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办经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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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东文史集粹工商经济卷》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1726
颗粒名称: 二、开办经费
分类号: K295.2
页数: 2
页码: 134-135
摘要: 本篇记述了文史资料开办经费是由3个海关的税收中提取制造经费,直接解交德州北洋机器制造局,开办经费。
关键词: 德县 兵工厂 开办经费

内容

(一)经费来源
  自光绪二十八年建局开始至三十三年,开办经费是由3个海关的税收中提取制造经费,直接解交德州北洋机器制造局,计江海关(上海)按税收总数的6成每年解交制造经费,东海关(烟台)每年按4成提取,津海关(天津)按4成提取。除以上3个海关解交的制造经费外,还有极少的一部分即本局员司薪水的扣存平余。
  自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开始,改由海防支应局按各项用途定额发给银两,其中制造经费定额每年44万两,额造子弹1000万粒,遇闰月加银36.667两,如添购机器、续建工程或其他一切等项须另案清款。防护队薪工口粮从前由常年经费项下开支,也改为另案清款。官医处薪水药费每年定额2400两,遇闰月加银61两。
  清末时期,北洋机器制造局每年须造呈《收支银两大数四柱报销总单》,将本年经费分旧管、新收、开除、实在四柱分别呈陆军部、度支部核销。支出费用分正款和附款:正款是指德州制造局所有员司、工匠薪饷、工食、购买器具、料物、添建工程并外洋内地运脚,保险各款;附款是指由德州制造局列支的保定军械局修械司的员司、工匠薪饷,工食、购买器具料物及运脚保险各款。所有正款和附款又由陆军部、度支部分别核销:由度支部核销的是员司、武弁等薪水,兵夫薪饷、口粮并公费以及防护兵薪饷,各厂工匠工食(包添新工程各匠工价),购买地基等;由陆军部核销的是购买机器、料物及轮船水脚,保
  险运脚等。
  民国以后,德县兵工厂全部经费由陆军部军械司按定额发给,初期每月拨经费京平银3万两,后因扩充防护营又加兵饷京平银3000两,每年合京平银39.6万两,合库平银37万两。后来改用银元,每月拨给45833元,每年合55万元,不仅数量较清末减少一半,而且不能保证按时发给,工匠因拖欠工食而辞退者,仅民国13年就有百余人。
  (二)固定资金
  1.购买基地。前后购买民田850亩,每亩价银按5两计算约计4,000两上下。
  2.购买机器。制造局各厂的机器设备大都由英国和德国购进,少数机器是被八国联军焚毁的原天津北洋机器制造局的经过修理尚能使用的。
  3.建造厂房、库房、办公室1120间,工料款约计35万两上下。
  以上三项合计库平银80.6万两(合银元120万元)。

知识出处

山东文史集粹工商经济卷

《山东文史集粹工商经济卷》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政治、军事、革命斗争、工商经济、科技、文化、教育、民族宗教、社会、风物10卷,全书以真实丰富的史料,朴实流畅的文风,重点反映了自戊戌变法至建国前半个多世纪中发生在山东省的重要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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