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1956年判处的刑事案461件进行复查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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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唯一号: 140732020210002017
事件名称: 1955—1956年判处的刑事案461件进行复查
文件路径: 1407/01/object/PDF/1407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T00183_0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5年
结束时间: 1956年

事件描述

1956年组织力量,对1955—1956年判处的刑事案461件进行复查,纠正事实不清34件,劳改加刑不当3件,轻罪重判29件,错判4件。1961年7月,赣州中级人民法院、检察分院与县人民法院、检察院组成联合检查组,重点复查1958年至1960年审结的关于两类矛盾性质难于正确区分的类型案件,和1961年上半年审结的刑事案共238件,纠正错判6件,错管1件、轻罪重判3件,事实不清1件。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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