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文史资料选辑》第十一辑《我党和范筑先合作发动鲁西北抗战工作的经过》一文的几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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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文史资料选辑》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1222
颗粒名称: 对《文史资料选辑》第十一辑《我党和范筑先合作发动鲁西北抗战工作的经过》一文的几点意见
分类号: K250.652
页数: 4
页码: 197-20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山东省对《文史资料选辑》第十一辑《我党和范筑先合作发动鲁西北抗战工作的经过》一文的几点意见,反映了当时鲁西北抗战的基本历史情况等。
关键词: 文史资料 抗战工作 意见

内容

最近,我阅读了山东省《文史资料选辑》第十一辑刊载的张维翰同志遗作《我党和范筑先合作发动鲁西北抗战工作的经过》一文,这篇回忆录反映了当时鲁西北抗战的基本历史情况,但有的记述与实际情况不够相符。本文就我一九三七年十一月初到一九三八年二月,在山东省第六区(聊城)保安司令部政训处(一九三八年四月底五月初改为政治部),随范筑先司令到各地打游击的亲身经历,提出以下几点更正意见。
  一、第二十三页第十行:“十一月十八日,我和姚第鸿同志奉党的指示来到前方找范筑先,正值他由高、恩、夏、武等县返聊城途中,住在博平西关小店”。“十一月十八日”,应改为十月二十八(九)日,因范在武城收编齐子修是在十月下旬,收编齐子修后,即返聊城,还不到十一月。
  二、第二十六页第一行:“日寇占领临清之后,于一九三七年十一月二十日,派出一个骑兵侦察小队,到堂邑和聊城进行侦察”。侦察时间应是一九三七年十月二十日前后,因为进占临清之日寇,派十八个骑兵到聊城、堂邑一带进行侦察活动,是在十一月二日柳林以北界牌村战斗之前。
  三、第二十六页倒数第九行:“于十一月二十七日”,应改为于十一月二日。界牌战斗是在十一月二日打的。
  四、第二十六页倒数第七行:“率齐子修第三营和政工队”,应改为率党品瑜营、齐子修营和政训队。党营是当时范的主力部队,常跟范活动;齐子修第三营刚收编,只有百把人,还不是主力部队。
  五、第二十六页倒数第四行:“由赵晓舟率政工队七、八人”,应改为率政训队阎桐林等二人。
  六、第二十六页倒数第二行:“范率齐营撤往堂邑北之堠堌,临清日寇经过两次失败,不敢轻易出动”。应改为范率党营、齐营、政训队(队长是刘子荣、宋茂轩),于十一月三日移住博平县五区菜屯,四日到清平县城,六日拂晓,率部队西返,经戴湾过运河,于黄昏时宿营堂邑城北堠堌村(柳林东十五华里)。七日(八日)早,侵占临清的日寇约二百人南犯。范指挥部队在堠堌西北五里路的司洼村,与日寇展开战斗,打了一天,敌人未能前进一步。黑天时,日寇退回临清。政训队有些同志也参加了战斗。临清日寇经三次失败,再不敢轻易出动。司洼战斗后,范在堠堌又住了三、四天,于十一月一、二、三日去冠县。在堂邑到冠县公路上的贾镇打土匪后,就开始收编石洪典五支队、韩春和六支队两部。这时政训队奉命住冠县城东四十里的桑阿镇。在这里还查到为日寇到北边搞侦察的一个汉奸(南乐县人),经审讯后枪决了。范司令在收编石、韩支队后,于十一月二十一日晚,住冠、莘两县交界处的丈八村,政训队当日晚到丈八村归队。次日晨出发,沿冠、莘公路,经燕店、莘县到阳谷,驻军城内,打了土匪刘桂安。十二月初,从阳谷返回聊城。
  七、第二十七页第十行:“日寇恼怒之下,集中全力向我反扑,占领了徐家河口,我退到桃桥设防”。应改为:日寇恼怒之下,集中全力向我反扑,攻占我徐家河口后;范司令亲在最前线坚持指挥战斗。战斗相当激烈,曾和日寇进行白刃战,范当时不肯退出战场,传令队战士只得把他架走(这一天是一九三七年阴历十月二十七日)。我后方设在陶桥(离南镇不到十里)。经过三、四天坚持战斗,日寇前进不得,遗尸十余具,退回津浦铁路沿线。战斗结束后,范到陶桥住一天,即经博平回聊城。这次南镇战斗,军民同心协力(参加战斗的有地主武装——当时叫民团),大大显示了我军发动群众抗战的威力,使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看到了中国人民群众组织起来的力量。日本侵略者在东京广播称,在南镇作战中,真正看到了中国民众参战的情况(大意)。
  八、第三十四页第五行:“你们提出机构改革问题,我没意见,就把政训处改成政治部好了”。后面应加上经到会全体代表一致讨论通过,决定将政训处改为政治部。
  九、第三十五页倒数第八行:“我们党退出阳谷……,在阳谷活动的杨啸如、马波生、赵小舟、熊义吾和在寿张活动的金维国、姜威扬等,都带了部分人枪补充了廖队”。应改为在寿张活动的金维国、姜维扬(现名姜克夫)和高唐的金谷兰,都送了部分人枪补充廖队。在阳谷活动的赵晓舟、马波生、王润槐等多人带了部分人枪,于一九三八年四月中、下旬撤出阳谷后,经聊城政治部派往驻冠县的鲁西北第十支队。这时鲁西北第一游击队(洪、廖队)已到冠县作为十支队骨干,编为十支队一个营(即在六月间成立的机枪营)。杨啸如在博平一带,不在阳谷。
  十、第三十六页第七行:“一九三八年一月三十日以机枪营为核心”。应是一九三八年三月,以我党组建领导的鲁西北第一游击队(洪、廖队)为核心。”十支队是一九三八年三月成立的,机枪营是六月命名的,所以十支队成立时,还没有机枪营。
  十一、第三十六页第十行:“参谋处长高谊之、赵小舟”,应改为参谋处长周紫珊。高谊之是十支队高级参议,统称参议。赵晓舟开始是教导队长,尚不是参谋处长。
  十二、第三十六页第十行:“军械处长黄子健”。应改为军械处长石××(三路军来的)。黄子健是组织上派到军械处的军械员。八月间,石××等三路军来的几个人离职回黄河南,军械处撤销,改为军需处军械科。同年十二月,黄子健任范筑先纵队供给处军械科长。
  十三、第四十页,倒数第六行:“一九三八年二月”,应改为一九三八年三月,那天是阴历二月初二,约阳历三月中旬。
  我的记忆,也不一定十分准确,请知情的老同志们,予以指正,以共同致力于文史资料工作为祈。

知识出处

文史资料选辑

《文史资料选辑》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山东文史资料选辑第十七辑,并所写了《回忆青岛的停战谈判》、《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第二路的发展经过》、《邹平抗日游击队“特务营”的始末》、《马保三同志生平事略》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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