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回盐田 惨淡经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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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东文史集粹工商经济卷》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1823
颗粒名称: 赎回盐田 惨淡经营
分类号: K810.2
页数: 4
页码: 358-361
摘要: 本篇记述了山东省中日在华盛顿签订《解决山东悬案关于备价赎回青岛盐田、工厂及供给日本盐斤条约》,赎回盐田、惨淡经营的情况。
关键词: 山东省 赎回盐田 惨淡经营

内容

1922年2月,中日在华盛顿签订《解决山东悬案关于备价赎回青岛盐田、工厂及供给日本盐斤条约》,规定日本于本年12月将胶州湾德国旧租借地交还中国。并规定自1923年起,往后15年间,中国每年向日本出口食盐100万担至350万担。1922年12月,北洋政府农商部盐务署派委员张同皋与盐务稽核总所特派员缪秋杰会同山东盐运使王其康筹备接收,并分别成立盐务署委员驻青办事处、盐务稽核总所特派员办公处、盐务缉私警长办事处。至1923年12月10日接收毕,北洋政府以日金300万元赎回胶州湾盐业。16日裁撤盐务稽核总所特派员办公处和盐务署委员驻青办事处,改组成立青岛盐务稽核支所和青岛运副公署,保留青岛盐务缉私警长办事处。为便于管理,将稽核划分为12区。其中崂山的有:女姑、海西、南万、下崖、马哥庄、后韩家、王家庄、潮海各设盐务验放处,征收盐税,验放盐斤;行政方面设7个滩务处,其中崂山的有:女姑、南万、马哥庄、潮海,专事管理滩场;缉私队将12区分为3个区,其中崂山的有第二区:潮海、王家庄、后韩家、马哥庄、下崖;第三区:南万、海西、女姑。几经变动,到1932年统归并于青岛盐务稽核支所管辖。1937年胶澳场署管理盐政,崂山仍分上述8区管理。
  1923年春,盐务署登报发布胶澳盐业投标规则,所有收回的原日本人经营之盐田1377副、工厂17处及附属之土地器具及事业,总为一束,招商承办。迨4月2日揭晓,1—6标逾限不缴保金,均被取消资格,永裕公司是第7标,以国币300万元得标。9月5日,永裕公司与盐务署签订合同,300万元分15年摊交,规定获得三项权利:(1)政府收回之胶澳盐田工厂,按日本移交清册图样,点交永裕,并免租税;(2)政府指定永裕为胶澳食盐输出日本专商,每担税率银元3分;(3)永裕精制盐,除远销日本外,并准销国内通商口岸。但以胶澳商埠总商会会长隋石卿为首的地方封建势力,在胶澳盐业公开招标时“既不照章投标,又乏资产信用”,而永裕中标后,又急功近利,煽动闹事。1932年秋,聚众焚毁永裕董事丁敬臣等之住宅;1924年7月12日,以武力突然袭击永裕第一次股东大会,除范旭东董事长被救出外,其他董事重伤1人,轻伤1人,并捣毁杂器,损失万余元,肇事者7人被捕入狱。闹事以失败告终。
  由于北洋政府从中作梗,直到1924年7月5日,盐务署才将原日本人经营的一切盐业资产,按中标时双方签定的合同,正式移交永裕公司,因此,两年多盐田无人管理,加之日本人开滩时粗制滥造,以及永裕无力全部修复,盐田荒废46%,可是民户滩迭有呈准新筑,增长21.3%。截止1937年,官田(永裕标购盐田,分15年交款,款未交清前称官田,下同)750副,民田1290.375副,其中崂山区境内的盐田列表如下:[=此处为表格=]这个时期之初,盐政管理较乱,仍沿日制之旧,日占期之制盐许可证,延续到1931年4月,方由南京国民政府财政部令作废,翌年令滩户前往各管验放处登记注册,准备确权发证,同时实行滩户连环保结(一户犯法,三户连保同罪)和食盐商贩注册,以强化产销管理,并遵从青岛向为自由贸易区的历史习惯,比其他省实施最轻微的盐税。从此,产销税管理始渐步入正规。这一时期的崂山区内的盐业生产有所发展,1922~1937年的16年平均年产12万吨以上,高产的1935年30余万吨,但高低相差悬殊,低产的1923年仅1万余吨。原盐主要销往日本、朝鲜,少量销香港(1924年停销)和海参崴(1929年停销)。同时扩大了内销区域,除青岛附近外,已于“七七”事变前逐渐扩展到鲁、豫、皖、闽、湘和徐州等省市。
  日伪统治统制统配
  1938年1月10日,日军第二次侵占青岛,崂山区内的盐场一并沦失。成立伪青岛盐务局管理盐政,敌伪山东盐业株式会社统治产销,复由敌物资对策委员会严格控制。盐产实行民制官收,食盐实行统制统配制,指定专商设店承销官盐,其他禁售并限购。沦陷期间比战前,生产规模稍有增加,盐田达1600余副,滩场管理范围未变,仍然是:女姑、海西、南万、下崖、后韩家、马哥庄、王家庄、潮海8个盐区。1938~1945年8年平均年产30余万吨,相当于以前民国时期的高产年份。主要是连年大都遇上好天气,利于晒制,故产量较高。原盐除少量内销当地外,主要是向日本、朝鲜供应。1941年9月16日《青岛新民报》曾报导:本市今年产盐截止9月上旬共收33.5万吨。输出日本良盐5.4万吨,工业盐7.6万吨,输出朝鲜食盐4.9万吨,内销汉口食盐1.2万吨,本省销食盐1.2万吨,本市销食盐1000吨,渔盐4000吨,工业盐300吨,改制精盐之原盐5000吨,现盐滩净存24万吨。本年收盐税3百万元。

知识出处

山东文史集粹工商经济卷

《山东文史集粹工商经济卷》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政治、军事、革命斗争、工商经济、科技、文化、教育、民族宗教、社会、风物10卷,全书以真实丰富的史料,朴实流畅的文风,重点反映了自戊戌变法至建国前半个多世纪中发生在山东省的重要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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