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在南康县城和唐江镇设有40余人的义务消防队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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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唯一号: 140732020210002029
事件名称: 商会在南康县城和唐江镇设有40余人的义务消防队
文件路径: 1407/01/object/PDF/1407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T00187_0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民国19年
结束时间: 民国38年

事件描述

19年和38年,商会在县城和唐江镇设有40余人的义务消防队,由各商会抽调壮丁参加,备有水机、水枪、火钩、铁叉、楼梯等灭火工具。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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