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规定公职人员驾车违规不予提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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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30003487
颗粒名称: 烟台开发区规定公职人员驾车违规不予提拔
分类号: D035.2
摘要: 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最近出台一项新制度,严格公职人员遵守交通规则,驾车违规者3年内不予提拔,严重者予以辞退直至开除。
关键词: 干部政策 奖惩条例

内容

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最近出台一项新制度,严格公职人员遵守交通规则,驾车违规者3年内不予提拔,严重者予以辞退直至开除。
  这项新制度是为了配合《交通法》的实施而出台的。"五一”期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机关各部门几百辆公车集体休了"长假”,全区没有发现一例公职人员违规驾车。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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