羿和后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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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城文史》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2972
颗粒名称: 羿和后羿
分类号: K22
页数: 17
页码: 247-26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史料记载的羿和后羿,通过对这些内容进行研究比较,发现羿和后羿确实难以指证为一人。
关键词: 羿 后羿 史料

内容

据《山海经·海内经》中记载:“帝俊(即后文中的天帝)赐羿彤弓素矰,以扶下国”。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天帝赐给羿彤弓素矰(zēng音增),让他下界体察民情,治理民间事务(大概也是代天巡狩的意思)。这也许就是有关羿之神话传说的开始。
  这时的下界又是一种什么情形呢?《淮南子·本经训》中给我们描绘出一幅可怕的画面:在上古的帝尧时期,天空中有十个灼热的太阳,它们撒下了无限的光和热,晒焦了大地上所有的庄稼草木,一大群凶猛的恶禽怪兽到处肆虐横行,吞噬着无辜的生命。羿就是这时来到凡间,他不畏艰险,不辞辛劳地到处奔波征杀,剿除了大地上的恶禽怪兽,射下了以过度的光和热为害天下的太阳(见《淮南子·本经训》:“尧之时,十日并出,焦禾稼,杀草木,而民无所食。猰貐(yàyǔ音亚雨)、凿齿、九婴、大风、封豨(xī音西)、修蛇(以上均为上古传说中的恶禽怪兽)皆为民害”,羿下界后,“诛凿齿于畴(chóu音愁)华之野,杀九婴于凶水之上,缴(zhúo音灼)大风于青邱之泽,上射十日而下杀猰貐,断修蛇于洞庭,擒封豨于桑林,万民皆喜。”
  恶神怪兽祸乱民间,百姓苦不堪言。其中为害最甚者,莫过于那“焦禾稼,杀草木”的十个太阳了。而这十个太阳的身份又是那样特殊,因此文中不能不略作说明。相传,天帝的妻子羲(xī音西)和为天帝生了十个儿子,这十个儿子便是十个太阳,十兄弟都住在东海之外汤谷里的一棵大扶桑树间。每天都有一个太阳出来值日,其职责是巡视天空照耀万物,其余九日便栖居树间。如此周而复始,大地上四时有节一派生机。然而后来不知为什么,十个太阳一起跳到空中,其为害之烈可想而知。(事见《山海经》中的《大荒南经》、《大荒东经》、《海外东经》等篇)。羿应天顺人,上射九日(据《楚辞·天问》王逸注:“……尧命羿仰射十日,中其九日……故留其一日也”)下诛群怪,成就了他一生的功业,“羿射九日”便是其光辉的顶点。
  然而这一切却成了他后半生不幸的根源所在。他上射九日虽然有功于天下万民苍生,但其射杀的毕竟是天帝的儿子(而且几乎是斩尽杀绝),羿所有的功绩都换不回天帝的笑脸,解除不了他的失子之痛(《楚辞·天问》曰:封豨是射,何献蒸肉之膏而帝不若”意思是:射杀了封豨,把它的肉蒸作成鲜美的肉膏赏上献天庭,为什么天帝还是不顺心)。在天理人情面前,天帝动了私心,因此羿也就不可避免地被贬下天庭,由无生无灭的天神,变成了一个倍尝世事艰辛的凡人,再也没办法返回天庭。
  天上人间荣辱巨变,羿自是不免怀念那旧日的时光,于是他远赴昆仑“请不死之药于西王母,姮娥窃以奔月。”见(《淮南子·览冥训》)。羿千辛万苦向西王母求来的不死之药被妻子嫦娥吃了个精光,她轻身飞向月宫,只把羿孤身一人留在凡间。以上大约便是“羿射九日”、“嫦娥奔月”的梗概。
  后来,羿曾与洛水之神宓妃(宓音fú又称雒[读luò]嫔,传说为伏羲氏之女,后溺死于洛水为神)相处过一段美好时光。但不知为什么,这段情缘不知所终(事见《楚辞·天问》)。孤寂中的羿后来收逢蒙为徒弟,将其全身的技艺倾囊相授,然而品行不端的逢蒙不但不思感恩图报,相反却因嫉生恨,用桃木大棒害死了恩师(见《孟子·离娄下》:“逢蒙学射于羿,尽羿之道,思天下唯羿为愈己,于是杀羿”。《淮南子·诠言训》云:“羿死于桃木棓[bàng音棒]”,许慎注:“棓,大棒,以击杀羿”)。以上可算是羿一生的不幸遭遇。
  关于后羿(古籍中也有称之为“帝羿”、“夷羿”的记述),我们从有关记载中大略知道,他从五岁起就开始向楚狐父(一作楚弧父,史迹不详,应该是弓箭手或山间猎户)学习射箭,待成年时,他已是艺冠天下了(南宋罗泌《路史·后纪十三·夷羿传》云:“夷羿有穷氏,五岁得法于山中,传楚狐父之道”。其注引《括地象》云:“羿五岁,父母与之入山……遂捐而去,羿为山间所养,年二十,习于弓矢”)。关于后羿的家世渊源,西晋先皇甫谧所著《帝王世纪》中则进一步做了如下交代:“帝羿有穷氏,未闻其先何姓。帝喾以上世掌射正,至喾,赐以彤弓素矢,封之于鉏,为帝司射,历虞夏。”这段话告诉我们:后羿祖上世代都是帝王主管射礼的官员,到帝喾时又赐给他们家“彤弓素矢”,后将他们家封为诸侯(据上下文看,这应该是后羿袭职之前的事)。
  后羿何时继掌射正,史书的记载并不十分明确,但其腾达发际以后之事,我们可以在《左传·襄公四年》里看到这样的记载:“昔有夏氏之方衰也,后羿自鉏迁于穷石,因夏民以代夏政。恃其射也,不修民事,而淫于原兽。弃武罗、熊髡(kūn音昆)、尨圉(méngyǔ音盟雨)(数人皆上古贤臣)而用寒浞(zhúo音浊)。寒浞伯明氏之谗弟子也,伯明后寒弃之,信而使之,以为己相。浞行媚于内而施赂于外,愚弄其民而虞羿于田,树之诈匿(tè音特,邪恶之意)以取其国家,外内咸服。羿犹不悛(quān音圈,悔过之意),将归自田,家众杀而烹之,以食(sì音四,拿东西给人吃)其子。其子不忍食诸,死于穷门(大约是穷石之都门或宫门)。”这就是说,后羿自鉏地来到穷石建国立号后势力逐渐强大,后来他趁夏朝政治衰败起兵取而代之。在这之后,后羿并没有吸取夏的教训。他荒淫无道,专门以游猎为乐,政治不明贤臣被逐,奸佞小人寒浞趁机而入。寒浞明投所好献媚邀宠,暗中培植个人势力,最后乘乱起事将后羿杀死,连其儿子都未能幸免。
  关于后羿之死,我们还可以进一步通过《左传·昭公二十八年》、《楚辞·天问》以及现代著名学者顾颉刚、童书业的《夏史三论》得知另外一个原因:后羿在驱逐太康的征伐中,杀死了夔(kuí音葵,尧舜时的乐官)的儿子伯封并吞并了他的封地。然而此时的后羿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没有把伯封全家斩草除根,而是贪恋伯封之母玄妻(亦作眩妻)的美貌,将她霸作自己的妻室。玄妻因丧子亡祀(谓之儿子被杀封邑被废,家国两脉均不得延续)之恨,于是同寒浞暗中勾结,合谋将后羿杀死。后羿不修德政恣意妄为,既亲信劣迹斑斑,连本国人都不屑于收留的小人外庭,又宠幸怀有刻骨之恨的仇女于后宫;他却置心腹之患于不顾,一味地骄奢淫逸纵欲狂欢,以致激起变乱,不被杀被烹才怪。
  ***
  如果稍就上述内容进行研究比较,我们不难发现,羿和后羿确实难以指证为一人。
  我们先来看看二者身份的区别。东汉许慎在其《说文解字》中对“羿”是这样解释的:“羿……亦古诸侯也;一曰射师”。清段玉裁在他的《说文解字注》中对此又作了详细说明。关于“射师”,段注中简洁明确地指出:“……是尧时羿也,能射十日,缴大风,杀窫窳(yàyǔ音亚雨,即前文中之猰貐)、斩九婴……非有穷后羿。按许云,一曰射师,亦谓尧时羿”。至于“古诸侯”之义,段注中的解释也十分明了:“此谓有穷后羿,……夏后时诸侯夷羿国也……夏少康灭之”。结合前文来看,羿和后羿的身份之别再明显不过了。
  羿作为天帝(即前文提到的帝俊,一说为帝喾)的射师,充其量也不过是他部下的一位神祗,地位十分有限(射师本来就是下级官员)。至于他下界之后的一番作为,虽然也是轰轰烈烈,但他是因射杀帝子而触犯天怒,想来天帝是决不会再给他加官进爵的。这一点,从羿被贬下凡间不得重返天庭,便可推知一二。就其全部遭遇来看,羿只不过是一个被神化了的平民英雄。
  而后羿则是另外一种状况。如《帝王世纪》中所载:“帝喾以上世掌射正”,仅就这一点来看,后羿的家世和前面的羿倒有几分相似(射师、射正好象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都是名位不怎么很高的下级官职,大概后人也正是因此而产生误解),但是自帝喾以后的景象便大大不同了:他们家受封鉏地,有了自己的食邑,地位自此开始升迁;后羿袭职迁封穷石又因地建号,成为一国之主;至于驱逐太康,“因夏民以代夏政”,成为一朝帝君,其身份更远不是一个小小的射师羿所能相比的。
  这身份之别从二者的称谓上也可以看得出来:羿前为下级属神后为平民,无爵无号,因此不能加冠称,只能直呼一个“羿”字。关于后羿,有人曾认为他和羿在生存年代上先后有差别,冠以“后”字以示区分。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先后的“后”字古代写作“後”,古文献记载中后羿均记作“后羿”而不是“後羿”,由此我们可以得知,后羿之命名决不是表示顺序的先后之别。其实这个“后”字的意思在《尔雅·释诂(gǔ音古)》中的解释再明白不过了:“后,君也。”另外在《尚书》的《大禹谟(mó音膜)》、《汤誓》、《仲虺(huǐ音悔)之诰》等篇目中都有意思相同的记载;在《尚书·舜典》等古籍篇目中,“后”字又被解释为诸侯之意。无论为君为侯,这个“后”字都符合后羿的身份。如此冠称,一如“后帝”、“后唐(即帝尧)”、“后稷(jì音记)”、“后启(禹之子)”等等都是这个意思。由此看来,后羿之“后”是身份有别于羿,而决不是年代先后有别的意思。正因为如此,所以《帝王世纪》等书中也称后羿为“帝羿”;又因为后羿是东夷族的首领,因而《左传》、《路史》等典籍中也称之为“夷羿”;另外,后羿迁封穷石,因地建号称有穷氏(见唐孔颖达《五经正义》:“羿居穷石之地,故以穷为国号。以‘有’配之。犹言有周、有夏也”)。因此,史籍典册中为表示他和羿的区别,也多称之为“有穷后羿”。
  以上我们可以看出,在制度森严的等级社会里,纷繁的称谓代表着人物不同的身份。如果我们能由此入手深入进行研究,便可以澄清许多模糊认识,便可以明白做为平民的羿和做为帝王的后羿决不应该是一个人。
  羿和后羿的史迹亦是杂说纷陈莫衷一是,但如果能详加考辩。其实也不难发现其中的精要所在。羿在上界时的史迹,古籍中少见记载无可考证,其作为主要在下界之后。他擒杀恶禽怪兽的那些地点畴华、桑林位于南方,青邱远处海外,洞庭不必细说,凶水偏居北狄(上述均见于东汉高诱《淮南子注》)。射日之事虽未见载发生于何地,但其事既是应尧之所命,其行自然应当是在尧之左右,尧帝都平阳(今山西临汾),想来射日之事应当是在平阳附近(没理由跑出很远);日落沃焦,是在东海之中(见《庄子·秋水》成玄英疏引《山海经》:“羿射九日落为沃焦”,鲁迅《古小说钩沉》辑《玄中记》云:“……沃焦者,山名也,在东海南,方三万里……”);后来求灵药于西王母,事在昆仑;会宓妃于洛水,地处河南(洛水在黄河以南)。羿最后授徒遇害之事,悠悠千年泱泱书海,总不见只字片言提及其地其时。上古传言本无凭据,今日有君笔下生花突来奇说,实在是有点不可理解。
  总观羿一生的事迹,多在秦、晋、中原及湘、汉之间,从未见有履足东夷的记载。嫦娥奔月之事虽未见明载,但她与羿既为连理,依常情而论,其事应当不会同羿相去太远。足以知“羿射九日”、“嫦娥奔月”诸般传说之事绝与德州无干!
  史书中关于后羿履历的记载尚为简明,其史迹亦有踪可寻。他继位以前之事以传言居多无可稽考。自从他在鉏地继位起,史迹渐可辩析。如前文所述,后羿迁封立国号为穷氏,源出于其封地穷石,据郦道元《水经注·河水五》及臧励和《古今地名大辞典》等书考证,这个穷石便是今天的德州(本文专指德城区)一带!
  夏帝太康荒淫无道民怨沸腾,后羿于公元前2170年乘机兴兵夺位,取而代之(见清吴乘权《纲鉴易知录》,之后,他依穷石、据斟寻(又作斟鄩,为太康旧都,地在今山东潍坊市西南,见《竹书纪年·帝太康》、《中国地名大辞典》、《辞源》等),建立起庞大的有穷氏国,至公元前2139年,后羿重蹈太康覆辙,被寒浞篡权杀身(见《纲鉴易知录》),这30余年,其统治重心一直在今德州向东至潍坊一带。这是众多典籍都可以证明的。
  如果对上述资料再做进一步深入研究,我们还可以发现:羿和后羿的有关史料,似乎形成了有着各自不同特点的资料体系,这一点后面还要谈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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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古史籍浩如烟海,其间参差交错含混不清者在所难免。因此,史料研究中鲁鱼亥豕以讹传讹者实不少见。其实,如果能对这些内容认真加以研究分析,是不难得出正确结论的。
  例如羿和后羿名字中的这个“羿”字,按《说文解字》中的解释,它本义是指鸟儿飞旋向上的样子。古人也许是受此启发联想,后来就引申“羿”的含义,以此称呼那些善射的勇士。清吴乘权《纲鉴易知录》中对这个“羿”字做的解释还是比较说明问题的:“‘羿,帝喾射官’,故其后善射者皆谓之羿。有穷君亦善射,故以羿目之也。”这就告诉我们:古人因羿之善射而命名,后援以为例,凡善射者皆可如此称之(此多见于上古先秦时期,以后随着姓氏制度的严格完善,此种状况渐少)。然而我们应该明白:善射者非止一人,同名者亦比比皆是,岂能因同艺而同名便将其混为一谈?
  《山海经·海内经》中曾记载有“帝俊赐羿彤弓素矰,以扶下国”之句;《帝王世纪》中也曾经提到过“帝羿有穷氏未闻其先何姓……至喾赐以彤弓素矢”等内容,于是有人便根据这两条记述望文生义,将羿和后羿混指为一人,这也是一种误解。要弄明白这个问题,我们必需搞清楚什么是“彤弓素矰(或矢)”。其实,彤弓就是漆成朱红色的弓;矰,按照《玉篇·矢部》的解释就是“结缴(zhuo音卓)于矢也”,根据《说文解字》中的进一步说明,“缴”就是丝绳的意思,照此看来,素矰(其实就是素矢,这里矰和矢没有本质意义上的区别)顾名思义,就是系着白(白即素)丝绳的箭。据《尚书》等典籍记载,这是帝王专赐于臣下的佩饰。在制度森严的等级社会里,所有的物品(如服饰、器具等)一旦受到礼仪制度的认定规范,便成为一种仪仗,再由于帝王的赐赠,这便成了权力和地位的象征。比如这弓矢,本不过是用来射猎厮杀的器具,一旦变成王权象征的“彤弓素矢”,它便具有了无上的威严,受赐者佩之既是一种荣耀,同时也便具有了帝王所赋于的生杀征伐之权。一如后来商周时的黄钺白旄,秦汉以后的尚(上)方宝剑。这便是羿下界后为什么敢于擒恶诛怪大动干戈甚至于射杀九日,后羿在征伐攻战中为什么敢擅自杀戮诸侯(如伯封)的原因。既然这彤弓素矰(矢)是等级社会里王权的象征,我们也就不能再说它是专属于哪个人的特定标志,若以此为据将羿和后羿混为一谈更是没有道理。
  羿和后羿都遭小人暗算不得善终。于是也便有人根据这简单的毫无联系的表象之似,将二者混同起来,甚至更将逢蒙和寒浞搅在一起。东汉赵岐《孟子章句》曾注云:“羿,有穷后羿也;逢蒙,羿之家众也。……羿将归自田,家众杀之。”南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也有类似的记述。这种观点不知是因为羿与后羿之争推及逢蒙和寒浞,还是因逢蒙、寒浞之辩导及羿及后羿,总之,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也许在他们看来,羿和后羿名字相近,又都因善射著称,所以二者其实是同一个人;又因为逢蒙学射于羿,自然应当随侍羿的身旁,所以他便是羿的家众,不言而喻,他的主人羿也就是后羿,逢蒙杀羿也就是《帝王世纪》和《左传·襄公四年》所载的后羿被家众所杀这回事。(如此推论,似乎逢蒙和寒浞也成了一个人》。这种含混错乱的矛盾观点,也许就是后世谬传百出的一个根源所在。如果我们以赵岐、朱熹二位夫子所本《孟子·离娄下》的那句“逢蒙学射于羿,尽羿之道……”稍作研究,其实并不难得出结论:学生身份虽逊于老师但并不是奴仆《也就是前文中的家众》,逢蒙学射于羿,证明他们是正式的师生关系,这种关系虽然也存在着上下之序,但是它和那种等级森严界限分明的主仆之分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至少我们可以说,师生之间不存在那种严格的阶级地位的差异。古人云:“师徒如父子”也许就是这个道理。唯因如此,逢蒙才能够“尽羿之道”将他的本事全部学到手(倘若是主仆之分,纵然有缘分学得一二,也决不会象师生那样尽传其道);同样也是因为身份地位的不同,寒浞绝不能同逢蒙混为一谈。
  逢蒙与羿既有师生之谊,按伦常之理二人也便有了一份亲情。因而逢蒙因嫉生恨心动杀机,便是有悖于人伦。他无颜面对师尊,大约也不敢公开的欺师灭祖,只能是单人独行(伦常治国的社会里,悖伦之举是不可能有人相助的),用桃木棒从背后偷袭;寒浞身为下人(虽然后来后羿拜其为相,但他仍然是君下之人),他首先卑躬屈膝地求取宠信,然后便内外串通广结党羽,动摇后羿的统治,这在任何人看来都是为了生存的需要,不会遭到拒绝(况且同声相求同气相应,因为利害相关,小人结党是不愁没人相助的);待到时机成熟公开聚众反叛,把后羿置于死地,那更是水到渠成顺理成章。因此我们说,逢蒙和寒浞的身份性质截然不同,绝不能搅在一起,而羿和后羿更不能因此而混为一谈。
  无论是学生背师,还是家奴造反,羿和后羿不得善终的结局倒很有几分相似;但仅仅是相似而已,如果据此而将两人扯在一起那便大错特错了,因为探寻他们的身后之事,我们发现更多的却是截然的不似:羿遇害之后人们怀念他的功绩,供奉他做了宗布之神(《淮南子·汜论训》中说:“羿除天下之害,死而为宗布”。东汉史学家高诱为此还特别说明:“有功于天下,故死托祀宗布……此尧时羿,非有穷后羿也”)。以祈求他为百姓消灾祛难保佑平安;而后羿却是被众家臣杀而烹之(事见《帝王世纪》等篇)。杀死了还要被煮来吃,这该是多么深的仇怨。据此我们可以想象,后羿身后是绝不会得到人们的供奉的。与前面的羿相比,其优劣高下相距何其之大。司马迁《报任少卿书》中云:“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羿和后羿就是最好的注脚。如此迥异之事,我们还能再将二者指为一人么,此论又如何还能再令人便于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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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林总总写到这里,其是非高下泾渭清浊已经是明得不能再明了。然而就此讨论而衍生出来的一些什么,却不能不令我们为之长思。
  前文曾提到过,羿和后羿的资料体系(如果可以称为体系的话)有着各自不同的特点。只要对史料稍作研究我们便不难发现:史籍中那些有关羿的记述,充满着浪漫和幻想的绮丽色彩,“羿射九日”、“嫦娥奔月”更是充分表达了中国古代劳动人民向往自由,渴望认识自然征服自然的美好愿望。坦率地说,那些关于羿和嫦娥的记述与描写,与其说是史料,还不如说是充满理想主义浪漫色彩的文学作品更准确,羿和嫦娥就是这些作品所塑造出来的血肉丰满生动鲜明的艺术形象。然而从文史研究的角度上讲,象羿和嫦娥这样的文学艺术形象虽然可敬、可爱、可亲,但是却不可信,因为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是艺术的虚构。对于这样的艺术虚构,我们可赏可叹,但却不必去攀援附引,若执意要给它附会出个籍贯宗谱之类的什么来,那可实在太有点胶柱鼓瑟了。
  历年来在全国各地的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中,陆续发现了不少有关或类似于“射日”及“奔月”等内容的作品图案。这些发现虽然不能证明它们就是传说的源头和蓝本,但却向我们展示了有关羿和嫦娥等神话的形成演进过程,从而证实了这些神话传说在中华大地上的那种广泛而又坚实深厚的群众基础,证明了“射日”、“奔月”等传说是整个中华民族共有的文化遗产,羿和嫦娥是整个华夏民族共同创造出来的伟大的艺术形象,或者也可以讲,整个中华大地都是他们的家。
  后观后羿的有关史料,虽然没有那么华丽的文彩,但是资料严谨脉络清楚记述准确,其真实性是让人难以怀疑的。诚然,后羿的形象不怎么完美,其所做所为也难免遭物议,但从事史学研究的角度上讲,后羿要比前面的羿和嫦娥更加真实可信得多。虽然他的名声让人耻于与闻,但是我们无法回避也无权选择,因为这是历史!我们无须隐讳什么,更不必文过饰非,我们所需要做的是:鉴古知今,好好地把握住我们的现在和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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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城文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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