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影响发展环境问题专项报活动的公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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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30006218
颗粒名称: 关于开展影响发展环境问题专项报活动的公告

内容

为促进各部门、行业规范执法,文明服务,遏制和严肃查处干扰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客种行为和案件,进一步营造一个亲商、安商、帮商的浓厚氛围和良好宽松的投资、经营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研究决定,从8月20日至9月20日,在市本级和袁州区开展影响发展环境问题的专项举报月活动,现将举报内容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踊跃举报投诉。
  1.擅自设置行政审批、登记、备案事项或执行已废止的行政审批、登记、备案事项的。2.将行政审批、登记、备案事项放在市、区政府的办证大厅之外办理,或不执行“并联"审批和收费“一单清”的。
  3.未报经本级政府"整治办”批准获得《检查许可证》,擅自进行检查的(刑事案件侦察、特别安全检查除外),在检查中索、拿、卡、吃,或采取打麻将、赌博、到娱乐场所消费等方式变相索、拿、卡、要的,或重复交叉检查的。
  4.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或执行已取消的收费项目,或强制搭车收费,或以收取保证金、押金等名义变相收费,或收费不使用合法票据,不执行收缴分离的。
  5.强制或变相强制向生产经营者拉广告、拉赞助、拉捐赠、搞摊派、搞集资,或强制推销产品,或将自愿接受的培训、保险、检测和参加协会等事项变为强制性事项并收费的。
  6.越权执法,或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的。
  7.不按程序执法,或安排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或未经批准传讯和关押企业法人代表及其委托代理人,或擅自查封企业财产、账号和吊销营业执照的。
  8彳亍政不作为,包括对扰商行为处罚不力、漏征漏收税费等,违反市委"八条禁令"的。
  9.在查处损害发展环境行为工作中设置障碍,袒护甚至包庇下属的。
  10.损害群众利益,因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导致群众越级上访或恶性事件的。
  举报投诉地址和电话:市发展环境创优年办公室(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内),电话:3228006、3228007;市发展环境整治办公室(市政府大楼一楼),电话:3288110,13707059110;袁州区发展环境创优年办公室,电话:3228468;袁州区发展环境整治办公室,电话:3588190。
  宜春市发展环境创优年办公室
  袁州区发展环境创优年办公室
  2004年8月20日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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