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家楼教堂所办的“慈善事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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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东文史集粹》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1645
颗粒名称: 洪家楼教堂所办的“慈善事业”
分类号: B977.252
页数: 3
页码: 367-36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洪家楼教堂所办的慈善事业、其中包括仁慈堂、婴孩院、经言班等情况。
关键词: 洪家楼 教堂 慈善 事业

内容

义和团运动失败以后,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更加灾难重重,民不聊生,广大农民更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每遇灾荒歉年,便有大批大批农民逃荒要饭、流离失所,甚而卖儿卖女,过着极其悲惨的生活。外国传教士们便趁此机会兴办“慈善事业”,以扩大宗教影响。当时洪家楼教堂办的“慈善事业”,主要有“仁慈堂”和“婴孩院”。
  “仁慈堂”主要收容女孩和女婴,也收容一部分老年妇女。收容后的女婴和女孩再也不许和自己的亲生父母见面,也不许与外界接触,自幼受宗教教育,过着囚牢式的生活。女孩子长到六七岁便看孩子(女婴),再稍大便学洗衣做饭,整个教会的衣服、被褥和宗教祭品都由女孩包洗包做。等女孩长到十七八岁,便由本堂神甫介绍嫁给一个素不相识的男人做妻子。要求男方的条件是必须首先信教并保证后代也信教。
  “婴孩院”只收容男孩和一部分老人。收容的男孩一般是比较大的,自入院后,便根据年龄和身体条件分配干活,没有一个吃闲饭的,就是瞎子也得推磨,哑吧也得担挑送东西。婴孩除受宗教教育外,没有另外受教育的机会。婴孩长到十几岁便开始学手艺,有的学铁匠,有的学木匠,有的学瓦工,有的学裁缝,终年劳动不给报酬,也就是无代价地当童工,为教会服务。不能学手艺的婴孩便当长工,给教堂里养猪喂马、种地。也有不少婴孩整年侍候主教神甫,端茶送饭、铺床迭被,看门守夜,打扫卫生。
  洪家楼教堂还办有从小学到大学,即有男也有女的各类型的“教育事业”。教会规定,教徒的男女儿童在学龄前首先受宗教教育,即参加“经言班”,听教理,学经言,守教规,过宗教生活。到了七八岁,男的便入德育小学,后升德育中学(即黎明中学的前身)。女的便入懿范附小,后升懿范女中受教育。这些教会学校,都把宗教课列为必修课,后来遭到社会舆论的反对,特别是非教徒师生的反对才改为选修课,但教徒学生必须参加。教会对学生实行封建统治,严禁学生参加社会活动,所聘教师多系教徒,甚至是外国传教士,只有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聘请非教徒教师任课。学生中学毕业后,教堂便把一些认为老实听命的老教徒学生选送到修道院进修神学、哲学和拉丁文,再经长期考验,认为合格者便选升为神甫。也有的把家庭经济情况较好的老教徒的学生选送到教会大学深造,也有的被选送出国留学。当然这些人数是少的,更多的学生便走向社会,自己谋生。凡被教会选送的培养的大学生或留学生,都必须回教会办的学校或医院服务,

知识出处

山东文史集粹

《山东文史集粹》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史记述了山东文史集萃的民族宗教卷、其中,有关少数民族史料19篇,有关宗教史料3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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