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伪“治安强化运动”与德县日伪当局有关活动拾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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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州文史第十辑》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3025
颗粒名称: 日伪“治安强化运动”与德县日伪当局有关活动拾零
分类号: K295.23
页数: 12
页码: 147-15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日伪“治安强化运动”与德县日伪当局参与“治安强化运动”有关活动拾零的具体情况。
关键词: 德县 日伪 治安强化运动

内容

1941年3月至1942年12月,日伪先后推行了5次大规模的“治安强化运动”,将华北地区划分为“治安区”(即敌占区)、“准治安区”(即敌我争夺区)、“非治安区”(即抗日根据地)。对“治安区”,以“清乡为主”,实施保甲制和连座法;对“准治安区”,以“蚕食为主”,加强特务活动,强迫百姓接受伪化;对“非治安区”,以“轮番扫荡为主”,实行杀光、烧光、抢光的“三光政策”,制造“无人区”。此时,德县为其“治安区”,德县日伪当局积极参与了“治安强化运动”。
  一、日伪“治安强化运动”概况
  第一次“治安强化运动”
  1941年3月21日开始,日伪推行了第一次“治安强化运动”。主要内容:强化乡村“自卫力量”,建立反共“自卫团”,实行保甲制,清查户口,发放“良民证”、旅行证、身份证,扩编、整训“治安军”等。日军为发动太平洋战争,对抗日力量和人民群众实施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等手段相结合的“总力战”。对不同地区,分别实施“扫荡”、“清乡”、“蚕食”。挖封锁沟,增修碉堡、岗楼,广设据点,分割、封锁和围困抗日根据地。抗日军民的活动和人民群众的生活,都进入了抗日战争中最为困难的阶段。
  第二次“治安强化运动”
  1941年7月开始,日伪推行第二次“治安强化运动”。主要内容:“发展乡村自卫力量与攻势”,“军警宪特协作”,以“实践剿共”;采取“铁壁合围战术”,实施大规模“扫荡”,“坚持长时期清剿”。同时,继续修筑碉堡和公路,对抗日根据地实行各方面的封锁。
  第三次“治安强化运动”
  1941年11月1日开始,日伪推行第三次“治安强化运动”。主要内容:建立物资对策委员会和经济封锁部,采取多种措施,断绝共产党及其军队和抗日根据地的物资、物品来源。用掠夺法和“三光政策”来破坏抗日根据地。
  第四次“治安强化运动”
  针对中国共产党和抗日武装展开的反攻势,1942年3月30日开始,日伪又转入第四次“治安强化运动”。主要内容:实施“治安肃正”、“总力战”、“囚笼政策”和保甲制度。此次“运动”是在极富有欺骗性的“东亚解放”、“新国民运动”等口号下进行的,以图达到奴化教育中“教民”、“养民”、“保民”的“三大目标”。形成思想上的“东亚解放之启蒙运动”,政治上的“防共自卫之治强运动”,经济上的“勤俭增产之厚生运动”。并提出“忠国家、复东亚、重道义、尚勤俭、负责任、守纪律”的“六项要领”。
  第五次“治安强化运动”
  1942年10月8日开始,日伪又推行“第五次治安强化运动”。其“中心目标”是加强特务工作,派遣各类特务人员,深入到抗日根据地进行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日伪军“清乡”、“蚕食”;潜入埋伏,打入共产党及其军队内部,“里应外合”,“剿灭抗日力量”。此次,日伪提出“三要点”,即军事上“剿灭共匪”,“完成大东亚战争”;政治上“肃正思想”,“中日提携”;经济上“建设华北”,“减低物价”,“加紧开发”。日伪命令各级伪政权做到:(1)恢复旧县、区、乡制,训练区乡长;切实编组和完善“自卫团”,“摧毁各级抗日政权”。(2)集中运用一切军事力量,向一县突击;县集中一切军事力量,向某区乡和数村突击,再占领基本区,逐渐向抗日游击区和抗日根据地推进。(3)每区建立一至数个据点,并以此为中心进行“清乡”;详细调查户口,逮捕共产党和抗日分子,对嫌疑者,亦一概逮捕。(4)每20人中抽1丁,每区至少要保证抽出400人以上,编组“自卫团”。(5)时常组织小规模的军事突击,实施“扫荡”。日军专司“驱逐歼灭”,伪军专司镇压抗日分子,掩护特务活动和进行宣传。同时,加强点线封锁,“密切配合,利用抗日根据地和抗日军民的一切“缝隙”,进行各种破坏活动,降低和削弱共产党及其抗日武装在民众中的威信,以图“牢牢掌握民心”。
  二、德县日伪当局有关活动拾录
  加强宪特力量在原有宪兵和特务组织的基础上,1941年4月,以日军小头目佐佐木和汉奸夏茂森、赵广文为首,组建了德县宪兵工作队,直属德县宪兵队指挥。同月,由日军小头目松浦任顾问、于圣言任团长,组建了德县宪兵队剿共团。1942年6月,日伪在德县城设立伪真渤特别行政区公署,日军为其规定的中心任务是,配合华北日军特别是冀鲁边区日军的各种军事行动,督促伪保安队、伪警察局(所)等驱使老百姓挖掘封锁沟、遮断壕,修筑公路、碉堡,推行“铁路爱护村”、“情报带到车站交换法”等。随之,日军抽调宪兵骨干组建了真渤特别行政区宪兵大队,驻德县城。活动重点是德县、沧县、禹城、平原,并对“特区”所辖各县宪兵队(分队、分遣队)进行“指导”。同时,德县日本宪兵分队改编为分遣队。侵华日军华北派遣军参谋部,为控制和指挥伪真渤特区的特务活动,由各地抽调特务骨干分子,成立德县陆军特务机关(即华北派遣军参谋部德县陆军联络部),设有总务、政务、产业、情报四个系,由日军特务机关长本间诚领导,潜伏于东地医院内。1942年秋,日军采取“对华新政策”,将宪兵改组为公开的和秘密的两部分。公开的是抽调宪兵骨干,组建特别警备部队,赴抗日根据地袭扰破坏、经济掠夺和搜集情报;秘密的是在各地设立“公馆”、“医院”、“洋行”等秘密特务机构,专门搜集情报和策反。在德县城,日伪利用多种渠道和关系,组建了谍报网络。其中,利用的宗教团体有佛教会、基督教会、东地教会、一贯道、红卐会等;利用的机关团体有伪县公署、县合作社、棉花改进会、新民会、伪县保安队、伪县警察局等;利用的洋行有德利洋行、烟卷组合、毛皮收购洋行、福和公棉花收购洋行等;利用的商业关系有鲁德粮栈、德大商号、振泰商号、道生银号、崂山烟卷公司等;利用的旅馆、烟馆有万福旅馆、沈阳旅馆、同德成烟馆、万里香烟馆、大成土膏店等;另外,还有妓院“云芳书寓”等,计有间接从事特务活动者百余人。
  扩充地方武装在原有伪地方武装的基础上,新任伪县长刘冬秀在第一、二、三次“治安强化运动”中,根据日伪当局的指令,积极扩充伪德县保安大队。其中,收编徽王庄黑团为第四中队,收编五、六区匪团为第五中队,收编九区匪团为第六中队。不久,又增编3个中队,使伪军数量增加了近千人。在第五次“治安强化运动”中,新任伪县长佟昌武,又根据日伪当局的指令,将伪德县保安大队扩充至12个中队。这些伪地方武装,在日军的支持和唆使下,有恃无恐,经常配合日军或单独“扫荡”、“清乡”,镇压抗日军民,敲诈欺压百姓,窃取抗日情报,抢粮抢钱掠物,抓工派伕修筑军事设施,对抗日根据地实行封锁。1942年,德县伪军积极参与了日军对冀鲁边区的“大扫荡”,所到之处,大肆屠杀抗日军民,破坏抗日政权,实行“三光政策”。冀鲁边抗日军民奋起反“扫荡”,经大小30余次战斗,歼灭日伪军2000余人。但抗日军民因损失较大,使冀鲁边区的斗争形势趋于恶化,抗日根据地的各种活动进入了最艰难的时期。
  发放身份证件德县日伪当局,为便于搜捕抗日分子,控制百姓的行动,对抗日根据地进行封锁,在“治安强化运动”中,大规模清查户口,发放“良民证”、身份证、旅行证。日军规定:凡12岁以上的居民,均须办取“良民证”,证上粘贴本人照片,经伪警察局(所)加盖钢印。外出遇见日军,必须出示此证,行90度鞠躬礼,口称“太君”,否则,将以抗日嫌疑罪予以逮捕,轻则被打伤,重则充当劳工甚至丧生。
  城乡加强戒备在“治安强化运动”中,日伪军武力驱使城乡百姓筑碉堡、建据点、挖封锁沟,大修军事设施,实行分割包围。在德县城西、南、东各营房和城东北飞机场、北厂、小锅市、桥口、黄河涯、宋奇屯、五里庄、许官屯、曹家庵、留智庙、土桥、边临镇、仙人桥、董屠等据点的基础上,1941年春又建陈宝亮据点,1941年9月建杨集据点,1942年7月建后寺、徽王庄、程家等据点,1942年8月建李全真据点。1942年中秋节后,日军德县警备司令官山口命令县区伪政权机构,组织百姓在四区边界挖掘北起白草洼、南至四女寺长达30余公里的封锁沟,并拟与卫运河沟通放水,沿沟东侧修筑5座大型碉堡。山口为愚使百姓挖沟,将此封锁沟亲自命名为“惠民沟”,并派40余名日军和百余伪军武装监视。在德石敌工队等部打击下,日军的工程计划未能实现。在六区,日伪逼迫百姓,挖掘了东北至雨淋店、西南至前董庄长达50多华里的封锁沟。德县城乡据点密布,岗卡如林。凡出入县城的百姓,均须验证搜身,稍有不慎,便可能招来横祸。菜农、商贩等无不被岗哨勒索或哄抢,城乡笼罩在一片恐怖气氛中。中共地下工作者和抗日军民的活动受到很大的限制,各种爱国进步势力在城乡处境艰难,有的甚至难以立足。
  控制交通线路日本侵略者从其侵华战略地位出发,于1940年8月正式动工修建德石铁路,1941年3月开始通车,以进行军事运输和大量掠夺中国的煤炭、矿石、粮食、棉花等资源。日军沿铁路线挖掘护路沟,修建据点,命令伪政权开展“模范护路村”活动,并在要害路线派驻精锐部队,严加防护。护路装甲车昼夜巡逻,稍有风吹草动,就开枪开炮。
  在“治安强化运动”中,除在铁路沿线各要地有常驻的日伪军外,还有由日军真渤特别行政区宪兵大队派部与伪华北交通特务队联合,负责铁路沿线的“治安巡逻”,并设有警务系,指挥伪铁路警务分段和伪保安大队等保护铁路及其设施。
  日伪对德县城乡公路的控制,主要由伪德县汽车警务分段与各伪保安中队负责。并设有车务、乘务、警务、警备、司法、特务等专门机构,指挥伪军、伪警在各要道分割设卡,稽查车辆和行人,尤其严加控制“禁运物资”,以加强对抗日根据地的经济封锁。
  德县在运河水运交通上处于枢纽地位。日伪在华北地区设有“华北交通株式会社”、“铁路局内河航运营业所”和“船管办事处”等机构,管理内河船政和控制水运船舶,并建有伪河防武装。但内河深入到广大农村,日伪无法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只能在各重要港口要冲设立航运营业所,强迫船民组织起“船主同业公会”,运输军需物资和掠夺的物资。德县水运段的水运“安全”,主要由以日军为头目的伪河防队和伪水上警务分段负责,并设有船务、特务、保安、司法、警备等机构,“各司其职,强化水上治安”。
  镇压抗日军民在“治安强化运动”中,日伪加强了对抗日军民的镇压。1941年5月,德县宪兵工作队在城西逮捕了河北省抗日游击队队员佟金堂,关押在德县日本宪兵分队监狱。日军对其施以木棍毒打、坐老虎凳、灌辣椒水等酷刑,刑讯逼供达4个月之久。佟金堂坚贞不屈,表现了视死如归的民族气节。德县日本宪兵队无可奈何,便把他押送到北京日本宪兵司令部。同月,德县宪兵队吴松涛工作队抓捕到河北省景南县抗日武装组织的侦察员孙才清、八路军冀南军区东进挺进纵队七旅二十一团卫生所指导员岳福恒,严刑拷打,威胁利诱,二人叛变,对抗日军民造成很大威胁。冀南军区第五军分区采购员刘书潭秘密来德县城采购抗日根据地急需的无线电器材,险些被吴松涛工作队查获,历经坎坷,才得以过关。当刘书潭第二次秘密来德县城采购物资时,被吴松涛工作队逮捕,受尽酷刑,后被押送北京杀害。在1941年3月至1942年底的整个“治安强化运动”中,日伪军、警、宪、特经常联合行动,出入车站、码头、客栈、商店、邮局、戏院、烟馆、妓院等处所,查验证件,查禁禁运物资,拆检来往信件、包裹等。有“其他嫌疑”者,大多遭逮捕,轻者罚款保释。有“抗日嫌疑”者,多被关押拷打甚至杀害。许多人被罗织各种罪名遭逮捕,因无钱保释而被送往“劳工协会”,押至日本或中国东北等地充当劳工。
  实行奴化教育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德县日伪当局奉命强行关闭了美国基督教公理会在德县东地设立的博文中学和崇真小学,将部分学生和教员归并到德县中学;将马神庙初级小学改为完全小学并命名为“模范小学”;将吕家街小学改为女子小学;在马家溜口街建立日本小学。日本侵略者为加速消灭德县民众的民族意识与民族文化,强制各学校增开日语课程,要求各学校必须向学生宣扬和灌输“王道乐土”、“中日亲善”、“大东亚共荣”、“安居乐业”和日本神道,对学生进行奴化教育。日军宪兵队和特务机构,以推荐教员为名,向学校派遣特务或“眼线”,监视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言行,定期汇报。日军宪兵队则时常以“抗日嫌疑”在德县城内外搜捕爱国进步师生,对其肆意迫害。
  驱逐美籍人员1916年,美国驻中国天津基督教公理会,为扩大教会势力,增强教会影响,在德县城东地一带购地300余亩,先后耗资11.85万美元,建成大小楼房10座、平房若干所,将原设在恩县庞庄(今武城县郝王庄乡庞庄)的教会医院迁来德县,分别设立了卫氏博济医院、苏氏护士学校、博文男子中学、卫氏女子中学和基督教会等。1940年后,日美关系日趋紧张,驻德县日军经常采取各种方法对美籍人员进行刁难。1941年12月8日,太平洋战争爆发,日军封闭了博文中学后,又将美方其它机构强行关闭,并将博济医院院长孔美德及其他美籍人员遣送至潍县集中营,后由日美双方做为战俘交换回国。此后,东地设施概被日军占用,其他工作人员均被遣散,自谋生路。日军将楼房做为其军营和特务指挥机关驻地。伪新民会日本特务小川贯一,掠取了医院的医疗器械,纠集部分人员成立了“德县新民会诊所”,以行医为名进行特务活动。

知识出处

德州文史第十辑

《德州文史第十辑》

本书记述了山东省德州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主编的德州文史第十辑,主要记录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发生在本地区的一些动人故事和事件;“人物春秋”,反映了本地解放前较有名气、有影响的爱国民主人士的事迹;“天涯儿女”,收录了本地远在外境他乡的儿女们的可歌可赞的业绩;“大潮浪花”,透射的是我市改革开放以来在一些领域发生的急剧变化的缩影;“文史资料”,奉献出的是日伪及国民党旧政权时期的一些珍贵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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