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建成与销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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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鹰潭年鉴.2008》 图书
唯一号: 141020020230007406
颗粒名称: 和谐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建成与销售
分类号: F293.35
页数: 2
页码: 39-40
摘要: 鹰潭市在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设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市政府制定了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方案,严格核定了相关指标,确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划了和谐小区的建设情况,并严格执行公开摇号销售制度。同时,市政府重视选房购房工作,确保选房过程公正有序,推动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工作顺利进行。
关键词: 鹰潭市 和谐小区 经济适用住房

内容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积极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本市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工作圆满完成了预定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
  鹰潭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工作,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作为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布置落实,定期调研检查,积极稳妥推进。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常到实地调研、检查、督促、协调,保障了这一民生工程顺利进行。
  市政府于2006年12月1日成立了鹰潭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领导小组,2007年3月7日成立了鹰潭市经济适用住房专项工作督查小组,市政府分管城市建设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房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负责具体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销售、购买资格认定工作。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市政府与县(市)政府签订了相关目标责任状。
  二、严格核定相关指标
  1.核定了市区2007年商品房开发总量为46.54万平方米,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总量为11万平方米、受益户数为1375户。
  2.核定了市区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线标准2007年为9400元。
  3.核定了市区经济适用住房最高限价2007年为1180元/平方米;核定了和谐小区一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售价为958元/平方米、和谐小区二期平均售价为1140元/平方米。
  4.核定了2007市区廉租住房的受益户数为190户。
  三、政策法规、工作方案的制定
  为确保本市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这一民生工程顺利实施,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严格了规章制度,规范了阳光操作程序,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鹰潭市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积极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经市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和市委第16次常委会议研究通过,于2007年5月11日正式颁布实施。
  2.《鹰潭市和谐小区首批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工作方案》,经市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于6月4日上报省建设厅批准实施,6月18日获得省政府批准。市房管局制定了《“第三审第三榜”的工作方案》。
  3.《鹰潭市和谐小区首批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公开摇号活动方案》,经市政府同意,于2007年7月13日印发执行。
  4.市房管局、市监察局研究制定了《关于选聘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特邀群众监督员的工作方案》,并按省建设厅和监察厅要求选聘了30名经济适用住房特邀群众监督员。
  5.市房管局制定了《鹰潭市和谐小区首批经济适用住房选房售房方案》,经市政府同意,于2007年8月10日印发执行。
  6.《鹰潭市和谐小区首批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第二次公开摇号活动和选房售房工作方案》,经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于2007年12月21日正式出台实施。
  四、“三审三榜”工作
  在“三审三榜”(即对居民是否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报条件居委会初审、区政府复审、市政府审核并三次张榜公布审查结果)过程中,严格把好三关,即政策关、入户调查关、投诉调查关,对不符合准人条件的坚决拒之门外,市监察局全程参与此项工作。
  2007年6月1日在月湖区举办培训班,符合条件的居民自6月4日起申报,申报人数1572户,截至6月20日居委会评议审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共有1318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一审一榜”;自6月23日起进入区政府复审、公示阶段(“二审二榜”),有1173户通过:7月4日起进入市政府审核、公示阶段(“三审三榜”),有1126户通过。
  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2007年和谐小区经济适用住房:
  1.相关民生指标:经济适用住房面积11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受益户数1375户。
  2.选址:为贯彻省政府经济适用住房座谈会议精神,经市政府反复推敲比较,按照“适合人居,便于集中管理,有利于尽快建设”的原则,于2006年12月1日明确了和谐小区建设用地的选址:月湖区高桥住宅区,38号路以西、42号路以北、41号路以南。
  3.明确项目法人:根据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经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反复酝酿,认为月湖资产运营公司是月湖区政府下属的一家国有开发公司,其性质等同于市城投公司,作为和谐小区经济适用住房的项目法人比较合适,经市政府同意最后选定月湖资产运营公司为和谐小区经济适用住房的项目法人,负责市场运作,只收取2%的,管理费和3%的利润。
  4.规划情况:建设用地111.14亩、绿化率30%、建筑密度27.3%、容积率1.65,建筑面积12.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1245套、廉租住房126套。
  5.建设情况:通过规划、建设、土管等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支持,和谐小区于2006年12月19日正式开工,分两期建设,一期住宅面积6.3万平方米、共640套,于2007年3月25日动工,2008年1月15日房屋通过竣工验收,目前已有100多户购房户喜迁新居,大部分家庭已开始装修;一期小区配套已基本竣工,施工单位还在进一步完善小区内的绿化、亮化和景观小品的点缀工作:两路公交车绕经和谐小区,给小区居民的出行带来很大的便利。二期4.7万平方米、共605套,于2007年12月28日开工建设,除22、23号楼外,其余10栋均进入屋面浇注。
  六、公开摇号销售
  本市首批经济适用住房公开摇号呈现三大特点:通过“三审三榜”的户数多(1125户),可供房源多(640套),中签率高(57%)。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有关部门鼎力支持配合,精心安排,精密布署,有条不紊。2007年7月26日在鹰潭体育馆公开摇号,共有640户家庭中签,中签户数列全省11个设区市之首,2007年12月27日在华侨饭店举行第二次公开摇号销售产生164户中签家庭和60户轮候中签家庭。整个过程紧凑有序,公开透明,反响良好。
  七、选房购房
  为做好选房、购房工作,本市反复研究操作细节,制定具体选房、售房方案和购房须知,认真细致布置销售现场,安排业务骨干和工作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做到每一中签家庭事先反复通知到位,监察部门全程监察,对每一户选好的房号加盖印章确认,防止随意换动,确保选房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2007年8月10日首批640户中签户开始选房,截至2007年9月21日共有478户中签家庭一次性付清房款,签订了购房合同,一次性付款率达75%:2008年1月8日第二批中签户开始选房,截至2008年3月25日和谐小区一期640套经济适用房全部销售完毕,共回收房款5663.69万元。

知识出处

鹰潭年鉴.2008

《鹰潭年鉴.2008》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主要收录2007年鹰潭市各条战线和各个方面的情况,分为综合情况、动态信息和辅助资料三个部分,内容包括:特载、大事记、市情概览、军事、法治、工业园区、城乡建设等数十个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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