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史资料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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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东文史资料选辑》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0835
颗粒名称: 关于文史资料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分类号: K250.652
页数: 17
页码: 203-219
摘要: 本文记录了关于文史资料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包括文史资料工作的方针、任务和作用、征稿原则、征集史料的范围、重点和类型等。
关键词: 文史资料 意见 总结

内容

本会从一九五九年七月开始工作以来,在党的正确领导和密切关怀之下,工作不断获得进展,成效日益显著。这项工作的发展前途还很广阔,需要我们作更大的努力。本会在第一年和第二年曾经总结过两次工作,分别写成了《一年工作报告》和《两年工作总结报告》。去年下半年,本会曾经在过去两次总结的基础上,把三年来工作实践中的一些认识、体会和经验集中起来,写成了《关于文史资料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用来进一步推动和改进我们本身的工作,并供各政协地方委员会和其他有关方面参考。这个文件于一九六二年十二月七日经本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后,又经最近举行的全国文史资料工作会议作了讨论,提出了一些补充修改意见。这是本会根据这次工作会议所提的意见加以补充修改的定稿。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
  一九六三年一月
  一、文史资料工作的方针、任务和作用
  文史资料工作,是政协系统根据政协全国委员会周恩来主席一九五九年四月对各方面老年人士所提出的“把亲身经历记录下来传之后代”的号召而开展起来的一项工作。周恩来主席的这个号召,也就是文史资料工作的总方针。根据这个总方针,文史资料工作的任务是,向曾经在晚清、北洋、国民党政权统治时期具有各方面亲身经历和见闻的人士征集回忆录性质的文稿,以充实、丰富我国近代社会的历史资料;并且通过整理研究、编辑出版等项工作,使这些资料能够很好地传给后代。
  文史资料工作是一项有重要意义的创举。有组织地广泛发动过去几十年来许多历史事件的当事人和见证人,根据他们的亲身经历,把旧中国的面貌较为真实地记录下来,尽量及时弄清过去许多历史事实的真相,这在过去历史上是从来没有作过而且不可能作到的事情。只有在人民民主政权日益巩固、统一战线日益扩大、各方面人士的政治觉悟日益提高的形势下,这项工作才有了广泛开展的基础和条件。通过这项工作,可以为历史科学研究工作提供丰富的资料来阐明我国近代社会的发展规律,并且可以使我们获得许多关于旧中国各方面历史情况的生动具体知识,从中吸取有益的经验教训,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同时,通过这项工作,可以团结全国为数众多的阅历丰富的老年人士,调动他们的积极因素,使他们有了比较适宜的工作途径为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
  三年来,文史资料工作已经在全国各省、自治区和大城市的政协组织普遍展开,并且发展到三百七十多个县市级政协组织;已经有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士把他们过去数十年来各方面的亲身经历写成大量史料,特别是许多在晚清、北洋和国民党政府参加过各种重要活动的人士,把各个统治集团内部的种种为局外人比较难于知道甚至无从知道的内幕真相,作了较为真实具体的叙述。他们所作的这种有价值的贡献,表明周恩来主席的号召已经收到了巨大的效果,发生了深刻的影响。根据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在向三届三次全体会议的工作报告中对文史资料工作的指示,我们今后应该继续努力推动,并注意总结和交流经验,以便通过各方面的努力,把有价值的史料尽量发掘出来,不使湮没失传。我们相信,随着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不断巩固和扩大,随着各方面人士政治觉悟的不断提高,文史资料工作也必将发挥更大的作用,获得更为丰硕的成果。
  二、征稿原则
  我们征集史料,最基本的要求是如实反映历史事实的本来面目。但是,由于我们所征集的主要是关于旧中国各方面的史料,征集对象又以老年人士居多,要求他们把过去几十年的亲身经历,特别是关于旧中国种种阴暗面的事实真相作如实的叙述,不仅有不少的思想顾虑需要加以消除,也有一定的困难需要帮助克服。这是这一工作的基本特点。必须掌握这种特点,依据本会规定的“三要、四不、三给”的征稿原则,进行深入细致的工作,才能把各方面有关人士很好地动员起来,征集到质量较高的史料。
  (一)“三要”:要真实,要具体,要大胆直书;基本精神在于要求撰稿人破除顾虑,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按照历史事实的本来面目作如实的叙述而不加以增饰、回护和任情褒贬。
  (二)“四不”:撰写史料可以不限体裁(语体文言、长篇短篇皆可),不求完整(知道多少就写多少,不一定要有首尾完整的叙述),不拘观点(不要求撰稿人一定要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撰写史料),不扣帽子(不因撰稿人揭露历史上的某些真相而使其担负政治上、法律上的责任)。
  (三)“三给”:对撰稿人给以稿酬,在撰稿工作上给以必要的帮助,处理稿件时对撰稿人所提的要求(如要求保密,要求不发表或不用本人名义发表,等等)给以尊重。
  “三要、四不、三给”的征稿原则,经过三年来的实践检验,证明是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对于使各方面人士明确撰稿要求、解除顾虑、发挥撰写史料的积极性等方面都是有利的。今后还可以根据实际工作经验加以补充修正,使之更加完善。
  三、征集史料的范围、重点和类型
  (一)我们所征集的史料,主要是各方面人士根据亲身经历所写的文稿。根据这个特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五六十年中间所发生的各种历史事实作为征集范围,是比较适宜的。凡属有关这五六十年间的政治、军事、外交、财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民族、宗教、华侨、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史实和人物以及其他足以反映这一时期中国社会面貌及其发展变化的各种史料,只要是以亲身经历为依据,内容真实具体,都需要广泛征集。至于在这五六十年以前的近代历史事实,各方面人士如掌握有翔实可靠的资料,也应在征集之列。
  三年来我们征集到的史料,各个方面还不平衡,其中以军事、政治方面的居多,其他方面的较少;而在军事、政治方面,也以属于国民党政权统治时期的居多,属于晚清、北洋政权统治时期的以及敌伪政权方面的较少。特别是关于帝国主义操纵中国政治、进行经济和文化侵略活动等等方面的史料更为缺乏。今后在继续进行全面征集的同时,需要着重对这些比较缺少的方面,特别是北洋、敌伪、财经文教、社会生活这四个方面,加强组稿工作。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五六十年中间,跨越着旧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两个历史时期。根据我们的工作任务和具体条件,我们征集这两个历史时期的史料,在重点上应有所不同。关于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斗争方面和反动统治方面的史料都需要征集:既要注意到历史的光明面,也要注意到历史的阴暗面;既要注意到敌对阶级之间的矛盾,也要注意到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既要注意到正面人物,也要注意到反面人物,不宜有所偏废。至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则着重征集反动统治阶级方面的史料,关于党所领导的人民革命斗争的史料,因为已另有各个专设机构从事搜集、整理和研究,我们不必作为征集重点。
  (三)归纳三年来应征稿件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四种:
  1.记述本人亲身经历的回忆录;2.向其他有亲身经历的人士进行调查访问的记录;3.个人或集体根据亲身经历和调查访问对某一历史事件、某一历史人物或某一专题所写的比较系统完整的资料;4.依据本人的亲身经历对各种文献资料所作的补充、订正和考证。
  除了各方面人士根据亲身经历所写的文稿之外,凡属有关近代重要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函电、会议记录、日记、笔记、手稿和一些罕见的书刊、图片等原始资料,以及有参考价值的外文资料译稿,也附带征集。
  (四)本会最近开始附带征集有学术价值而未经发表的近代著作存稿,转送有关部门处理。各政协地方委员会征集到的此类稿件,可先加以审阅,提出意见,汇报本会,经本会转送有关部门研究后,分批上调。
  四、组稿
  (一)组稿工作是文史资料工作的首要环节,需要各方面的支持,共同推动。文史资料工作当前的中心任务,是“深入组稿,提高质量”。为了实现这个中心任务,本会各业务组(如现有的国民党军事组、国民党政治组、北洋组、文教组、东北组、西北军组等,其它各组尚待陆续设立)应在本会全面规划之下,分工具体负责,改进工作方法,同各有关方面密切配合,运用各种有利条件,千方百计地发掘潜力,开辟稿源,并在广泛展开全面征集的基础上努力提高应征稿件的质量;特别是对于需要及早征集的价值较高的史料,要采取有效办法尽速征集到手。
  (二)为了更有成效地完成组稿任务,各组要根据具体情况,拟订以一段历史时期、一个历史方面、一个历史事件、一个政权系统、一个派系及其人物等等为中心的各种专题组稿计划和提纲,并广泛调查和制订能够写稿的各方面人士的名单,采取按题找人、因人出题和由撰稿人自拟题目相结合的办法展开组稿活动。拟订计划和名单,要结合有关研究单位或主管业务部门的需要,并取得他们的协助。
  一九六一年辛亥革命史料征集工作所取得的成就表明,利用历史事件的周年纪念活动来进行某些重要专题史料的征集工作,是一个很好的办法,今后还可以根据需要和可能,适当采用。
  (三)发动各方面人士积极撰写史料,除了就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方针展开广泛宣传之外,还要进行深入细致的具体组稿工作。首先要摸清各个组稿对象的历史情况,提出明确的征稿要求,并针对他们各种不同的思想顾虑进行耐心的说服动员,作好思想工作。还要有专人负责联系,及时了解他们在撰写史料过程中的情况和困难,积极热情地给以必要的工作帮助。对于只能口述而不能亲自执笔撰稿的人士,要代为物色适当的代笔人,记录和整理其口述资料。特别是对于掌握重要史料的高龄人士,更要多给以工作上的照顾。
  (四)弄清一件历史事实的全部内容,仅凭某一方面当事人的经历是不够的,必须采取各种方式广征博采,向各方面的有关当事人进行组稿,如:组织有共同经历的人士进行座谈,互相启发印证,或者帮助他们组织起来,集体撰稿;组织有关人士进行实地调查访问;组织某一历史事件的各方面当事人从各自所了解的角度分别撰稿,所写的事实如互有出入,还可以展开讨论;等等。
  (五)根据三年来的经验,除了向组稿对象说明文史资料工作的意义,宣传方针政策以外,将撰写史料的方法向他们交待明白,对于提高稿件质量有重要作用。应向组稿对象交待的写稿方法,主要有如下几点:
  1.所述事实的时间、地点、人物的活动、发展变化过程及其具体情节等等,要尽可能写得确实详尽,避免空洞的、概念化的叙述。撰稿人自己当时的身分和处境也要交待清楚;如系记述别的当事人提供的资料,应说明是何人何时所说,并加以必要的注释,以表明资料的来源,便于核对和引用。
  2.知道多少就写多少,不臆度,不杜撰,不必为了强求完整而抄录报刊文献所习见的冗长记载,更应避免捕风捉影,摭拾一些无根据的道听途说。
  3.撰写史料主要是提供历史事实,如无必要,无须多加分析议论或者检讨批判。
  4.内容不相关联的事实,最好分篇撰述,勿揉在一起。
  (六)本会和各政协地方委员会在组稿工作上既要通力合作,也要各有重点。原则上,本会以组织全国性的(所述事实内容重要,其性质和影响不仅限于某一地区的)稿件为主;各地方可以根据当地历史条件和具体情况决定组稿重点,范围不一定局限于本地区。特别是过去地位重要而现在掌握史料的人士寓居较多的城市,组稿工作更需要从全局着眼,各方面兼顾。本会和各政协地方委员会都可以就特定选题和对象,互相委托进行组稿。各地方征集到的全国性稿件和重要的地方性稿件可以选送本会;本会征集到的地方性稿件也可以转送各有关政协地方委员会。
  (七)组稿工作需要同中央和各省市文史研究馆、参事室建立工作联系,并取得各有关党派团体和有关研究单位的协助,以便充分利用各种组织力量,共同推动工作。
  (八)组稿不仅是全部工作的基础,而且也是贯串于全部工作、不断深入发掘的过程。所有审稿、编辑出版、资料整理等项工作都应同组稿工作密切配合,为深入开辟稿源、发掘潜力提供线索和条件。
  五、审稿
  (一)审稿工作的任务,是对所有应征稿件按照一定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基本鉴定,以为处理的依据。这是处理稿件的一个重要步骤,作好这一步,不仅可以使所有稿件得到恰如其分的处理,而且可以使有价值的资料都能被甄别出来,获得应有的利用。
  (二)审查稿件、衡量稿件质量的主要标准是:1.是否有史料价值,2.是否真实具体,3.是否为第一手资料。
  是否有史料价值,决定于所述事实是否同当时的重要历史事件和社会动态相联系,而不是无关宏旨、不足以说明问题的日常生活琐事。
  是否真实具体,决定于撰稿人对于历史事实的关键问题及其曲折隐微的真相,是否能够破除顾虑,实事求是,作如实的叙述而无所隐讳夸饰。
  是否为第一手资料,决定于内容是否为撰稿人亲自参与的活动、亲自看到听到的事实,而不是出于道听途说或者抄袭成篇。
  以上三个审稿主要标准是互相联系、缺一不可的,审查稿件必须同时依据这三个标准,才能作出比较全面的鉴定。
  (三)所有来稿由本会各组分工负责进行审查,除根据审查标准作出内容鉴定外,并就1.稿酬等级,2.应否送《选辑》发表,3.是否需要撰稿人修改补充,4.如内容毫无可取,应否退稿,5.是否需要进一步审查,6.有无可供进一步组稿的线索等等,拟具处理意见,提请领导核定。
  内容毫无可取的稿件,在退给撰稿人时应说明征稿要求和退稿理由,使真正掌握史料的人士能够根据我们的要求写好史料。
  (四)凡属需要进一步审查的稿件,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作如下处理:
  1.直接送请有关当事人核对,或者组织有关人士共同市查;
  2.委托有关地区政协委员会约请熟悉当时情况的有关人士审查核对;
  3.委托有关业务部门组织精通本行历史沿革的专家审查(如委托铁道部参事室专家审查铁路史料,委托人民银行参事室的金融界人士审查金融史料,等等);
  4.委托有关研究单位审查。
  (五)经验证明,组织有共同经历的当事人审查核对史料稿件,是一种很有效的办法,应尽量采用。但须注意,有些当事人对原稿所提出的不同意见,有的不免带有片面性;因此,对于这些不同的意见,要进行反复研究,审慎作出判断。
  (六)各方面读者根据他们的亲身经历对于本会编印发表的史料稿件所提的补充订正和不同的意见,是审查核对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必须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并尽量在《文史资料选辑》发表。
  (七)本会和各政协地方委员会都可以互相委托,约请有关人士或其他有关方面代为审稿。各政协地方委员会和其他各供稿单位供给本会的稿件,最好先由供稿单位提出初步意见,以为本会进行审查处理的参考。
  六、编辑出版
  (一)编辑出版是推动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既可以积累和流通资料,及时提供历史研究部门和其他有关方面参考,更有助于扩大稿源、提高资料质量和密切同各有关方面的联系。本会编辑的内部刊物《文史资料选辑》已经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受到各方面的重视,今后除继续编印外,还可以根据需要,编印各种性质和内容的专辑、单行本等内部或公开发行的资料书刊,以充分发挥资料的参考作用。
  (二)编辑出版工作应严格按照注重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谨慎从事,并在组稿和审稿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制定编辑计划,努力充实内容,提高质量。编辑《选辑》要尽可能包括多方面的选题和各种类型的稿件,以适应组稿工作和各方面读者的需要。
  (三)选定稿件,除了内容必须真实具体、有亲身经历的第一手资料、选题和内容比较重要这些基本要求以外,还要具备史料价值较高、政治上宜于披露流通等项条件。公开发行的资料书刊,选稿更要着重从政治影响方面来考虑取舍。
  (四)所选稿件的内容,凡与主题有关的第一手资料应尽量保留;如有下列几种情况,可作适当的修改、删削:
  1.明显的事实错误;
  2.引自文献书刊的冗长记述;
  3.由于政治上的或者其他原因不宜于披露的某些情节;
  4.内容狠琐,或者故意刻画渲染,流于低级趣味,有损于史料的严肃性的描述;
  5.撰稿人对所涉及的人物加以任情褒贬、有意回护或者夸饰自己的文字和空泛、冗长、错误的论断。
  (五)对于所选稿件,要进行适当的文字加工,力求做到表达清楚,使读者不致费解或者发生歧义;但应注意保持原来的文字风格,不必作不必要的修饰。
  修改、加工稿件,应尽可能同撰稿人取得联系,争取他们的协助,尊重他们的意见;重大修改应征得撰稿人的同意。
  (六)《选辑》除选载一部分各政协地方委员会供给的稿件外,并可适当转载一些各地方所编选辑中质量较高的稿件,以广流传。
  七、资料整理
  (一)资料整理是正在开始着手的一项工作,基本任务是对积累的资料稿件进行分类编目和复审,并充分利用各方面有关人士的亲身经历进行核实、补充和系统整理,以便于深入组稿和作有效的利用。
  (二)整理工作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1.分类编目:由各组将过去积累的有参考价值的史料稿件分别立好纲目,编印成分类目录,以便于检索利用和进一步整理。本会三年来的资料分类目录现正着手编制,以后争取每半年编制一次。
  2.按类审核:各组对各类稿件应有计划有步骤地经常按类进行审核,检查稿件多少,质量高低,发现还缺哪些内容,需要找哪些人补充,哪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等等;并根据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进一步深入组稿。
  3.专题整理:各组在作好按类审核的基础上,选择若干种内容比较充实的资料,加以订正排比,整理成为比较真实准确、系统完整的专题资料。
  (三)关于整理的具体作法,各组要在试行过程中研究总结,加以改进,但应首先注意以下两项原则:
  1.对于经过核对补充可以搞清楚的问题,应尽量搞清楚;对于难以辨明真伪的问题,可以暂时存疑,留待继续考证。
  2.经过整理的资料要尽量保存第一手资料的面貌。
  (四)资料整理同历史科学研究工作有更为直接的关系,应取得有关研究单位的密切协作。
  八、资料管理
  (一)资料管理,包括资料的登记、运转、保管和各种统计表报的编制,不仅负有控制全部资料、正确反映资料情况的责任,而且也有组织和检查全部资料处理工作的作用,必须作得准确、周密、细致,严格按照规定手续办事,克服粗枝大叶的工作作风,力求避免发生差错。
  (二)资料稿件收到后,由办公室按照规定手续和项目登记编号,填写卡片,及时送阅,重要来稿应随到随办。
  资料登记卡片每件填写二份,一份按撰稿人姓名笔顺排列,以备随时检索;一份按内容分类排列,供整理研究之用。
  (三)由办公室送交各组审查处理的稿件,各组要有专人负责运转。办公室应经常检查有无积压情况,定期催办,直至办结为止。
  (四)资料稿件由专人负责立卷保管。除另有规定者外,参加本会日常工作的本会委员和本会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都可以随时调阅。其他单位借阅,应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并限期归还。
  (五)资料稿件经过各组整理鉴别之后,除有参考价值者应长期保管外,其中缺乏参考价值、无长期保存必要的稿件,可暂行另档保管。
  (六)办公室应办的定期资料统计报表,有以下各项:
  1.收到资料旬报表;
  2.资料分类目录(每半年一次);
  3.收到资料分类和处理情况统计(每半年一次)。
  九、稿酬处理
  (一)本会征集的史料稿件,除了退稿和可以不必付酬者外,都应按照内容质量,分别付给稿酬。
  (二)应付稿酬的稿件,按其史料价值高低分别评定为甲、乙、丙、丁四类:
  1.甲类稿是亲身经历的第一手资料而史料价值较高者;
  2.乙类稿是有第一手资料,但史料价值不甚高者;或者史料价值较高,但只有一部分第一手资料者;
  3.丙类稿是史料价值一般,只有一些第一手资料可供参考者;
  4.丁类稿是只有点滴内容可供参考者。
  (三)按照上列标准核定稿酬金额时,可以参照下列几种情况酌予增减:
  1.内容精炼而史料价值较高的短稿,可以不拘原有字数,从优计酬。
  2.虽有一定参考价值,但内容芜杂、空论很多或者有相当部分抄自文献资料的长稿,也可以不按原有字数计算,酌量减低。
  (四)由各政协地方委员会供给的稿件,按照下列办法付酬:
  1.各政协地方委员会选送本会的稿件,经本会留用者由本会致酬,交由有关政协地方委员会发付;不合本会需要者退还当地政协委员会处理。
  2.由本会指定选题和对象,委托有关政协地方委员会代为组织的稿件,由本会致酬,交由有关政协地方委员会发付。
  3.各地方出版的文史资料刊物所发表的稿件经本会《文史资料选辑》转载者,由本会按标准计酬,付给原单位。原单位对撰稿人如原未付酬,即如数转付;如已付酬而酬金低于本会所付数目,可将差数补给撰稿人。
  (五)第一条所称可以不必付酬的稿件,有以下几种:
  1.撰稿人事先声明不愿受酬者;
  2.有关当事人审查核对原稿所提的意见而不作为资料稿件处理者;
  3.其他方面所提供的资料不应付酬者。
  (六)集体写成的稿件,或者由别人帮助记录和整理的口述资料,所得稿酬概由有关参与者自行协商分配。
  (七)应付稿酬的稿件经各有关组评定稿酬等级后,由办公室汇总平衡,分批由办公室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报请领导批准支付。
  (八)本会办公室应就稿酬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使之更加周密合理,有利于鼓舞各方面有关人士撰写史料的积极性和提高稿件质量。
  (九)原始资料、学术性著作和专题资料的整理稿,付酬办法另行规定。
  十、保证进一步作好工作的主要措施
  文史资料工作三年来所取得的成绩,充分证明党交给我们的工作任务和方针政策是正确的。从目前情况看来,各方面人士所蕴藏的史料潜力还相当巨大,需要我们继续努力发掘。今后工作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采取措施,不断改进工作,以保证更好地贯彻政策,完成任务:
  (一)我们必须十分注意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法,不仅在决定一切计划措施之先,要作好调查研究,而且在每项计划措施的实行过程中,也要踏踏实实地根据发展变化着的客观情况办事,遇事多同人商量,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同时还要勤于总结工作,不仅要有定期的、全面性的总结,还要经常进行各种局部性的总结,把日常工作中片断的经验集中起来,加以提高和推广。这样,就能使我们把工作越做越深入。
  (二)为了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更有成效地推动工作,必须善于调动各方面有关人士的力量来协助、参加工作。本会陆续设立的各业务组,不仅在本会日常工作中将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成为吸收一部分政协委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士参加工作的一种很好的组织形式。今后除继续充实已设各组外,还可以根据具体条件,再增设几个组,吸收更多的力量,并使各组在组稿、审稿、资料整理等项工作中都能发挥更大的作用。除此以外,在其他各个工作环节上,也都要贯彻这种精神,尽可能争取各有关人士的协助和参加。
  (三)现在文史资料工作已成为各级政协组织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在这种日益发展的客观形势下,加强本会和各政协地方委员会的联系和协作是十分必要的。同时,由于这是一项新的工作,也必须经常交流情况和经验,不断改进,才能在普遍开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为此,本会与各政协地方委员会除在上列各项具体工作上的协作外,还需要通过以下各项办法加强联系:
  1.有重点地对各地文史资料工作进行调查研究;
  2.根据需要和可能,在适当时期召开专业会议,以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方向,交流经验,加强协作;
  3.经常通过《政协会刊》、《文史资料选辑》专栏和不定期的工作简报,报道关于本会、各政协地方委员会以及其他各有关方面的文史资料工作情况;
  4.利用各种机会同各政协地方委员会进行接触,就工作上的一些方针、政策或者具体工作问题,随时交换意见。

知识出处

山东文史资料选辑

《山东文史资料选辑》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文记述了全面抗日战争时期的事迹,包括一九四六年蒋军进犯鲁西解放区的经过回忆、蒋军整编第七十二师被歼经过、沈鸿烈是怎样起家的、李先良与葛覃劫掠青岛及其互相角逐的见闻、我在乡建派的活动与见闻、我所知道的黄石山惨案、孙美瑶临城劫车案的如是我闻、我所知道的泰康公司、基督教公理会在山东的发展和组织概况、帝国主义分子杨恩赉在山东的罪恶活动、在高密县选举国会和省会议员的见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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