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反对反省政策的巨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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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东文史资料选辑》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1257
颗粒名称: 二、反对反省政策的巨大胜利
分类号: K250.652
页数: 6
页码: 4-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山东反省院第一到十各期出院的政治犯,不管自愿不自愿都是办理了前述“手续”出院的(没有无条件出院的,也没有因拒绝“反省”或拒绝办理“悔过”手续而被押回监狱的)。只有到了第十一期才出现了大突破,二十多名政治犯经过反对反省院政策(简称反“反省”)的斗争,以宁肯坐穿牢底等待时机的精神,重新打回监狱,最后争取了无条件的恢复自由。
关键词: 山东省 国民党 反省政策

内容

山东反省院第一到十各期出院的政治犯,不管自愿不自愿都是办理了前述“手续”出院的(没有无条件出院的,也没有因拒绝“反省”或拒绝办理“悔过”手续而被押回监狱的)。只有到了第十一期才出现了大突破,二十多名政治犯经过反对反省院政策(简称反“反省”)的斗争,以宁肯坐穿牢底等待时机的精神,重新打回监狱,最后争取了无条件的恢复自由。
  第十一期的组成和以前各期基本相同,一部分是前一两期留级的“反省人”,一部分是新拨来的。原有的“反省人”中有留级一期的,如邵德孚、刘玉荣(刘泽如)、刘庆珊等。有留级两期的,如刘特夫(卢冠洲)、彭瑞林、董琰等。新拨来的当中有青州第四模范监狱来的金明、李世光、郁肇基、侯星五和我(当时叫唐玉清)共五人。我们第四监狱的同志,有些人对国民党反省院的性质,以及我们应持的态度等方面,事前是经过一番讨论的,是有一定思想基础的。
  我当时的想法是,如果我被送反省院,绝不办理悔过自新手续,从狗洞里爬出去。如不能无条件释放,就宁可回监狱重新坐牢,并尽量争取带一批人一同回监狱,争取无条件出狱。我初到反省院时,对各方面情况都不具体了解,好似对付蛇蝎一样的警惕着。刚入反省院一登记,又一听课,就产生了反感。当看到刘玉荣同志借肺病不上课,在庭院里晒太阳时,我也决定借肺病不上课,和刘一起每天在院子里晒太阳,不听他们那一套摆布(一直坚持到离开反省院)。当从留级的相熟的同志中,了解到有些同志在出院时签署悔过切结和反共宣言问题上存有混乱思想,认为反共宣言要在报纸上公开发表,影响太大太坏,悔过切结是印就的一张纸,只签上个名字影响不大。同时对只签署悔过切结,不签发反共宣言出院是否可行的问题正在犹豫不定时,我们就抓住这个核心问题,谈了我们的认识,和他们进行交谈,顺利的统一了思想。认识到:国民党的反省院是对政治犯施行政治俘虏的阴谋机关,它设立的那一套手续,都是为了达到使我们“悔过自新”这个罪恶目的的。悔过切结与反共宣言是那些反动手续中的主要部分,这二者之间虽有文字繁简之分,有公开发表与不公开发表之分,但它的内容实质是一致的,都不应签署(当时简称“拒签”,下同)。如果想从反省院出去,认为悔过切结的文字反动性较轻就签署了,之后势必被逼得一步一步走下去,到最后还得走签发反共宣言之路。我们应站稳立场,不能上当。不能在办理这种卖身契约的条件下出反省院,否则就是丧失政治立场,自我毁灭政治生命。
  当这些意见传到一些积极同志之间时,很快被接受,增强了大家的斗争信心,形成了一支尖刀式的反“反省”和“拒签”的组织力量,并迅速有对象的在“反省人”中展开了秘密串连活动,促使反省院的形势顺利地向着反“反省”、“拒签”的方向发展。几个叛徒分子也不再象往常那样嚣张了。
  在第十一期,一部分积极分子曾带头发起过改善伙食的斗争,很快取得胜利。这在客观上对反“反省”运动也起到一种练兵作用。相继绥远抗战爆发,有人向院方提出捐款援绥(以节食一日的伙食费作为捐款)而院方却向政治犯提出了代办“援绥”捐献的通知,我们识破了院方的欺骗伎俩,便将计就计理直气壮地提出释放政治犯到绥远前线参加抗战的要求。他们对这种要求当然不会答应,但他们宛不过舌头,说不出道理来,只是气恨地表示说“你们不配”来拒绝而已。在这种形势下,政治犯的反“反省”斗争情绪更高涨了。不久,西安事变爆发,群情更加振奋,无形中显现出一种无条件获释的希望,但同时我们也作了最坏的思想准备。
  这一期的期终阶段来临了,往常正是反动当局忙着办理出院手续,恩威兼施,品评成绩的得意时刻,而这次他们却感到从未有过的反“反省”和“拒签”的冲击,表现出慌了阵脚的丑态。反动狡猾的“总管”王育民却故作镇静地说:“你们能胜利,我就佩服你们共产党”。我们暗想,他这话算说对了。果不其然,未多久,“七·七”事变抗日战争爆发,共产党在山东各地发动了武装起义,组织领导了武装抗日保卫祖国的斗争。这时王育民跑到他家乡一带,拉起了一部分队伍,也打出抗日的旗号,并曾寻找八路军取联系,但他不久即因其队伍内讧被打死了。
  反动当局眼瞧着这期不能照常顺利结束的形势,就驱使叛徒走狗献计献策,以期收拾败局。随之有叛徒张复生(薛培元)写了秘密报告,提出对反“反省”的积极分子要采取打击镇压的建议,其中列举了十几个名单,并分类提出了评论和对策。首先提出的是:“二唐(唐玉清)是最顽固的家伙,非用斩钉截铁的办法处置不可。还有几个也是不易改造的分子,都应严惩”。他这个报告是夹在日志中随同一起上交的,上交前被一“反省人”偷偷抽出来交给了我们,在传阅过程中险些儿被搜去。但反动当局第二天早饭后就动了手,气势汹汹的武装狱卒们,一声不吭,袭击式的首先把我从监号拉到天井里,狠狠地按倒在地,砸上脚镣,带上手铐。随后接着拉出彭瑞林、侯星五、韩维密、李美庆、董琰、金明、李世光、赵传博、刘开浚等十人,都砸上了镣铐。正在怀疑他们这样做到底是干什么时,刚被拉出来的董琰同志说,这是把我们押回监狱去的。闻听之下,怀疑顿失,并满意地感到我们所希望的一个目的达到了。我们被镣铐完毕后,随即被带到高等法院的“便庭”,法官简单问了问姓名、籍贯等,并说了一些什么不老实遵守院规,就不能早日恢复自由等谰言,随即宣布了分押到各个监狱去的名字。我于当日上午即被法警押送到德州第七模范监狱。在上述十人之后,刘特夫、唐昆山二同志于第二天下午被以同样办法押送到第一监狱。就这样,我们以胜利者的姿态,高兴地重新打回了监狱。
  反省院把“反省人”重新押送回监狱,是其反省政策遭到打击和失败的结果,同时他们还想借此威慑一下其他反省人,企图阻止今后再出现类似事件,但他们的企图很快失败了。在我们第一批押回监狱后,相继有另些同志也要求回监狱去了。最后一批邭肇基、周崇德、刘考文、王堂、岳拙园、刘庆珊、邵德孚等七人,因要求回监狱不答应,干脆进行了绝食斗争,终于争取回到了监狱。
  第十一期因反“反省”、“拒签”斗争而重新回到监狱和军法处释放的计有金明、侯星五、李世光、董琰、彭瑞林、刘庆珊、李美庆、赵传博、刘开俊(潘复生)、刘特夫、唐昆山(李文)、刘玉荣、邵德孚、邭肇基、韩维密、刘考文、周崇德、王堂、田中睿(田欣农)、李瑞芝(褚芳塘)、孟金山、李应介(李介人)、孔繁阁、王登明和我,共二十五名,占了以往每期出院率的一半以上。
  但在这以前的十期当中,就多数反省人的思想情况来说,对履行出院手续是无所谓的状态,只要能出院就行。因此,凡是从反省院出去的都办理了“悔过自新”手续,没有一个例外,没有一个因反“反省”或“拒签”而重新回到监狱去的,都在政治上沾染了污点。这并不是说以前各期没有任何人进行过反抗和斗争的表现(第十期是有过斗争表现的)。但是,就是一些开头有“拒签”表现的分子,终因经不起考验而办了悔过手续,如九期的朱×,第十期的阎×就是例证。到十一期的形势则大不相同了,一开始就有明确的斗争方向,并且是有领导的组织了这期的斗争,最后形成了反“反省”、“拒签”而大批返回监狱去的气势,这一胜利在山东反“反省”斗争的历史上是空前的,影响是很大的。反动当局因迫于形势和害怕遗留下“祸根”,就对其余“反省人”的大部或全部(约四十人左右),都给办手续出了院,这也是前所未有的现象。
  打回监狱的胜利者,不仅本身经受了考验,而对以后的反“反省”斗争也起了开路先锋作用。此后,十二、十三两期都进行过斗争,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胜利。十二期期末,王育民召集“反省人”出题目要大家解答,其目的是勾引动摇分子上钩。张晔同志在回答中当众揭发了他们的阴谋。随后,敌人气势汹汹地把张晔、刘仲益、岳拙园、于世瑞四人绑押回监狱,相继让叛变分子和动摇分子签发反共宣言出了院。
  十三期,也是最后一期,开班时正赶上“七七”事变,反“反省”活动更加活跃了,加以未到期终日寇就入侵到黄河北岸,虽然院方仍企图要大家办理悔过手续,但遭到坚决反抗后,转而提出“你们出院总得有个表示吧?”在这种情况下,以张北华、王云生为首的几位同志商定写了个抗日声明,院方无可奈何地接受了。这期除几个叛变分子依旧办理反共悔过手续外,其他都光明正大地恢复了自由。到此,国民党反省院也寿终正寝了。重返监狱的同志,汇合了仍蹲在监狱的同志,乘“七·七”事变后的大好形势,又进一步开展了斗争。在中共中央代表的交涉和爱国舆论压力下,国民党山东省政府主席韩复渠不得不释放政治犯,于是我们光荣地获得了自由。这部分在敌人囹圄中经过严峻考验保存下来的革命力量,一旦恢复自由,就立即投入了民族战争的革命洪流,有的被输送到党中央学习培养,大部留地方发动群众、组织人民武装的工作,发挥了先锋作用。其中有的同志已在战争中英勇牺牲了,有的积劳成疾病故,后来又有的被“四人帮”迫害致死。
  后记:在这个材料的写作过程中,曾向住过山东反省院第十一期的一些难友作过反复查对,刘特夫同志在一些重要情节上提供了不少宝贵意见,同时也蒙他对稿件做了审阅和校正,于此特致以谢意。

知识出处

山东文史资料选辑

《山东文史资料选辑》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书是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汇编,记述了山东省抗战时期的重大事件、人物事迹、文物古迹的资料统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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