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改人民法庭

知识类型: 机构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唯一号: 140731020210000522
机构名称: 土改人民法庭
文件路径: 1407/01/object/PDF/1407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T00180_00.pdf
起始时间: 1950年11月

机构描述

1950年11月组建县人民法庭(亦称土改人民法庭),审判委员会委员9人,审判长由县长兼任,副审判长由中共县委书记兼任。专职审理镇压反革命和土地改革运动中各种违法犯罪的现行案件。县法庭下设唐江、潭口、龙回、赤土、太窝、龙华、凤岗、沙溪、横市9个区分庭,1952年土改复查增设浮石、朱坊、坪市、麻双4个分庭。各分庭审判委员会委员7至9人,由区长或区委书记任审判长或副审判长。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