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利润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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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文史资料选辑》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1004
颗粒名称: 五、利润和利润分配
分类号: K250.652
页数: 8
页码: 118-125
摘要: 本篇记述了旧式商号在年终结账时,一般都有隐藏利润的习惯,谓之“打厚成”,利润和利润分配。
关键词: 文史资料 利润 利润分配

内容

五、利润和利润分配
  (一)盈余结算
  旧式商号在年终结账时,一般都有隐藏利润的习惯,谓之“打厚成”。瑞蚨祥由于字号大、利润厚,资本家更加利用了这一习惯。瑞蚨祥的盈余结算方法是:资产一负债=纯利。因此,隐藏利润的方法,主要是对存货的盘存价格打折扣,其次是扩大开支,以减少资产价值。兹分述如后。
  1.存货打折扣。瑞蚨祥把存货分二类:“架货”与“路货”,盘存价格各不相同。每店都有一本存货明细账,称为“架货账”。每年年终结账时,对于架货,首先在架货账上进行划价(打折扣),对于路货则按进价不动。
  所谓架货,是指保持价格不变的一部分货物。“架货”的盘存价格由于历年的折扣积累和早期物价较低,都比当前的进价低得多。企业历史愈久的其存价愈低,也就是“厚成”愈大。资本家为了保持架货的价格不被升值和架货总值不减少,每年年终结账时,要求本年的架货总值一定不得少于上年度的总值,而架货总值以内的每一商品价格,只能低于而不得高于上年度的盘存价格。如果旧存货某一商品没有了,则以其他商品代替,换算成该旧存商品的价格。“架货”在划价的基础上再打八折(广货、新衣、黄金是打五折)。母店由于历史久、早年积累得“厚成”大,在打八折的基础上再打六六折。母店的架货最低额,在早期是五万两银子,后来以0.686两银子折银元一元,变为银元数。估计母店的架货打六六折以后,不过为实值的百分之三十左右。
  瑞蚨祥的全部存货,在首先填足了架货最低额以后,其余存货即作为“路货”。所以瑞蚨祥的路货,不只是在途中运输的货物。路货在架货账上即按原进价不动,结账时是对路货的总值在账谱上打八折。
  在盈余结算上,资方代理人与资本家是有矛盾的。资本家总是要求多打折扣,尽量压缩盈余,而资方代理人则相反。因此,每年在临近年终时期,经理即嘱咐管货人员尽量少进货,以减少折扣差价。在结账以后再大量进货。因此在每年年终,某些商品常有小脱销现象,所以这时常由当地批发庄进货。但申庄存货不打折扣,所以申庄仍照常买货。
  零货折扣。凡是动了剪子的不论还有多少尺,都算零货。盘点零货不是用尺量,而是用大秤过分量(软片绸货和布货),过秤时往往是用大秤一撅,零数不计。划价是按斤划价,价格比整货更低。这样,零货不仅在价格上打的折扣大,而数量也有了折扣。这部分零货隐藏的利润占着相当大的比重。这种用过秤盘点的作法,不是资本家规定的,开始是管货人员由于零货的品种、数量繁多,量尺太费工夫(须在一个晚上点完),得到经理同意后,才实行了用秤过分量的作法。后来孟洛川怕资方代理人从中作弊,命各店对零货改用尺量盘点。
  甩货。甩货是把某些滞销的货从账上甩掉,不列为存货,如果明年卖了,也列为营业收入。这种作法也不是资本家规定的,开始是有些资方代理人为了平衡盈亏,保持年年有一定盈余,面子好看,巩固自己的地位,而暗自采取这一
  办法的。作法很灵活,营业情况好则多甩一点:不好则少甩,甚至把上年甩掉的再列入账内。后来这种作法成为习惯,管货人员这样作了,有的经理还不知道。以后被孟洛川发现了,资方代理人遭到孟洛川的责问,命令把甩货账也公开出来。
  2.巧立名目,提备用款。如早期曾提出过一笔备补鸿记染坊亏损1,503.76元,还提过一笔备修窨房款15,037.59元(以上两笔都是银子折的)。“七七”事变后,还提过备递申款汇水40万元,以及备付税款若干元。这些备用款,以后大都未用,都转入了汇积记而成为资本家的了。
  3.除房产以外的固定资金,如家俱及一切生财设备,购置后随时自管理费中开支,不列为资产。瑞蚨祥各店的设备是极其豪华齐全的,是相当大的一笔资产。但各店的账面上都没有这笔财产,只母店的账面上欠着十两银子,包括了各店的设备。这些设备无形中就成为资本家的了。
  4.利用房产剥削。瑞蚨祥每设一店,都是首先购买地皮,建筑房子,此外还购买一些附属房子(如栈房)。购建费都是由企业支出,归为资方借支,以后由历年的房租中递还,修缮费也由房租中支付。
  5.资本家账房人员的工资由企业开支。孟洛川全家在章邱乡居时期,账房人员为四人,迁居天津以后,由于内部矛盾加深,其侄子们各立门户,分设账房,账房人员增至十人之多。这些账房人员是专为资本家家庭服务的,不管企业事务,而其工资则全由企业开支。其中还有两个吃份股的:马茂堂1.5厘,柴树智1厘,也是从资方代理人的人力股中分取,资方代理人均敢怒而不敢言。
  6.用货打折扣。资本家用货多是用高级商品,数量不受
  限制。至于价格,金银首饰是按成本计算,其他一律按九折。资本家每年用货的数字是不少的。如“七七”事变前,勤记孟筑亭有一年嫁孙女,陪送的衣服、木器、首饰等嫁妆费就是两万元。
  (二)利润分配
  瑞蚨祥的利润是统一分配的。年终将各店的盈余数字集中综合起来进行统一分配。利润的分配是钱七人三,即资本分七成,资方代理人的人力股分三成。资本是包括资本家的固定投资和流动存款,也包括资方代理人的有限度的部分存款(即公存、顺带和顶本)。资方代理人的人力股又分为若干股。人力股的总额是没有绝对限额的,其多寡是随着资方代理人人数的增加及其份股的增加而增加(有的开了份子,有的增加了份股),也随着资方代理人人数的减少而减少(有的死了,有的出了号)。瑞蚨祥在早期有多少份股,已无人知晓,在1930年前后期间,共为二十个股左右,后来增加到二十二个股。每一股又分为十厘,共为二百厘左右。资方代理人共有一百人左右。吃十厘的谓之正股,瑞蚨祥自有史以来吃十厘股的只有沙文峰、孟觐侯、孟访溪等几个全局总理,其他全局总理不过七、八厘,地区总理为五、六厘,一个店的经理一般是三至四厘。
  利润的分配方法是先以资本总额(包括固定投资和存款)÷利润总额,求出资本的利润率,谓之几分利。资本分红,即以此利润率乘其资本和存款,从七成中分取。资方代理人的人力股分红,则以人力股总额÷三成的利润总额×本人的份股。兹将其“顶本”、“公存”、“顺带”等形式具体介绍如后:
  顶本。顶本是资本家给资方代理人假设的一种资本(在早期一份顶本为五百两银子,后改为五百元)。顶本是人力股的辅助成分。厘股终究是有一定限度的。不能过度增加。店员开分子是以一厘起码,给资方代理人增加份子是以五毫起码,也是一般的增加幅度,对于工作表现特好而又为资方所信任者,一次才能增加一厘,这是个别情况;对于工作表现虽好而又认为不够增加厘股条件的,则增加顶本。厘股与顶本都不是年年增加,厘股与顶本也不同时并增,因此资方代理人的厘股与顶本不是一致的。有的厘股多而顶本少,有的顶本多而厘股少。一万元顶本为整份,拿整股整份的只有沙文峰与孟觐侯二人,孟访溪是整股而不是整份(顶本八千元)。顶本和实际资本一样,从七成中按利润率分红。顶本又是资本家拉拢资方代理人的一种手段,顶本在资本总额中占很少比重,不过占百分之几。资本家付出的代价有限,却有相当大的作用,它使资方代理人与资本家更加密切地联系在一起。孟洛川死后,顶本就改为实扣了,即在资方代理人的红利中扣下这部分钱,而成为实际资本了。顶本的名目从此取消,改为“顺带”。“顺带”,资方代理人可以自由提出。
  公存。公存是资方代理人在企业里有限度的一部分存款,可以随本分红,和“顺带”的性质是一样的,只是名称不同。在早期,每吃一厘股,可以有五百两银子的公存,后改为五百元。如果资方代理人除公存款外,还有余款,则可存于“众寄存”科目,取相当于在银行之活期存款利息(年息六厘)。据说,资本家规定公存款可以随本分红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资方代理人拖欠长支,有保证金的意义。自“顶本”改为“顺带”以后,公存就并入“顺带”而无“公存”这一
  名称了。
  关于瑞蚨祥在各个时期的利润情况及其分配情况,因无账册可查,难作详细介绍。兹有个别资方代理人尚记得本人或某人在某年的分红数字,以此也可以推知其一定时期的利润概况。记得董玉良在1927年为一厘股和一份顶本,共分得红利1,000元,孟景山一厘股一份顶本,于1931年共分得红利580元。在以后的数年中又分过780元、330元、216元(这三次忘记是那年了)。1927年北京瑞蚨祥尚在鼎盛时期,所以这时瑞蚨祥的整个利润也最高。此后,由于国都南迁,北京瑞蚨祥的营业一落千丈,影响到瑞蚨祥的整个利润。上面的几个数字也表现出了这种情况。我们试以1927年和1931年的两个分红数字来估算一下,也可以看出瑞蚨祥的利润额的概数。1927年一厘股分红1,000元,以190厘计算(那时厘股可能少一点),资方代理人的三成为190,000元,以三除之,每成为63,333元。瑞蚨祥1927年分帐的利润总额约为60万元。1931年一厘股分580元,以200厘计算,资方代理人的三成为116,000元,以三除之,每成为38,000余元,是年瑞蚨祥分账的利润总额约为380,000元。“七七”事变后,1942年的分红,刘焕庭经理尚存有该年分红数字的一个详细清单,这是确实可靠的数字,兹列表如下:
  [=此处为表格页(1942年资本情况及利润分配情况表 (单位:元))=]
  “七七”事变后,由于通货的恶性膨胀,加以日本帝国主义及国民党的种种摧残,瑞蚨祥实际上是年年亏损,再也不能维持它过去以实物为基础的原则了,只有靠吃厚成了。

知识出处

文史资料选辑

《文史资料选辑》

本文记述了回忆山东学生参加“五四”运动的概况、济南《昌言报》馆被捣毁记、“五卅”惨案前后的青岛公立职业学校等13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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