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集体上访案件要公开听证办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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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30006465
颗粒名称: 对集体上访案件要公开听证办结
分类号: D632.8
摘要: 近日,辽宁省盘锦市检察院出台《盘锦市人民检察院方便人民群众控告申诉的若干规定》,对可能越级上访或者在本地区有较大影响的群众集体上访案件,检察院要 实行公开听证,邀请当事人和他们的律师等多方人士参加,要求在7日内移办,3个月内办结,并书面答复控告申诉人。
关键词: 集体上访 公开听证

内容

近日,辽宁省盘锦市检察院出台《盘锦市人民检察院方便人民群众控告申诉的若干规定》,对可能越级上访或者在本地区有较大影响的群众集体上访案件,检察院要实行公开听证,邀请当事人和他们的律师等多方人士参加,要求在7日内移办,3个月内办结,并书面答复控告申诉人。
  针对农民群众和"涉农”案件,该规定特别设定了知情权等条款。首次接触控告申诉人的检察人员,应明确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并发放"权利义务告知卡”,负责引导和明确回答、解释,不得推诿。(摘自《中国青年报》)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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