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青岛华新纱厂胜利后至合营前简单情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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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东文史集粹工商经济卷》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1664
颗粒名称: 五、青岛华新纱厂胜利后至合营前简单情况
分类号: K295.2
页数: 2
页码: 13-14
摘要: 本篇记述了抗战时期工厂沦陷,厂史中断,胜利后始行恢复,青岛华新纱厂胜利后至合营前简单情况。
关键词: 青岛市 华新纱厂 合营

内容

青岛华新纱厂的简史可分为两段。在抗战以前的20年是和日本纱厂孤军奋战时期,故经营管理方面尚有可以记述者(详见下章);至抗战时期工厂沦陷,厂史中断,胜利后始行恢复,此档案俱在,故只作简单叙述。
  胜利之后,青岛日本纱厂全部为中纺公司所接收,从帝国主义手内转归官僚资本,对于华新纱厂作为民族工业并不为他们所欢迎,因此备受歧视。在初期原棉尚能自行采购供应,济南解放后,青岛在解放军包围之下,形成孤岛,原棉没有来源,只有依靠善后救济总署及美援会以纱布交换。后来电厂因缺煤经常停电,开工亦不正常,积欠美援会及救济总署纱布甚多。当时一部分纱布运销上海,在上海设办事处办理销售事宜,因此经济极为困难,至解放前夕已奄奄一息处于半停工状态。解放后,首先开工尚属顺利,但因市场金融紧、利率高,本厂存货滞销、欠债甚巨,有停工搁浅的危险。赖职工谅解努力提高生产,并承人民政府照顾,靠为花纱布公司代纺代织,使生产恢复了正常。因为日厂为青岛唯一的全能厂,可以自纺、自织、自染、自印,故颇受该公司的重视。但以旧欠美援会、善后救济总署纱布甚多,当时我们觉悟不高,认为国民党逃出大陆正好赖债。嗣经过教育认识这是人民财产不应据为私有,但又无力偿还,屡次申请以债改股,后来将厂中1500千瓦发电机及锅炉售与德州电厂,取得现款偿还一部分债务,表示诚意,下余改为股本,故在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前,我厂已走上公私合营的康庄大道。原来本厂处境困难时每年不发股利,在合营后四马分肥,首先发给股息,股东均喜出望外。

知识出处

山东文史集粹工商经济卷

《山东文史集粹工商经济卷》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政治、军事、革命斗争、工商经济、科技、文化、教育、民族宗教、社会、风物10卷,全书以真实丰富的史料,朴实流畅的文风,重点反映了自戊戌变法至建国前半个多世纪中发生在山东省的重要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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