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武装警察中队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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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唯一号: 140731020210000517
机构名称: 人民武装警察中队
文件路径: 1407/01/object/PDF/1407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T00169_00.pdf
起始时间: 1949年8月下旬

机构描述

1949年8月下旬组建南康县公安队,队长、指导员各1人,排长2人,队员31人,执行警卫、巡逻、逮捕、押解、看守等任务。1955年8月根据国务院命令,将公安队改编为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简称民警队),属公安机关建制。1964年民警队改称为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南康县中队。1966年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南康县中队(归人民武装部领导)。1975年划归县公安局领导。1976年3月改称南康县公安局人民武装警察中队。1983年1月改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赣州地区支队南康县中队,属上级武装警察部队和县公安局双重领导。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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