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住房制度改革试行方案》正式出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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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5433
颗粒名称: 《赣州市住房制度改革试行方案》正式出台的通知
分类号: C36
页数: 1
摘要: 按照省政府“铅山房改会议”精神,并经中共赣州地委同意,赣州市住房制度改革试行方案将于一九九〇年八月一日正式出台实施。为了确保《房改方案》如期出台运转,特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对房改工作的领导。各单位要把房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六、市房改办应在六月十一日前将《房改方案》的修改意见印发到各单位,并做好单位房改工作的检查与督促。住房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改革工程,虽已有一定的工作基础,但出台前仍有大量具体工作要做,希各单位密切配合,周密安排,集中时间和力量抓好《房改方案》出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关键词: 住房制度 管理方法

内容

按照省政府“铅山房改会议”精神,并经中共赣州地委同意,赣州市住房制度改革试行方案将于一九九〇年八月一日正式出台实施。
  为了确保《房改方案》如期出台运转,特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对房改工作的领导。各单位要把房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各级房改机构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应于六月十五日前到位开展工作。
  二、继续广泛、深入地做好房改的宣传动员。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张旗鼓地宣传房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澄清模糊认识,消除疑虑,使广大干部、职工理解房改,支持房改。
  三、各单位要在七月十日前做好租金、基金异动核定工作。产权单位要完成承租户及住房面积、租金的异动、核定工作;各单位要完成住房基金、统筹基金、职工住房补贴、租金减免等异动、核定和基金划转工作。
  四、凡未在指定专业银行房地产资金代办处开设住房基金结算帐户的单位,应在六月二十日前建立结算帐户。
  五、凡属财政拨款或差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应于六月底前与同级财政办好租金、职工住房补贴、租金减免及住房基金的归口统管手续。
  六、市房改办应在六月十一日前将《房改方案》的修改意见印发到各单位,并做好单位房改工作的检查与督促。
  住房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改革工程,虽已有一定的工作基础,但出台前仍有大量具体工作要做,希各单位密切配合,周密安排,集中时间和力量抓好《房改方案》出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赣州市人民政府一九九〇年六月九日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赣州市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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