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青训队的“临时审讯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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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文史资料选辑》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0887
颗粒名称: 四、青训队的“临时审讯组”
分类号: K250.652
页数: 3
页码: 124-126
摘要: 本文记述了“青训队”成立后,各反动机构交其集中“管训”的所谓共产党嫌疑犯,约有四、五百人之多。反动当局为了弄清楚这些人的来历和历史情况,借以搜集各种情报材料,寻找中共地下组织的线索,就在队内成立了一个临时的审讯组织,名之曰“临时审讯组”。
关键词: 国民党 山东省 青年训导总队

内容

“青训队”成立后,各反动机构交其集中“管训”的所谓共产党嫌疑犯,约有四、五百人之多。反动当局为了弄清楚这些人的来历和历史情况,借以搜集各种情报材料,寻找中共地下组织的线索,就在队内成立了一个临时的审讯组织,名之曰“临时审讯组”。这个“临时审讯组”是由中统、军统两个特务机构各派精干特务二名,协同“青训队”的人员混合组成的。中统方面派的人是郑培琦(郑静之,中统科长)、马德才,军统方面派的人是栾兆凤(栾松亭,军统行动组长)、曹如鸿,“青训队”方面参加的人是王露芬(军统)和郝超尘(中统),共计六人。“审讯”是分三个小组进行的,方法是以麻痹、诱惑为主,兼以威胁、恫吓和怀柔。对革命意志坚决不向国民党反动派屈服的人,或则百般恫吓、威胁,或则进行疲劳审问(昼夜不停止的轮流审讯),或者故意长期不问,先从各方面予以孤立,迫使其自动向审讯组要求个别谈话,在这种情形下再施行怀柔手段,促其透露真情。对此,于宝仑曾交代说:“攻下一个堡垒,就是一个大收获,审讯时一般不要让第三者参加,也不要公开审讯,要尽量以诱惑、腐蚀的方法,促其自上圈套。”中统特务郑培琦就曾使用过这个恶毒阴险的办法,破坏了一个共产党的地下组织,逮捕了该地下组织负责人的爱人(负责人闻讯转移他处)和其他几个成员,据说这个案件中有一个比较重要的人物,始终押在中统调查统计室,后闻被杀害。
  反动派规定了三种“受训”期限,一曰“暂管”,凡被列为“暂管”的,可以随时保释;二曰“管训”,凡被列为“管训”者,须在六个月以后始可分别处理;三曰“长期管训”,列在这一类的不规定“训练”时间,无异被判处无期徒刑,有些人曾在里面关了两年之久。
  前曾提到在“四·二八”联合大逮捕中捕抓了许多男女青年学生,这一部分人被逮捕后,反动当局受到了社会上各方面的责难,被迫指令“青训队”对学生尽先处理,因而大多数学生都在三个月内被开释。
  在“青训队”“受训”期满,名为“结业”,凡被允许“结业”的人,均需觅找铺保或由两名国民党校级军官具保,方可开释;无保者则均需填一份“宣誓书”(即自首书),内容大致为:“结业后保证不违犯‘政府’一切法令,不参加共产党任何组织,不泄露本队的秘密……,如违誓言,愿受严厉制裁……。”此项“誓言”,由“结业”人员在“青训队”举行的“结业式”上宣读,宣读后即发给所谓“结业证”。“结业证”的内容大致为“……该学员在受训期间,经审查思想尚无不良,特发给结业证……”。反动当局规定:“受训”人持此“结业证”可以通过国民党的军警卡哨,可以随意居住在蒋管区或解放区。其目的是:一、留在蒋管区,解放区就少了一个革命力量;二、回解放区,他们自身就宣传了国民党并不杀害共产党。但每次被开释的名单,则必须事先经过绥靖统一总指挥部批准。
  “临时审讯组”活动了三、四个月之久才撤销了。

知识出处

文史资料选辑

《文史资料选辑》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书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委员会的文史资料汇编,记述了北洋军阀统治时期,我们所知道的张宗昌、第一次直奉战争中张宗昌率苏鲁别动队入鲁的如是我闻、国民党反动派在济南实行反共措施的片断回忆、日伪修筑淄博矿区遮断线的经过、对“五四”时期济南学生运动的回忆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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