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敌伪时期的火柴业和它的联营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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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东文史集粹工商经济卷》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1695
颗粒名称: 五、敌伪时期的火柴业和它的联营社
分类号: K295.2
页数: 3
页码: 77-79
摘要: 本篇记述了青岛沦陷后的火柴联营社、敌伪时期火柴业的变迁、敌伪时期的火柴业和它的联营社。
关键词: 青岛市 火柴业 联营社

内容

(一)青岛沦陷后的火柴联营社
  1938年1月青岛沦陷。首先是几家日本火柴厂先后开工。中国火柴厂尚在观望中,以后也陆续复工。紧接着火柴联营社就宣告成立。头两年在河南路办公,后来迁到中山路18号。虽然也挂着“中华全国火柴联营社”的招牌,统辖范围则只限于华北的几个省。日本军国主义者占领了中国的大片土地后,为了分而治之,把华北与华东分成两个部分,两台傀儡,两种币制。青岛和上海的贸易都要申请外汇,完全是两个国家的形式。因此这时的所谓中华全国火柴联营社,实际上只是华北地区的火柴联营组织。总社设在北京,天津、青岛设两个分社。总社负责人是日本军部派来的加藤,青岛分社经理是日本人贺来,副经理原是兴业的曲建堂,因受贺来的排斥,调到总社去当挂名常务理事。把原任秘书主任的曹毅民提升为青岛分社的副经理。
  (二)敌伪时期火柴业的变迁
  因为有了联营组织,绝对不准再设新厂。恢复生产的头一、二年,各厂情况大致尚好。一因事变前后各厂长期停工,火柴脱销;二因郊区及几个县的火柴厂多数无法开工;三因原料不缺,所以出现了短时间的“繁荣”景象。而4家日本火柴厂由于长期嫉恨华北火柴的经营手段使得他们受到损失,它们对华北火柴厂要强行入股。资金比例为日股55%,华股为45%。这时周子西已死,华北的一切事务统由江一山负责。从此华北就成为中日合办的火柴厂了。在日本领事馆的登记执照是“株式会社华北磷寸工厂”,中国厂名则是“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火柴厂”。青岛取引所理事长安藤荣次郎任董事长,经理仍是江一山,另派日本人内海忠胜管总务,是事实上的军代表,大小事无所不管。此后,又在信昌火柴厂加入日本股,它的资金比例是中国股占49%,日本股占51%,委派西庭间为代表。其它的火柴厂还保持原来面目。
  (三)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的青岛火柴工业
  中国的持久战打破了日本帝国主义速战速决的美梦。随着战局的逆转,日本的“以战养战”和“以华制华”的政策也濒于破产。在当时的火柴业中,也明显地展现出来。因为火柴原料中的几种化工原料,如氯酸钾、黄磷、氧化锌、石腊等全由日本或东北进口,火柴联营社也正是凭着这个条件来控制各火柴厂的。日本发动太平洋战争之后,国民经济更加军事化了。此时对于化工生产因为原料和电力不足,已经无力兼顾。从1940年以后,主要原料的分配逐渐压缩。当时几个大厂所分配的原料尚可勉强部分开工维持开支,一些小厂根本无法开工。于是所谓“共同制造”的名堂就应运而生。实际上就是部分小厂因为配给的原料有限,无法开工,因此将分得的原料,集中在一个厂生产,然后再根据各厂投入的原料来核算利润。当时的明华火柴厂就承担了这个制造厂的任务。第一次是1940年至1941年,沧口的明华、金口的振东、牛齐埠的福来等3厂联合,名曰“明华联合厂”。第二次是1942年至1943年5厂联合。除上述3厂,又加入了即墨的海滨和蓝村的中亚,仍名明华联合厂。第三次,1944年至1945年增至7厂联合。除第二次5厂之外,又增加烟台的昌兴和城阳的胶东,改名为“明华共同厂”。无论联合厂也好,共同厂也好,都是临时性合作,而不是真正的入股,只将分得的原料做完之后,也就各奔前程了。

知识出处

山东文史集粹工商经济卷

《山东文史集粹工商经济卷》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政治、军事、革命斗争、工商经济、科技、文化、教育、民族宗教、社会、风物10卷,全书以真实丰富的史料,朴实流畅的文风,重点反映了自戊戌变法至建国前半个多世纪中发生在山东省的重要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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