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民众自卫总队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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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唯一号: 140731020210000120
机构名称: 安远县民众自卫总队
文件路径: 1407/01/object/PDF/1407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T00199_00.pdf
行业类型: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始时间: 民国37年
结束时间: 民国37年5月

机构描述

民国37年初成立,隶属省保安司令部,并受第四行政区保安司令的监督指挥。县长兼任总队长,廖彼得任副总队长。下辖3个常备中队。第一中队负责城防,第二中队和第三中队负责整训,有官佐23人、士兵361人,配备步枪263支、手提机枪1挺、手枪5支、手榴弹324枚、子弹5865发。同年10月,街坊镇、永安乡、古田乡、修田乡、濂江乡、上濂乡、凤山乡、正气乡、新田乡、龙泉乡、心怀乡、长河乡、固营乡、五龙乡、桂林乡、长沙乡成立民众自卫大队。全县乡、镇自卫大队共有官佐142人、队丁1025人,装备步枪95支、子弹490发、电话机3部。翌年5月改编为江西省民众自卫军第四师第八团。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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