民币的比价是1:10000。),下同)。
  一九五一年六月以后,全省又普遍开展了增产捐献活动。六月十日,山东抗美援朝分会举行扩大会议,参加会议的代表当场报捐5架战斗机的献款。济南民族资本的成通纱厂和东源盛染厂各报捐战斗机一架。到八月底,各地已认捐142架飞机款额。积极踊跃的报名参军和捐献热潮,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高涨的爱国
  热情。全省自上而下、从干部到群众普遍订立了个人和集体的切实可行的爱国公约。在工厂企业中,工人开展了爱国主义生产竞赛,仅济南、青岛两市就有174个公私营工厂、6.5万多名职工参加了劳动竞赛。他们的口号是“以工厂为战场,把机器当刀枪”,努力生产,支援前线。
  在农村,抗美援朝运动与反封建的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运动密切结合,成为推动农村社会改革和农业生产发展的强大动力。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农民提高了爱国热忱,积极参加土地改革,并通过整顿巩固民兵组织,对不法地主的破坏活动进行了有力的镇压,树立起群众优势。农民群众的口号是“为了抗美援朝,要粮有粮,要钱有钱,要人有人”。为此,各地农村广泛开展了爱国丰产竞赛。在合作社、互助组的带领下,广大农民加紧生产,作好代耕优属工作,积极交纳公粮。
  在工人、农民爱国热忱的影响下,私营工商业者也积极参加了抗美援朝爱国运动。他们普遍订立了爱国公约,表示要积极纳税,互相监督,不投机倒把,不偷税漏税,如青岛市当时有2840户工商业者提前缴纳了营业税。许多富有爱国心的资本家还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捐献出大量武器款和军需物资,为国家做出了贡献。文化教育界配合宣传,积极从事抗美援朝的创作和教育工作,清除帝国主义遗留下来的旧观念、旧习俗。
  抗美援朝运动,是山东全境解放后第一次全社会的规模空前的群众运动。这期间,除先后派往朝鲜数批慰问团外,全省各界人民共写慰问信3.2万余封,做慰问袋14.3万个,捐献慰问金86.4亿元,捐献武器款2957亿元。山东人民为抗美援朝战争的伟大胜利作出了突出贡献。
  三、镇压反革命运动
  新中国建立初期,山东各地依旧残存着各种腐朽没落的反动社会势力。随着革命和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他们对人民的仇视有增无减,破坏活动变得愈加猖獗狠毒,给人民生命财产和建设事业带来严重的危害。
  解放战争时期,山东是国民党重点进攻的主要战场。在敌占区,反动地主恶霸曾乘机进行疯狂的反攻倒算,残暴杀害农村群众。全省解放后,一些血债累累的凶手尚未受到应有的惩处,并仍逍遥法外,继续作恶。同时还有散布全省各地的散兵残匪约2万余人,武装土匪约400余股,经过一九四九年夏、冬两次清剿,各地土匪仍有200多股。这些土匪到处杀人抢劫,扰乱社会治安,严重威胁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此外反动会道门也有一定力量。一九五〇年初,全省各种类型的会道门共有176种,办道人员1711人,道众约69万人。其中一贯道约18万人,普济佛教会约16万人,圣贤道会约4万人。一九四九年秋,军事管制部门宣布反动会道门为非法,进行重点取缔。从此,他们由公开转入地下,活动方式变得更加隐蔽,常用各种迷信手法散布谣言,蛊惑群众,或与特务分子勾结串通,组织武装,密谋叛乱。另一种反动势力是特务。国民党败逃之际,曾在山东部署了大量特务潜伏,从事地下破坏活动。一九四九年经公安部门大力侦破,共捕获特务2911名,搜获电台62部,清除掉了大批浮在“外层”的特务。但是,各地仍有不少特务潜伏下来,继续进行破坏活动。台湾的国民党特务机构还不断派遣特务到山东,从事各种阴谋活动。一九五〇年五月,国民党武装特务90余人,在胶南县大珠山海岸偷行登陆,被当地军民全部歼灭。
  各种反动势力的破坏活动,给社会治安造成了严重危害。特别是抗美援朝战争爆发以后,他们的气焰更加嚣张,公然刺杀干部,组织地下武装,进行所谓“敌后游击”,大肆破坏经济建设。一九五〇年,全省发生的各类刑事案件是解放后最多的一年,其中杀人、纵火、抢劫、暴乱等重大案件就占总案件的84%。这些情况表明,各种反动社会势力的疯狂破坏活动,已经对新生的人民政权构成了严重威胁,如果不及时坚决地进行镇压,势必会造成更大的社会危害,影响整个经济建设和社会改革工作的进行。
  为此,一九五〇年六月,中共山东分局发出指示,要求各地党政部门克服太平麻痹思想,严厉镇压匪特,严防敌人利用会道门搞破坏活动,加紧侦破反革命分子的破坏阴谋。各地在接到分局指示后,针对反革命分子的活动情况,开展了剿匪、肃特、反霸及取缔会道门工作。一九五〇年镇反工作的重点主要在农村,打击的目标主要是武装匪特。仅下半年,全省共歼灭股匪69股,共破获重大匪特案件72起。在破获的案件中,属于阴谋武装暴动的案件约占半数以上。对于反动会道门,一九五〇年下半年公安部门再次通令取缔,逮捕了一批反动道首,对办道人员实行登记,并在群众中进行宣传教育,揭露会道门的反动性和欺骗性,动员道徒退道。据不完全统计,在几个重点取缔的反动会道门中,经过教育悔过退道的受骗群众达6.1万多人,如连其家属计,退道群众约在10万人以上。
  一九五〇年十月十日,中共中央发出指示,要求各地在镇反工作中,按照“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对反革命分子该抓的抓、该杀的杀、该管的管。十一月,山东各地在接到中央指示后,迅速纠正了在镇反问题上“宽大无边”的右倾错误,加强了对镇反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济南、青岛、徐州等城市先后处决了一批特务和反革命分子,各地结合土地改革运动,镇压了一批恶霸地主。至一九五一年四月底,全省残存的股匪、散匪基本上被消灭。四月后,全省镇反的重点从农村转入城市。四月一日,全省各大、中、小城市统一行动,逮捕并处决了一批潜伏的大恶霸、大流氓;并对反动党团分子实行全面登记,严厉禁止吸毒贩毒,取缔娼妓。五月十日后,全省城乡各地又统一行动,逮捕了一批作恶多端的反动会道门首领。济南、青岛等城市结合宗教改革运动,驱逐了一批披着宗教外衣进行间谍活动的帝国主义分子,取缔了圣母军一类的反动宗教组织。经过七个月大张旗鼓的镇反运动,全省无论农村还是城市、新区还是老区,凡是浮在“外层”的反革命分子均受到了严厉镇压,潜伏的特务也受到了沉重打击。至此,以清理“外层”为主的镇反任务基本胜利结束。
  为了巩固已有的胜利,纠正各地开始萌发的多捕多杀、扩大镇压范围的偏向,保证运动的正常健康发展,中共山东分局根据中央第三次公安会议决定,及时采取了适当收缩的方针和谨慎的政策。自六月起,将捕人批准权一律收回到地委、专署一级,死刑批准权一律收回到省一级;并规定在一段时间内,除现行犯及少数案件外,暂时停止捕人。六月以后,各地农村和城市遵照中共山东分局的指示,对各类积案进行了大规模的清理。八月,各地依据案件清理审定结果,分别宣判了一批案犯,组织犯人进行劳动改造,并对反革命分子实行管制。十一月,各地公安部门根据全省第六次公安会议的决议,在一些镇压不够彻底的地区,继续镇压了一批反革命分子。上述工作结束以后,机关、工矿企业进一步开展了清理“内层”的工作,挖出了一批暗藏很深的反革命分子,使党政部门,工矿企业组织内部更加纯洁巩固。到一九五二年年底,全省范围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便基本结束。
  镇反运动的胜利,沉重打击了土匪、地主恶霸、特务、反动会道门、反动党团等五个方面的敌人,支援了抗美援朝运动,推动了土地改革运动,全省社会治安迅速好转,社会秩序大为稳定。一九五一年全省发案率比一九五〇年下降46.3%,一九五二年又比一九五一年下降31.2%。社会秩序的好转,为各项经济、文化事业的恢复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三节“三反”、“五反”运动
  一、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
  经过稳定物价,调整工商业,私营工商业在政府部门加工订货、贷款扶持的帮助下,不但得到恢复,而且取得新的发展,开业户数和资本额均有很大增加。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主义国营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限制与反限制的斗争日趋尖锐。资产阶级因不能再同国营经济进行公开斗争,便利用国营经济与私营经济的联系,采取隐蔽的方式进行行贿、偷税漏税、盗窃国家财产、偷工减料、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等“五毒”活动,侵蚀国营经济,同社会主义经济争夺领导权。
  各个行业不法资本家施展“五毒”的方式,各有侧重和不同。进出口业以偷税漏税为主。“五反”前,青岛90户进出口商偷税漏税额近226万元,逃汇244万元,盗窃国家经济情报134次。他们通过盗窃外贸机构的业务计划、外汇存底以及内部资料,来进行投机活动。营造业则以行贿、偷工减料为主,如青岛建筑营造业79户私营企业,偷工减料达46万元,盗窃国家资财60万元。他们为了牟取暴利,在修筑国防设施和基建工程时,大肆偷工减料,致使机场出现涵洞淤塞、地基下陷等严重现象。食品、机器、木材、五金及纺织印染等行业的不法资本家,通过行贿勾结政府部门内的某些贪污分子,在承接加工订货任务时,以次充好,以劣顶优,大量掺假作弊,偷工减料,骗取非法暴利。青岛纺织业资本家还集资成立“宾宴春”,专门用以宴请验布人员,拉拢贿赂,包庇其非法活动。至于专事买空卖空,在市场上兴风作浪的投机商,给社会主义经济带来的危害就更为严重。这些不法奸商,或虚设门头,暗中倒卖黄金、贩运毒品;或只凭一部电话和一块招牌,倒卖国家物资;或利用空头押品,骗取银行贷款,假借座商名义组织行商低价抢购物资,囤积居奇,扰乱市场。
  不同城市、不同行业的不法资本家:施展“五毒”的侧重点和表现虽有不同,但归纳起来,都有以下几个特点:(1)利用与国家经济机关、国营企业的业务关系,采取各种卑鄙手法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目的达到后,即在这些人的包庇下,从事各种违法活动。(2)利用国家经济制度上的某些不健全之处和经营管理体制上的漏洞,“钻空子”,“挖墙角”,破坏经济建设。(3)为了掩盖违法活动,表面一套,暗里一套。表面口口声声“拥护共同纲领”,暗里却大肆贪污,私扣税款,侵吞国家资财。
  在资产阶级猖狂进攻和旧社会污毒的侵蚀下,国家机关中的某些工作人员丢掉了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沾染上严重的铺张浪费和官僚主义习气,在生活上追求个人安逸,讲究“排场”;在工作上搞形式主义,漠视群众的意见和疾苦,有些干部甚至利用职权,贪赃枉法,压制群众民主。一些意志薄弱的党员和干部,放松了思想警惕,经不起“糖衣炮弹”的袭击,逐渐腐化堕落,变成资产阶级的俘虏;一些企业的性质逐渐蜕变,名为人民企业,实际上已成为资产阶级的企业。山东建筑公司在贪污分子的包庇下,资产阶级不法分子大肆盗窃倒卖国家资财,给国家造成的直接损失达600多万元。济南煤建公司在“煤荒”严重、木材紧缺的情况下,资产阶级不法分子采用“拉出来”、“打进去”的手法篡夺了公司部分领导权,有组织、有计划地盗窃国家资财,使国家亏损总额达130多万元。
  上述情况表明,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已经给国家经济建设造成巨大危害,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势必会给国家政治和经济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因此,必须对资产阶级的进攻进行反击。
  二、“三反”运动
  山东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是在整编、节约运动的基础上开展起来的。一九五一年十月末,毛泽东在全国政协会议上发出“增加生产,厉行节约”的号召。为了执行中央的决定,十一月三日,省级机关成立了整编节约委员会。十一月八日,该委员会发出关于厉行整编节约的决定,制定出立即停止增设机构和增添人员,停止请客送礼,停止增加汽车,停止增建房屋等十项紧急措施。从十一月十日起至十二月二十日,全省县以上党政军民机关普遍开展了精简节约运动。各地结合精简机构、清理资财等项工作,对机关和干部进行了检查,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现象被揭露了出来。这些现象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1)行政经费和开支严重铺张浪费;(2)计划不周,管理不善,造成国家资财严重损失;(3)一些部门和个人任意占用国家资财,违犯财经纪律;(4)机构重叠,人浮于事,公文旅行,办事迟缓;(5)某些干部蜕化变质,贪污腐化现象严重。检查结果表明,必须进行一场大规模的斗争,才能较彻底地清除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的污毒。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末,省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二次会议指出,要把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作为一九五二年的基本任务。此后,全省县级以上的党政军民机关、公营厂矿企业和大专院校,正式开始了“三反”运动。这场运动经过民主揭发,坦白检举,清除大贪污犯(即打“虎”运动),定案处理,思想建设与组织建设等步骤,于一九五二年八月基本结束。
  运动初期,党政机关和宣传部门进行了广泛宣传,用具体事实向群众说明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的危害,阐明“三反”运动的意义和有关的方针、政策。运动全面展开后,全省参加运动的国家职工达到24万人,通过民主检查和检举揭发,大量“三害”事例被揭露出来。许多贪污分子慑于运动的威力,纷纷交待了自己的贪污行为。当多数中小贪污分子被挖出后,省直属各机关从二月初、农村县级机关自春耕前,陆续转入清除大贪污分子的打“虎”阶段。
  春耕结束后,中共山东分局鉴于一些地区在打“虎”中出现逼供信偏向,指示各地要改变方式,注重掌握材料和事实根据,严禁逼供信。根据中共山东分局的指示,很多县总结经验教训,停止了打“虎”的作法,开始重视“强调证据,不重口供”,从而减少了运动中存在的盲目性和“左”的偏向。四月底,省直属机关的“三反”运动开始转入定案处理阶段。五月,各地按中共山东分局停止群众打“虎”退赃的决定,也相继转入定案工作。
  定案工作开始时,各地较普遍存在主观定案现象,不愿进行细致的核实工作。因此一般地区被定案的贪污分子占有经济问题人数的50%以上,个别地区甚至达到80%。针对这种情况,中共山东分局按照中央和华东局指示精神,对贪污、受贿等行为的界限作了具体解释,对贪污数额的折算标准和折算时间也作了明确规定;并组织了4个检查组,帮助各地加强调查研究,作好定案工作。通过对全部检举坦白材料认真核实查对,许多错案得以纠正,贪污分子的人数比原来减少了20.4%,大贪污犯的人数比原来减少了82.7%。
  在核实定案的基础上,依据“检查从严,处理从宽”的原则,对贪污分子分别给予了不同处分:免予处分的人员占贪污分子总数的71.3%,受到各种行政处分的占18%,受到刑事处分的占1.7%,需要进一步核实处理的约占9%。由于采取了区别对待,“严肃与宽大相结合,改造与惩治相结合”的方针,使相当一部分人得到改过自新的机会;而少数罪行严重的人,则受到了应有的惩处。
  六月,“三反”运动转入思想建设与组织建设阶段。思想建设的内容,主要是要求机关团体内的共产党员和干部开展对资产阶级思想的批判,划清与资产阶级的界限。通过思想建设工作,在清除资产阶级思想对国家机关的侵蚀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使共产党的组织更加纯洁。但是在当时历史条件局限下,对资产阶级思想的批判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庸俗化和过头倾向。组织建设,主要是进行机构整编,调整干部,健全制度。四月中旬以后,省、县各级部门按照政务院颁发的编制标准,对组织不合理的机构进行重新调整,并抽出干部加强工矿企业和财经部门。通过组织建设,将“三反”运动与精简机构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提高了政府机构的工作效率。
  三、“五反”运动
  继“三反”运动之后,全省各地先后开展了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窃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窃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运动从一九五二年一月开始,至八月底基本结束,大体经过宣传酝酿、坦白检举、检查“五毒”、定案处理等四个阶段。参加运动的私营工商业者约计6.4万多人,职工14万多人。
  运动初期,不法资本家表面装作拥护政府号召,暗中却用拉拢、欺骗,甚至造谣破坏等手法,抗拒运动开展。在资本家的影响下,职工存在着种种思想顾虑。他们怕资本家报复,怕解雇失业,怕牵连上自己,怕打破和资本家的“情面”。为了提高职工思想觉悟,揭露资本家的阴谋对抗活动,各级共产党组织与政府部门利用报纸、广播、群众大会等形式,开展了大张旗鼓的宣传教育,用具体事实向职工说明资产阶级“五毒”行为造成的危害。同时,各行各业的工会组织也采用报告会、座谈会、职工会议等方式,在各厂店宣传“五反”运动的目的和意义,向职工反复说明一切违法活动均由资方负责,运动期间不准擅自歇业等项政策规定。
  经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广大职工积极投入运动,纷纷写信检举揭发资本家的不法活动。济南市仅在一月下旬,就收到了3000件检举信,揭发资本家的不法行为。二月,济南、青岛等城市的职工以厂店为单位,召开坦白检举大会,要不法工商户限期坦白自己的违法活动。各地私营企业的职工依靠政府和工会的支持,在坦白检举大会上,同不法资本家展开了面对面的斗争,揭发批判他们的不法行为,形成了一种对不法资本家“围剿”的形势,不少资本家不得不坦白交待自己的违法行为。
  二月以后,个别城市的运动进入检查阶段。各地根据资本家违法程度的不同,将其分成守法户、基本守法户、半守法半违法户、严重违法户和完全违法户五类。通过对资本家分类排队,召开守法户、基本守法户、半守法户会议,宣布区别对待的政策,使多数资本家得到解脱,将严重违法户和完全违法户孤立起来。
  五月以后,各地按照中央颁布的工商户处理标准和办法,按违法情节的轻重,分批对不同类别的不法工商户给予退财补税、罚款、刑事处分等项处理。经过检查定案,全省在“五反”运动中共清查出不同程度的“五毒”工商户5万多户,其中工业2.5万户,商业2.5万户,不法资本家的违法所得共1406.8万元。
  “五反”运动之后,职工群众在厂店中的主人翁地位得到加强,建立了监督生产和经营制度,使企业的生产迅速恢复正常。
  四、“三反”、“五反”运动的胜利
  “三反”、“五反”运动,是继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大运动之后,又一次具有重要意义的政治运动。
  “三反”运动,在思想上,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存在着的旧社会污毒和资产阶级思想做了一次清除,初步克服了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现象,树立起廉洁奉公的风气,机关出现了朝气蓬勃的新气象;在组织上,清除了不法资本家“打进去”的异己分子和“拉出来”的蜕化分子,挽救了一大批误入歧途的干部;在经济上,加强了对经济和财务部门的管理,使国家经济建设避免了重大损失和浪费,为增产节约开辟了道路。
  “五反”运动,在清除不法资本家的“五毒”活动方面取得了重大成绩。它推动了工商界的思想改造;巩固了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正确贯彻了对资产阶级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加强了中国共产党内外的民主团结;并通过工人监督生产为以后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条件。
  在“三反”、“五反”运动中,曾一度出现了一些“左”的情绪和主观主义倾向,如各地发生了不同程度的逼供信和盲目退赃现象;只强调对资产阶级打击、限制的一面,而忽视了团结、利用、改造的一面。尽管如此,“三反”、“五反”运动的成就是主要的,通过运动,打退了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为以后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扫清了道路。
  第四节 国民经济恢复任务的完成
  新中国建立以后,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山东人民以恢复和发展生产为中心任务,通过开展各项社会改革运动和增产运动,到一九五二年,胜利完成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工作。一九五二年全省工农业总产值达到60.9亿元,比一九四九年的32.5亿元增长了47%,比历史最高水平的一九三六年增长了50%。在工农业生产恢复和发展的基础上,全省财政收支也同步增长并达到了平衡。一九五二年,财政收入达到7.6亿元,比一九五〇年增长72.3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达到近3.9亿元,比一九五〇年增长2.1倍;财政支出达到近3.2亿元,比一九五〇年增长2.2倍;收支相抵,全省地方财政净结余7100万元。财政平衡既稳定了市场物价,也为经济建设和文化教育事业的恢复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一、农业的恢复和发展
  新中国建立前夕,山东农业经济已濒临绝境。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从当时农村灾情严重、生产萧条的状况出发,首先把生产救灾作为一切工作的中心。一九四九年下半年,全省动员70余万人,完成了黄河春修工程、导沐第三期工程及泗河改道、临黄复堤、北运河复堤等项工程,并修治了宣惠河、徒骇河、双山河、淄阳河、白浪河、泗河、紫文河等为害较重的河流。受淹地区农民采取挖沟排水等措施,救出90%的水淹地,进行了补种。为了支援灾区生产救灾斗争,各地政府向农民发放了大量贷款、救济粮,城市人民也积极捐募钱物帮助灾区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城乡人民共同努力,广大灾区人民终于战胜了一九五〇年的严重春荒。
  生产救灾工作完成以后,中共山东分局和省人民政府制定了以恢复生产、提高农民生活为基本内容的农业生产总方针。根据这一总方针,农业部门又在不同发展阶段提出了相应的具体方针和任务。一九五〇年的方针是:以恢复为主,增产粮食,扩大植棉面积,在战胜灾荒的基础上精耕细作。一九五一年的方针是:争取农业生产恢复和超过战前水平。一九五二年的方针是:开展互助合作运动和爱国丰产竞赛运动,集中力量提高农作物单位面积的产量。根据上述方针,这期间各地农村采取了一系列生产建设措施,逐步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使奄奄一息的农村经济重新获得了生机。
  生产建设措施以兴修水利、改造农业生产技术为重点。在兴修水利方面,人民政府根据全省春旱、秋涝、晚秋又旱的特点,从当时经济技术的实际条件出发,在治理主要河流的同时,引导农民开展了群众性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一九五〇年至一九五二年,全省以打井灌溉为主的水利建设发展很快。一九五二年底,全省有水井160万眼,比一九四九年增加了80%。同时,政府还在部分地区有重点地建设了一批自流灌溉工程。山区人民结合水土保持工作,三年中共挖山泉3.3万多个,修蓄水池4.1万个。从一九五〇年到一九五二年,在兴修水利方面,全省累计共完成土方2.3亿方,石方587万方,投资总额达7270万元。
  在改进农业生产技术方面,各地农村在推广深耕、冬耕的同时,建起了种子管理推广机构,推广优良品种。一九五二年小麦、秋粮、棉花的良种播种面积,分别占播种总面积的24%、11%和49%。此外,各地还大力进行了农具增补和改进工作。到一九五二年,共增补旧式农具1000万件,推广新式农具36万件。为了帮助农民克服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三年内国家共发放农贷1.67亿元,占贷款总额的10.4%。
  在人民政府的扶持和广大农民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土地改革、农业互助合作和一系列恢复生产措施,一九五二年,全省农业生产已基本恢复并超过战前历史最高水平。这一年,全省农业总产值达到40亿元,比一九四九年增长73.3%,超过战前水平22.2%;粮食达到23980万担,比一九四九年增长37.8%,超过战前水平29%;生猪达到527万头,比一九四九年增长94.5%,超过战前水平29%;大牲畜达到464万头,比一九四九年增长19%,接近战前水平。另外,烤烟、果品、蚕茧、水产品也比一九四九年有了成倍增长。农业的恢复和发展,为全省整个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的恢复和发展
  新中国建立后,为恢复城市经济,各级人民政府在没收官僚资本主义企业、改组解放区公营企业的基础上,初步建立起地方国营经济体系;并通过民主改革、生产改革,废除了企业中旧的生产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新的生产管理制度,使企业开始按计划生产。私营工商业依靠国家贷款扶持、加工订货和一系列调整措施,也逐渐获得恢复和发展。“三反”、“五反”运动后,私营工商业不利于国计民生的一面进一步受到限制,而有利于国计民生的部分则在政府鼓励下取得新发展。
  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后,为了支援志愿军作战和国家经济建设,全省各城市先后开展了群众性的爱国生产竞赛和增产节约运动。工人阶级以前所未有的主人翁态度,发挥了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改进生产工艺和工具设备,提出各项合理化建议,创造出许多新的工作法和生产记录,并涌现出一大批劳动模范。一九五二年,在劳动模范的带动下,各厂矿企业开始大力推广先进的生产经验和工作方法。煤矿实行了新法采煤及快速掘进法;纺织业普及推广了郝建秀工作法和新式织布法;机械工业推广了高速切削等方法;电力工业推广了快速检修法和巡回检修法;铁路建筑等部门相继采用了一些新的工作法。随着先进生产经验和工作方法的推广采用,工矿企业减少了成本损耗,工人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一九五二年与一九四九年相比,主要工业部门的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了47.2%,生产取得迅速发展。
  一九五二年全省工业生产总产值达到20.9亿元,比一九四九年增长了121.2%,平均每年增长30.3%。工业产值的大幅度增长,初步改变了工业在全省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一九五二年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占的比重已由一九四九年的29.1%上升为34.3%。在工业生产中,消费资料的生产增长了2倍多,生产资料的生产增长了2.6倍。由于生产资料生产的增长速度快于消费资料生产,生产资料生产在工业中占的比重由一九四九年的22.6%上升到26.9%。一九五二年与一九四九年相比,冶金工业增长156.2%,煤炭工业增长72.9%,化学工业增长134.2%,机械工业增长193.6%,纺织工业增长89.6%,食品工业增长218.9%。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主要工业品的产量也有很大增长。一九五二年与一九四九年相比,钢产量由105吨发展到3619吨,钢材由634吨发展到1.7万吨,原煤由169万吨发展到362万吨,发电量由2.09亿度发展到3.48亿度;另外,棉纱增长了148.3%,棉布增长了109.9%。工业产品大量增加,不仅丰富了市场,支援了农业生产,而且加速了整个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恢复时期,工业贯彻了优先发展社会主义工业的方针。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挤出有限的资金,用于国营企业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作。三年中全省基本建设投资总额为2.34亿元,其中用于生产性建设的投资占总额的72.8%。随着新增固定资产和生产能力的增加,社会主义工业在全省工业中的比重不断增大。一九五二年国营、地方国营、合作社营及公私合营工业在全省工业中的比重,由一九四九年的57.4%上升到71.4%。私营工业虽然也取得相应发展,生产总值一九五二年比一九四九年增长了52.8%,但是在全省工业中的比重却在下降。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的增长,为改造私营工业,引导其走社会主义道路创造了条件。
  恢复时期,交通运输业也取得了较大的发展。解放战争时期,山东铁路几乎全部遭到破坏。山东全境解放后,为了支援全国解放战争,各地对铁路进行了大力修复。至一九四九年七月,胶济、津浦两铁路相继修复通车。同时,各地还对受战争破坏的公路进行了修复。至一九五二年,全省通过修复旧路、兴建新路,公路行车里程达到7669公里,比解放前增加2.4倍。随着铁路、公路的修复和兴建,货运量也有了很大发展,一九五二年铁路和公路货运量分别比一九四九年增长77.2%和5.2倍。
  恢复时期,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通过吞吐物资,调剂供求,平抑物价,打击投机商,扶持正当私营商业,大大活跃了城乡市场贸易,使市场商品流通量迅速增长。一九四九年全省商品零售总额为7.18亿元,一九五二年达到19.95亿元,三年中增长了1.8倍。在利用、限制、改造私营商业的斗争中,国营商业日益发展壮大。一九五二年全省国营及合作营商业机构发展到1.6万多个,农产品收购总额比一九四九年增长了5倍。
  三、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与人民生活状况的改善
  随着全省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文化教育事业取得了很大进步,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
  新中国成立前,山东80%以上的人口是文盲,其中农村中的文盲约占90%以上。整个教育带有浓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色彩,教会学校和农村私塾在城乡教育中占很大比例。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在继续发展巩固解放区教育的同时,接管、恢复了新解放区各类公、私立学校。随后,又借助解放区和苏联的教育经验,对旧教育进行初步改造,努力清除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教育遗毒,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的教育体系。在此基础上,政府有关部门又进一步对各类学校进行了整顿、调整和改革。
  首先进行了院系调整工作。这一工作从一九四八年即已开始,至一九五一年,经过数次合并,原有各院校合并成为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学院、山东医学院、山东农学院、山东工学院等5所高等院校。一九五二年下半年,省人民政府第六次扩大会议制定出《高等学校调整方案》,成立了华东局高等院校院系调整委员会山东分会。经过有组织的调整,在发展学院、加强综合性大学建设的基础上,增强了工业和师范专业的设置。其次,对中等教育进行了整顿。恢复时期,山东人民政府先后召开了两次全省中等教育会议,制定了各类中等学校的发展方针和任务,确定了使学生智、德、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宗旨。中等教育的整顿改革,促进了其他各类教育的发展,使山东的整个教育面貌出现了崭新的气象。一九五二年全省各类在校学生数近470万人,比一九四九年增加了近1.4倍。
  恢复时期,社会就业大量增加,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全省职工人数由一九四九年的36.5万人增加到一九五二年的75万人,职工年平均工资由276元增加到362元;农民收益也比解放前有很大提高。一九五二年,全省城乡人民平均消费额由一九四九年的45元增加到70元。医疗卫生条件也获得改善,一九五二年全省卫生事业机构由一九四九年的288个发展到1879个;各类医院床位数由2959张发展到1.8万多张。
  总之,恢复时期各项建设事业所取得的成就,初步改变了山东国民经济的旧面貌,使整个社会出现了欣欣向荣的景象。

知识出处

当代中国的山东

《当代中国的山东》

本文记述了山东省的自然环境和行政区划情况,并有着悠久灿烂的古代文明还有反帝反封建的光荣传统。山东省在曲折前进的二十七年中,创造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反动过土地制度改革、抗美援朝及镇压反革命以及“三反”、“五反”的运动,取得了“三反”、“五反”运动的胜利。完成了社会主义的改造,进行了“大跃进”的挫折和国民经济的调整,十年动乱的山东发生过全省大动乱,局势出现起伏以及大反复大倒退的时期。接下来中国山东就进入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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