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县警察局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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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唯一号: 140731020210000526
机构名称: 南康县警察局
文件路径: 1407/01/object/PDF/1407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T00186_00.pdf
起始时间: 清宣统三年(1911年)10月

机构描述

南康警察始建于清宣统三年(1911年)10月改巡警为警察。辛亥革命后设警察公署,有署长、巡官、巡长、警士共46人。民国2年(1913年)改警察署为警佐室。16年4月改称公安局,设司法、行政、总务3科和督察室。20年10月改设南康县党政委员会公安办事处。21年1月复称公安局,同年10月改称南康县政府警察巡官办事处。32年改称警察局,设行政、司法、总务3科和督察室、侦缉组。38年6月设军警联合稽查处,辖秘书、侦缉、警务、总务4组。侦缉组设情报、行动股;警务组设户籍、交通股、检查站、纠察队;总务组设文书、经济股。同时改警察局为警察大队,官员11人,警士伕役8人,辖2个中队,第一中队,官员7人,警士91人,伕12人,第二中队,官员5人,警士109人。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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