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坚持“阳光操作”,打造“阳光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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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鹰潭年鉴.2010》 图书
唯一号: 141020020230008925
颗粒名称: 鹰潭市坚持“阳光操作”,打造“阳光党委”
分类号: D267
页数: 2
页码: 41-42
摘要: 本文记述了鹰潭市在深化干部人事改革中积极探索,推行了一系列“阳光选拔”、“阳光考评”、“阳光选派”和“阳光交流”的举措。通过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公开选拔和述职考评,以及在基层锻炼中接受群众监督,干部群众的参与度和公信力得到明显提升。这种“阳光”模式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取得了良好效果,落实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平和公正,激活了干部队伍的活力。
关键词: 鹰潭市 人事改革 干部

内容

近年来,鹰潭市在深化干部人事改革中进行了一系列积极有益的探索: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推行“阳光选拔”,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坚持“阳光考评”,对后备干部锻炼成长注重“阳光选派”,对市直领导干部实行“阳光交流”。通过扎实有效的举措,较好地落实了干部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四权”,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
  “阳光选拔”:在选人用人过程中扩大干部工作民主
  在干部提名方式、公开选拔、公开交流工作中,切实加大了干部工作民主:一是坚持群众公认,增强干部初始提名的透明度。市委在干部初始提名过程中坚持“两尊重、两结合,多沟通”:即在调整提拔使用干部时,充分尊重单位党委(党组)的意见,充分尊重市分管领导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结合平常考核掌握的情况,结合后备干部动态管理情况,加强与人大、政协、纪检、综治、信访、计生等部门的沟通。从而做到用人上不搞“内定”和“小圈子”,真正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较好地实现了干部选拔任用多角度、多途径、全方位监督,选出的干部群众满意度更高,公信力更强。二是坚持公开选拔,扩大干部民主监督范围。继2007年连续3次公开选拔县级领导干部后,2009年鹰潭市又拿出15个县级职位,面向全国进行公开选拔,“赛场选马”全过程邀请媒体进行采访。同时,创新公选与引进人才新机制,将公开招考与人才引进相结合,除公选任用了8名博士、硕士学历的高素质人才外,还从入围人员中直接引进4名博士来鹰工作。
  “阳光考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让群众来评判
  2008年7月,市里大胆改革以往只在部门、单位内部进行考评的模式,首次组织市直和驻鹰单位的97个县级部门领导班子进行公开述职考评。县级领导班子登台述职“晒作业”,党员群众品头论足“当裁判”,“公考成绩”在媒体上全部公开,“考评成果”成为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依据考评成果,提拔重用了30多名社会公认的优秀干部;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市委找单位主要负责人谈话,敦促单位党委(党组)认真反思,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2009年,市里进一步完善公开述职考评机制,对各考评对象增加了“立体式点评”环节,全方位征求对口省直单位、市分管领导和党风廉政建设、综治、计生、信访等市直9个工作部门的点评意见,参加评判的人员增加了企业家、农民、知识分子等来自基层一线代表的比重,并以热线电话、电子信箱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
  “阳光考评”大大增强了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准确性、科学性,形成了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不少干部表示,“四公开”开放式述职考评,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
  “阳光选派”:让后备干部在基层锻炼中接受群众监督
  市委坚持在实践锻炼中考察识别和选拔任用干部,把基层是否满意、群众是否公认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主要依据。近年来,市委采取选派一批到工业园区挂职锻炼、一批进社区开展联建共创、一批参与市重点工程建设、一批挂点乡镇督导工作、一批到信访工作一线接受锻炼、一批组成招商小分队开展产业招商等“六个一批”方式,让后备干部在经济工作主战场和复杂艰苦环境中摸爬滚打,经受磨练和考验,在服务企业生产经营、服务城市社会管理、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与群众密切接触,接受群众监督,更大范围内提高群众公认度。
  市委要求单位在推荐后备干部拟提拔人选时,要优先考虑选派到基层锻炼的干部,同时,高度重视基层单位和群众的意见,增加了对其锻炼期间的考察,充分征求基层和群众对选派干部在选派期间的思想作风、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的评判意见,对那些群众公任,实绩突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了突出贡献的干部及时予以提拔。
  “阳光交流”:激活干部 队伍“一池春水”
  本着既公平公正又体现“人文关怀”的原则,市里对在市直同一部门领导班子中担任主要领导职务满5年以上、年龄在53周岁以下的领导干部,进行公开交流。每名交流对象根据自己的工作阅历、专业特长等情况,填写3个工作意向单位供组织参考,市委在集体讨论和研究干部交流去向的过程中,认真参考交流对象的意愿,根据工作需要和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年龄、文化、专业、气质、性格等结构化的需要以及培养干部的需要,结合干部的表现和专长,确定干部交流去向。
  鹰潭市在“阳光交流”工作中,始终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一是在交流前,实行“阳光监督”。市委将交流条件、交流程序以及符合交流对象的工作阅历、专业特长、原单位履职及党风廉政建设等通过“鹰潭党建”网和党建信息移动平台等新闻媒体公开,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的“阳光监督”。二是在交流中,实行“阳光选择”。市委在集体讨论和研究干部交流去向的过程中,公开征求意见。三是交流后,实行“阳光公开”。市委把干部交流工作作为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把交流的全过程在党内以党内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公示;对社会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等渠道公开、公示。
  “阳光交流”,是市委深化“阳光党委”建设的重要内容,既体现了干部工作的民主和“阳光党务”的公开、透明,又可以通过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促进工作,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同时也有利于克服人情网、关系网的束缚和“轻车熟路”所带来的局限,能更高效、廉洁地工作。

知识出处

鹰潭年鉴.2010

《鹰潭年鉴.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主要收录2009年鹰潭市各条战线和各个方面的情况,分为综合情况、动态信息和辅助资料三个部分,内容包括:特载、大事记、市情概览、军事、法治、工业园区、城乡建设等数十个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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