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赣州市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5431 |
颗粒名称: |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外商投资优惠办法 |
分类号: | D63 |
页数: | 2 |
摘要: | 为鼓励外商来我市投资兴办合资合作企业和独资企业,发展赣州市经济,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优惠办法: 第一条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凡属本市权限内审批的外商投资项目,由市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联合会审,从收到符合规定要求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之日起,均各在20天内批复,并及时转报上级部门签发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关键词: | 行政管理 管理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