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公房地产公司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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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唯一号: 140731020210000668
机构名称: 赣州市公房地产公司
文件路径: 1407/01/object/PDF/140710020210000005/001
起始页: T00219_00.pdf
起始时间: 1946年

机构描述

清代以前,房地产无专门管理机构,公房地产由衙署自理,私房地产由税务机构征收契税。1928年3月,赣县县政府设立土地登记处。1936年,改设地政处,掌管地籍、地权、地价、征地等业务,1939年改为地政科。1946年成立公有款产管理委员会。 解放后,市人民政府设民政科地政股。同年10月,成立赣州市公房地产公司,隶属于市人民政府财政科。1953年5月,公房地产公司与民政科地政股合并为房地产管理科。1956年10月,房地产管理科撤销,成立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简称市房产局)。同年12月,成立赣州市房产公司,与市房产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1960年,成立市房产修建公司。1961年,将上述3个机构合并为市房产公司。1962年8月恢复市房产局,与市房产公司合署办公。1968年11月并入赣州市城市公用事业公司。1977年12月,恢复市房产局。1995年,市房产局内设行政办公室、房地产管理科、人事保卫科、计划财务科、档案室、城市基本建设房屋拆迁安置办公室、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下属单位有市房地产经营公司、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市住房资金管理处、市民用建筑设计院、市住宅建筑工程公司、市地产开发经营公司。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赣州市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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