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县妇联内设办公室、等托幼办公室、法律顾问小组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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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唯一号: 140732020210001917
事件名称: 南康县妇联内设办公室、等托幼办公室、法律顾问小组
文件路径: 1407/01/object/PDF/1407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T00100_00.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66年
发生地点: 南康县

事件描述

1966年,因“文化大革命”,各级妇联组织停止活动。1972年3月,县革命委员会召开全县妇代会,成立恢复县妇联筹备小组,隶属县革委会政治部群运组。1973年2月,恢复县妇女联合会,24个公社(镇)恢复妇联组织。全县有专职妇女干部36人。1984年,全县有27个乡妇联,3个镇妇联。县妇联有干部9人,乡(镇)妇联有干部34人。县妇联内设办公室、宣传部、福利部、托幼办公室、法律顾问小组。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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