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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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唯一号: 140732020210000195
事件名称: 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
文件路径: 1407/01/object/PDF/1407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T00020_00.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60年11月

事件描述

同月,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12条》),中共安远县委发出《关于分给社员自留地的紧急通知》,允许社员经营少量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开始纠正平调社、队和社员个人财物的“一平二调”错误;要求各社、队实行劳逸结合,进行整风整社。1961年6月,全县退赔偿付平调资金42.66万元、粮食2.73万斤;9月,全县开展以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为中心内容的整风整社运动。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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