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员会改为市政法领导小组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唯一号: 140732020210003578
事件名称: 政法委员会改为市政法领导小组
文件路径: 1407/01/object/PDF/140710020210000006/001
起始页: T00573_0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8年12月
发生地点: 赣州市

事件描述

1982年3月设置。1988年12月改为市政法领导小组。1990年5月,恢复为市政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1991年6月,设立赣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市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1996年6月,内设秘书科、调研科、综合治理科。市政法委员会设正、副书记,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设正、副主任、科长、干事等。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赣州市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阅读

相关地名

赣州市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