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义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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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赣縣志》
唯一号: 140730020210000379
人物姓名: 刘义
文件路径: 1407/01/object/PDF/140710020210000004/001
起始页: T00660_00.pdf
性别:
出生年: 1898
卒年: 1951

传略

刘义 (1898—1951)韩坊乡小坌村人。家庭出身地主。1921年毕业于江西省立第四中学,1926年入黄埔军校第六期学习,1928年毕业于中央陆军军官学校。历任国民党赣县第六乡劝业公所庶务,韩坊保卫团副团总,江西第三军第七师二十七团准尉见习官,中央军校教导第二师一旅三团一营中尉副官,军委特务团一连中尉排长、上尉排长、上尉连长,重庆行营警卫,军委特务旅三团一营少校营长,第十五补调处第一团中校副团长,鲁苏豫皖党政总队干训班教务处上校处长,教导总队司令部政治部上校主任,陆军暂编十二师政治部上校主任兼副师长,军事联络员,第三方面军日军军品接受处处员,第三混合组上校副组长,1949年6月任赣南暂编纵队副司令。 刘义在国民党军队中供职20余年。1945年任上校副组长时,在无锡、苏州、常州私自接收日军二十七师全部物资。1946年,贪污海关税务局金银财物甚多。1949年,全国解放前夕,潜返赣南,运回黄金3斤,贵重物资10余担,短枪2支,带回警卫员刘传贤及家眷。 1949年6月,刘义与江西省主席方天、江西绥靖公署参谋长魏世琦组织赣南暂编游击纵队,刘任副司令,策划联系各地国民党残余武装,阻止人民解放军南进。他收集民间枪支和国民党赣县县政府枪支100余支、子弹3000余发,积极活动于大埠、桃江、韩坊和安远、信丰县等地,企图抵抗人民解放军。赣县解放后慑于人民解放军威力,诈称投降,交出破枪90支。虽经人民政府教育,但仍执迷不悟,竟于1950年2月供给土匪韩阜城好枪20余支,暗中互相勾结策划,并于原国民党赣县党部秘书刘运培策划公开上山为匪,私藏短枪2支,至死不交。 赣县临近解放时,刘义窝藏魏世琦家眷的财物,惧怕其警卫员刘传贤泄露,就暗中指示刘绍洪、刘绍滨、刘竹生、刘毓缝4人,于1949年农历7月11日晚上,在鸡公坑将刘传贤(河北人)杀害。刘还指使其胞弟刘玉清隐瞒田亩等家产(如刘玉清在1949年有高利贷400余担,只报了60多担),违犯政府法令,潜伏扰乱土地改革和社会治安。赣县人民法院于1951年3月将其判处死刑,执行枪决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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