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赣州市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5439 |
颗粒名称: | 坚持依法管理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
分类号: | C36 |
页数: | 2 |
摘要: | 坚持依法管理,保护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必须在国家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要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依法监督管理。对掺杂使假、短尺少秤、哄抬物价、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偷税漏税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一经发现,要及时依法查处。同时也要防止和克服滥检查、滥处罚的现象。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要协同有关部门制止“三乱”,切实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税务、交通、城管等部门,要重点抓好城镇无照经营、无照个体运输和贩运户的清理整顿工作。对符合经营条件的,应限期按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
关键词: | 管理方法 国家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