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赞瑚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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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唯一号: 140730020210000277
人物姓名: 李赞瑚
文件路径: 1407/01/object/PDF/1407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T00620_00.pdf
性别:
出生年: 1890年
卒年: 1950年
国别: 中国

传略

李赞瑚(1890—1950),西华乡苏茅村人,是全县有名的大地主、大恶霸,是镇压苏区革命、屠杀革命群众的刽子手。 李赞瑚1921年参加广东赖世璜部队任军需附官。1923年参加国民党。1926年任南康县警察局长。1930年任南康县县长兼民团大队长。1934年任江西省保安团团副。1938年任国民党87师通讯处主任。1941年任南康县公产会主任。 1930年任南康县长时,3次带领民团随马昆部队攻打龙回苏区,提出“过了石子坳,石头要过斩,人要过刀,见人就杀,见屋就烧”的口号。还说“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走一个(共产党)”。南康县苏维埃政府主席朱伯璜及全家被抓获后,在县城西门坝被乱刀砍死,暴尸郊野,还将朱伯璜首级悬城南门示众。赤卫队班长曹石皮被抓后,先被割去两耳,再用刀刺死。赤卫队员姚鼎笙之父及兄弟被捕后,在县城旭山岭被挖心而死。在“围剿”苏区时下令烧毁房屋1047间,其中龙回墟的全部店房、屋舍被烧光无遗;抢夺耕牛171头,生猪87头,衣服503件,被子182床,蚊帐19床,农具316件,稻谷132石4斗9升。 南康解放后,李赞瑚藏匿三益乡李村深坑,企图在李村秘密组织武装。1949年10月10日在赣县王母渡下湾饭店被人民政府捕获。1950年4月18日根据人民群众一致要求,在县城体育场召开万人宣判大会,予以处决。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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