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五年(1926)二月十三日发生地震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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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唯一号: 140732020210000397
事件名称: 民国十五年(1926)二月十三日发生地震
文件路径: 1407/01/object/PDF/1407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T00044_00.pdf
事件类型: 环境事件

事件描述

东晋义熙八年(412)正月,发生地震。 明弘治十年(1497)六月,发生地震。 民国十五年(1926)二月十三日,发生地震。自农历正月初一日起,时震时停,日必数次,历时20余天。震级为4.75级,烈度6级。 民国三十年(1941),寻乌东北发生地震,波及石城,屋瓦墙泥坠落。 1956年,小姑、洋地发生滑坡。 1964年,岩岭公社上柏、留天斜发地水,上柏坪里水深二三尺,留天斜有埘中鸡群、灶上锅头被水冲走。 1975年,发地震一次,震弱,未成灾。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石城縣志》

出版者:书目文献出版社

《石城县志》已知于明宏治四年(1491)始修,至清中后期,先后编修六次,末志为道光四年(1824)的《石城县志》。时至今日,石城面貌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何将其间的历史变迁、兴衰得失、经验教训、发展规律充分挖掘再现出来,以为辅治之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据此,县委、县政府于1982年3月成立了县志编辑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这一浩瀚的工程。1986年6月,我受命主持县政,并任县志编辑委员会主任。承前几任之重托,乐继修志之业,虽觉任务艰巨,决心重其事,排其难,尽其责,竟其业。新编《石城县志》贯通建县后千余年的史事,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贯穿全书,坚持论从史出,实事求是,据实直书,略古详今,着眼当代;叙古今之要事,扬故土之美善,表历史之豪杰,使石城的政治、经济、文化、自然、地理的发展变化尽收眼底,使人们从中领略到石城秀美的山川,富饶的物产,勤劳的人民,淳朴的民风,可称一部有益当代、惠及子孙,经世之用的辅治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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