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小区、文明单位、文明城市活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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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5354
颗粒名称: 创建文明小区、文明单位、文明城市活动
分类号: C912.1
页数: 1
摘要: 1983年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以来,市“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颁发《赣州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试行)》,市人民政府制定《赣州市民文明公约》,提出培养“奋发向上、文明礼貌、安定团结、整洁卫生”市风要求。1991年8月,在张家围路开展共建文明小区试点活动。共建活动以“五联五共”为主要内容。经逐步推广落实,至1995年底,全市有文明单位229个,共建文明小区4个。
关键词: 文明创建 文明活动

内容

1983年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以来,市“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颁发《赣州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试行)》,市人民政府制定《赣州市民文明公约》,提出培养“奋发向上、文明礼貌、安定团结、整洁卫生”市风要求。1991年8月,在张家围路开展共建文明小区试点活动。共建活动以“五联五共”(思想教育联做,共育“四有”新人;公益事业联办,共创优美环境;社会治安联防,共建优良秩序;文化活动联搞,共树文明新风;经济建设联抓,共图企业振兴)为主要内容。经逐步推广落实,至1995年底,全市有文明单位229个(其中省级14个、地级43个、市级172个),共建文明小区4个。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赣州市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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