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的禹城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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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东文史集粹工商经济卷》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1861
颗粒名称: 建国前的禹城集市
分类号: K810.2
页数: 5
页码: 432-436
摘要: 本篇记述了山东省禹城县的经济发展到20世纪初,仍基本处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手工业生产仅有酿酒、榨油、纺线织布、弹花、食品加工、铁木业手工作坊和砖瓦土窑,建国前的禹城集市的情况。
关键词: 山东省 建国前 禹城集市

内容

禹城县的经济发展到20世纪初,仍基本处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手工业生产仅有酿酒、榨油、纺线织布、弹花、食品加工、铁木业手工作坊和砖瓦土窑,熬制硝盐则是城关居民的专行。在这种经济状态下,固定座商较少。为了交换,集市和庙会便成为主要市场。清末津浦铁路通车后,外货逐渐输入,打破了封闭式的自然经济。民国期间,车站附近和城内商店增多,商贩也随之增加。工业品涌入市场,农、副产品交换也更趋活跃,集市也因之发展起来了,数量增添,遍布全县城乡。
  集市是我国最古老的物资交换场所。在《周易·系辞下》中,就有“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的记载。这是一种官方倡导的,在交通方便的较大村镇设立的贸易市场。后来又根据附近各集市的距离,全县统一规划为定期、定点的集市,沿至清代,已颇具规模。
  集期按农历分为“一六、二七、三八、四九、逢五排十”。每个集点5天循环一次,每月赶集6次,三十集遇小尽则延至下月初一日。清初全县有集市26处。一六集有十里望、冯旺庄、杨家圈、来风店、黎吉寨5处;二七集有常家店(今二十里堡,当时另有四九小集)、邵家纸坊、房家寺(当时另有逢五排十小集)、王家坊、徐家集、北丘、宗家集、王家寨8处;三八集有辛寨、陈家寨、冉家寨、马家庙4处;四九集有李家沟、北辛店、邢吉店、安仁、各户屯、李付元屯、丁家寺7处;逢五排
  十集有城内(另有三八小集)、杨家集两处。光绪年间,邵家纸坊停止,改设御桥韩庄集,集期改为三八。
  民国期间,由于经济发展,而交通条件较差,商贩和群众皆步行赶集。因路程太远,所以又在各集市空间增加集市21处。新增设的集市有:一六集为十甲屯(今石屯)、千户屯、胜院集3处;二七集为东庄、大庞庄、北孙庄、祁庄和狼窝(今良和村,后改为逢五排十)5处;三八集为贾家集、黄家店两处;四九集为东高庄、三义庙、李元庄、韩家寨(后改一六集)、长里庄,城子坡6处;逢五排十集为武庄、张庄站、苑庄、营镇(1938年由长清县划入)、五龙寺(后迁袁营)5处。这时全县集市共有46处。后来集市日期和地点有所调整,因官道废弛而撤销了官道上的北丘集,御桥韩庄集迁到秦老庄并改为二七集。二十里堡集改为三八,房寺、徐家集、杨家集改为一六,李付元屯改为逢五排十。这样使集市分布更加合理。
  每当集日,商贩与集地村镇街道两侧,占地搭棚设摊或露天陈列,以进行贸易。清代以互换有无为主,商品多为农副产品或家畜、农具之类,从外地输入的商品有咸鱼、海带,也有少量铁锅、铜壶之类。民国以来,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集市规模逐渐变化。处于交通要道的集镇,规模扩大,形成以县城为中心,南有杨家圈、北有辛家店、西有房家寺等几处大型集市,距大集较近的集市则规模较小。大集市商品种类繁多,商贾四方云集,顾客万头攒动,生意兴隆,俗称“万人大集”。各地因土、特产不同,集市也各有特色。如杨家圈集,地处苇河边沿,苇席市就特别大。集市的隆盛,对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的商品流通,起了很大的作用。
  县城为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城内大集必然是全
  县最繁盛的集市。每逢集期,远途客商常于前一天即到集露宿,集日黎明,各占地设摊,至日落人稀,始收市投宿,翌日离去,故有“大集出入三天”的说法。由于四街八地方(地保)集日齐向商贩收敛,商人不堪其苦。四街首事协商,每月6集,分在6街轮流,初五集在棋盘街,初十集在新街(今公安街),十五集在西门大街,二十集在北门大街,二十五集在东门大街,三十集在南门大街,三八小集均在十字街口。大集设有大牲畜、小家畜、禽蛋、粮棉油、烟麻、土线土布、广货(百货布匹)、杂货(日用品)、首饰、文具、副食糕点、水果蔬菜、熟肉案、生肉杠、农具家具、铁石瓷器、苇席条编、木料、柴火、木炭和穷货(废旧物资)等市面,中间串插饮食、酒摊、理发、日用品修理等服务摊点。还时常有曲艺、杂技艺人设场卖艺。每逢春节,增设年画、插花、鞭炮烟火市和纸马香烛、神像家堂等市面。腊月二十集还有专卖糖瓜糖葫芦的商贩。自腊月二十五集开始,集市贸易蠲免课税,称“花花街集乱市”。历年春节后,城内正月初十开集,是集为五金专业市,市场上的主要商品为锛、凿、锯、斧等木工工具,故称“木匠集”。来自济南、天津、济宁、潍县、青州以及邻近各县的五金商和铁器作坊,云集市场,在棋盘街设摊摆点,供木匠选购。正月十五日元霄节大集,主要商品有锣鼓、镲、旋子等打击乐器和儿童玩具,谓之“响器集”,也属专业集市。
  集市的商业税。在清代,每年由县衙出帖,牙行承包,牙侩按季征缴。民国时期,由商会负责征稽,是由集市上的集头(多为当地首事——村政领导)把持,派地保收敛商贩财物。一般是收敛商品,大商摊则交货币。牲畜交易由经纪人按成交额剥取佣金,粮食市还有斗秤行吃“合子粮”。设摊所占之地,地
  户还要“地基钱”。另外还有众多叫化子,专吃集市,他们有组织地先由叫化子头进市,有的“划头”耍无赖,有的唱快板奉承,要出第一遍,然后小化子陆续入市,一个摊贩不知要付出多少财物。如此层层盘剥,致使有时农民出售的农副产品,卖完了还剩不下一顿饭钱。
  集市上虽有人收税,却无人管理,虽有集头地保,卫生无人过问。像缺尺短两,玩弄斗秤,欺行霸市,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冒牌掺假,打架斗殴等现象,则比比皆是,市场秩序仅凭社会道德维持。
  市场交易。1932年以前因无计量管理机构,计量器使用混乱。长度,量木材用清朝工部颁用的32厘米营造尺;量檩梁,又用56厘米的“木金尺”;量机织布用35厘米的“裁衣尺”(俗称“广尺”);量土布却用旧制砖的两砖尺或两砖半尺,约合56~70厘米。奸商为坑害棉农,在产棉区还用三砖尺,合84厘米。计算重量一般用16两老秤,奸商还为棉农准备了17两秤,在产粮区又用18两大秤。计算柴草,有“人吃十六两,牲口吃十八两”的说法,吃亏的总是农民。土线交易用“卖线秤”,有两无斤,每两约合老秤二两半,约六两折老秤一斤,“两”与老秤的“两”相等,称“苏戥子”。容器:量粮食,在1932年以前普遍用“撇子”,每“撇子”小麦约20公斤,谷子约16公斤。东部产粮区,两“撇子”为一斗,西部产棉区,一“撇子”即为一斗,故有“东秤西斗”的说法。液体商品,如酒、醋、酱油等,均用桶状器物量提,油类使用扁圆形量提。1932年,度量衡检定所在集市上设立市制度量衡管理点,即“斗秤行”,推行市制,城内集公开使用市制度量衡器,然暗地仍新旧量器混用,农村集市更是新旧混用。
  集市物价。一般以质论价,同行公议,在贸易中随供需杠杆升降。常因供需失调导致物价波动,特别是蔬菜,有“快马赶不上青菜行”的谚语。有些商贩随买即倒手卖出,以大秤低价收购,然后掺杂使假,再用小秤出售,以牟厚利。禹城为农业县,农副产品价格随农业丰歉而涨落,工业品也随之浮动。丰收年粮棉油价廉,而耕牛仔猪涨价,工业品也遂呈升势,歉年则反之。灾荒年景,牛肉常与高粱等价,小麦也与谷子价平,甚至高粱里掺小麦,谷子里掺芝麻,仔猪即无人问津。自铁路畅通,粮棉油、毛皮出境,市场价格自然受到影响,加以奸商操纵,致使物价失调现象时有发生。抗日战争时期,兵连祸结,城内大集曾数次外迁。日伪政权对工业品中的生活必须品盐、煤、火柴、煤油、机织布等物资,实行“统制配给”,但在执行中又为日伪人员中饱私囊,所以市场工业品极度匮乏,价格急剧上涨。当时每10斤玉米换1斤盐,集市上只交换些亟需物品,致使农民又恢复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生活,扫碱土熬硝盐,纺棉织土布,点燃动植物油灯采光,以燧石取火,市场贸易萧条冷落。
  (禹城县政协供稿)

知识出处

山东文史集粹工商经济卷

《山东文史集粹工商经济卷》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政治、军事、革命斗争、工商经济、科技、文化、教育、民族宗教、社会、风物10卷,全书以真实丰富的史料,朴实流畅的文风,重点反映了自戊戌变法至建国前半个多世纪中发生在山东省的重要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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