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师者应为人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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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30007320
颗粒名称: 为人师者应为人师表
分类号: G451
摘要: 教师,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书育人,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事业。但是,最近一个时期,暴露教师职业道德瑕疵的事件常有发生,如南昌县的一名小学教师将一位二年级女生的脾脏踢破,浙江常山县一名初中生被教师发动全班同学打了72个耳光……还有教师以教谋私,索要学生财物。这些与中国教师几千年来形成的"为人师表"的崇高形象极不相称。
关键词: 宜春市 教师 教育

内容

教师,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书育人,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事业。但是,最近一个时期,暴露教师职业道德瑕疵的事件常有发生,如南昌县的一名小学教师将一位二年级女生的脾脏踢破,浙江常山县一名初中生被教师发动全班同学打了72个耳光……还有教师以教谋私,索要学生财物。这些与中国教师几千年来形成的"为人师表"的崇高形象极不相称。
  人都有七情六欲,教师是人,也有喜怒哀乐。在社会急剧变革的时期,教师也面临竞争上岗、优胜劣汰等压力,经受着职称晋升、工资待遇、婚姻家庭等的烦恼。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应努力寻求突破,学会自我调整,控制自己不良情绪的不当宣泄。当然,社会也应更多地关爱教师,不仅要改变教育的外部环境和提高教师待遇,而且要对广大教师的精神、心理状态给予关注并加以疏导。后者在当前形势下显得尤为必要。
  那么,从教师本身来说,要如何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教育水准呢?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增强自己的职业道德意识,当然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但笔者觉得从法律的视野来看待这一问题应该更具教育价值。今年3月,"尊重和保障人权” 已经写入国家的基本大法—《宪法》。
  作为教师,理当承担遵守和宣传《宪法》的职责。从法律层面上看,师生关系应该是平等的,即作为"人"的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在教育活动的过程中所拥有的权利是平等的,都应当充分享有在教育方面的"人权”。但是,由于教育者在教学活动中明显占据着优势(包括体力上的优势,尤其对于中小学学生来说),享有较大的权利;而受教育者由于年龄、学识、体力等方面的原因,处于相对不利的劣势地位,其所要履行的义务与所享有的权利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这就要求我们的教师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时时用"学高为师,行正为范"来提醒自己,破除所谓的"师道尊严",建立起师生间真正平等的、亲密的、朋友式的关系,共同在融洽的、和睦的、自由的、生动的、活泼的气氛中完成知识的传递与接受的任务,并实现共同创新的目标。
  最后,笔者想用著名书法家、北大教授启功先生在辅仁大学的老师陈垣先生(北师大老校长)的凡条训诫来与广大教师同仁共勉。一、一个人站在讲台上要有一个样子,和学生的脸虽是对立的,但感情不可对立。二、万不可有偏爱、偏恶,万不可讥消学生。三、以鼓励夸奖为主。不好的学生,包括淘气的和成绩不好的,都要尽力找到他们的一点长处,加以夸奖。四、不要发脾气,站在讲台上即是师表,要想方设法让学生佩服自己。而这,大概就是作为教师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修养吧。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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