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粮食实行合同定购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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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唯一号: 140732020210003552
事件名称: 赣州市粮食实行合同定购
文件路径: 1407/01/object/PDF/140710020210000005/001
起始页: T00162_00.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公元1985年

事件描述

赣州市粮、油、甘蔗等主要农产品收购,在价格未放开之前,实行物资奖售。1985年粮食实行合同定购后,每交售50公斤早谷奖标准氮肥13公斤;1989年,每交售1吨甘蔗回供统销谷指标100公斤、化肥20公斤、免税糖2.5公斤。对人民生活必需品实行价格补贴。1978年起,副食品价格调高,职工按月补贴5元。1985年起,生猪收购价格放开,猪肉供应价调高,职工按月补贴4元。1988年3月起,调整生猪、食油、行业用粮、用糖4种食品价格,职工每月增发补贴10元。1993年6月起,粮价上升,民用煤、电、水价调整,职工每人每月增发补贴5元。同年8月起,管道煤气调价,单位职工每人每月按不超过4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赣州市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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