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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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鹰潭年鉴.2008》 图书
唯一号: 141020020230008193
颗粒名称: 经济适用房建设
分类号: F293.33
页数: 2
页码: 187-188
摘要: 本文记述了鹰潭市2007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和谐小区于2006年12月19日开工,政府实行低成本运作,以成本价销售。小区设计以人为本,遵循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的总体要求,力求做到经济、适用、安全、舒适、美观。政府十分重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落实廉租房制度工作,作为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布置落实,定期调研检查,积极稳妥推进。
关键词: 经济适用住房 结构标准 鹰潭市

内容

鹰潭市2007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和谐小区于2006年12月19日正式开工,市委、市政府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规划选址十分重视,多次深入现场、反复比较论证。和谐小区位于市工业园区,距离中心城区约2.5公里,交通便利、环境宜人,小区占地面积111.14亩,总投资8000多万元,建筑面积11万多平方米,其中,住房面积10.4万平方米、1375套,绿化率31%.建筑密度29%,容积率1.61,小区设计坚持以人为本,遵循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的总体要求,力求做到经济、适用、安全、舒适、美观。政府实行低成本运作,以成本价销售。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落实廉租房制度工作,作为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布置落实,定期调研检查,积极稳妥推进。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常到实地调研、检查、督促、协调,保障了这一民生工程顺利进行。
  市政府于2006年12月1日成立了鹰潭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城市建设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市长助理、市房管局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房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具体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销售和廉租住房保障的监督管理工作。于2007年3月7日成立了鹰潭市经济适用住房专项工作督查小组,市政府分管城市建设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房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
  市房产管理局核定了2007年市区商品房开发总量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总量。根据市区上年商品住房新开工面积,综合考虑近五年商品住房面积增幅和销售、需求等情况,核定了市区2007年商品房开发总量为46.54万平方米,按不低于20%的比例建造经济适用住房的原则,核定了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总量为11万平方米,受益户数为1375户,已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指标。确立了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配套结构标准。根据省里“每套建筑面积80平方米左右为主,最高不得超过90平方米”的原则,参考周边省市经济适用住房经验,考虑到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的家庭结构、经济状况、年龄不一等因素,按三种不同套型、不同比例确定,即60平方米左右的一室一厅占15%,80平方米左右的二室一厅占50%,85平方米左右的三室一厅占35%。核定了市区符合条件的中低收人家庭人均年收入线标准。按照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小于1的系数,作为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线标准,依据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06年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为9800元/人,而中等收入组人群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当于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91.80/0。本市市区2007年符合购买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线标准为9400元。核定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的最高限价。按《若干意见》确定的中低收人家庭通过8到10年的努力,基本具有买得起80平方米左右经济适用住房的能力为测算依据,对照市区2006年商品住房平均价格、综合考虑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家庭人均人口等因素进行测算,考虑到建材价格上涨,征地费的不确定性、特别是个别项目因地质条件复杂可能带来的成本增长等因素,本市市区2007年经济适用住房最高限价为1180元/平方米。核定廉租住房受益户数。按照民政部门提供的数据和《鹰潭市市区住房状况调查分析报告》,核定了2007年市区廉租住房的受益户数为190户,已作为本市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指标。

知识出处

鹰潭年鉴.2008

《鹰潭年鉴.2008》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主要收录2007年鹰潭市各条战线和各个方面的情况,分为综合情况、动态信息和辅助资料三个部分,内容包括:特载、大事记、市情概览、军事、法治、工业园区、城乡建设等数十个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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