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县人民法院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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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唯一号: 140731020210000521
机构名称: 南康县人民法院
文件路径: 1407/01/object/PDF/1407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T00179_00.pdf
起始时间: 1950年2月

机构描述

解放后,1950年2月设立南康县人民法院,由县长兼院长,干警16人,分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总务股、文牍股和看守所(1951年移交公安局)。1952年10月由上级任命法院院长。1955年起法院院长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同时设立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1966年内设秘书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有干警12人。“文化大革命”期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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