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设治安科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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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唯一号: 140731020210000076
机构名称: 人民政府设治安科
文件路径: 1407/01/object/PDF/1407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T00164_00.pdf
行业类型: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始时间: 1949年11月
结束时间: 1950年3月

机构描述

1949年11月,县人民政府设治安科,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和管理看守所。1950年3月,撤销治安科,成立公安局,下设侦察股、审讯股、行政治安股和秘书室。同年9月,县公安局设立版石派出所和劳动改造队(简称劳改队)。劳改队在蔡坊的龟仔形、太湖及车头的甲江分别设立劳改农场。1951年11月,县公安局撤销原设各股室,设立政治保卫股、治安股、监管执行股、秘书股和总务股。1952年3月,撤销总务股。1954年6月,撤销版石派出所。1957年6月,撤销监管执行股和劳改队。1961年1月,设立高云山派出所。1963年12月,高云山派出所撤销。1968年2月,因受“文化大革命”冲击,县公安局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西省安远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简称军管小组)代替。同年3月,县革委设立保卫部,行使公安、检察和司法职权。是年6月,保卫部改称保卫组。1969年11月,保卫组复称保卫部,内设第一组(秘书组)、第二组(政治案件侦破组)、第三组(刑侦治安组)、第四组(审判调解组)。同月,设立城关公安派出所。1971年11月,复设版石公安派出所。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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