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原赣州镇所辖保划分行政区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唯一号: 140732020210003468
事件名称: 将原赣州镇所辖保划分行政区
文件路径: 1407/01/object/PDF/140710020210000005/001
起始页: T00049_00.pdf
事件类型: 地理事件
起始时间: 公元1949年9月1日

事件描述

1949年9月1日,将原赣州镇所辖27个保划分为5个行政区。第一区辖第一、二、三、四、五、二十七保,第二区辖第六、七、八、九、十三保,第三区辖第十、十一、十二、十四、十五、十六保,第四区辖第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保,第五区辖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保。11月1日,废保甲制,将保改称街政委员会(第二十五、二十六保改称村政委员会)。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赣州市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