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不良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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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5332
颗粒名称: 第六节 不良习俗
分类号: K892.1
页数: 2
摘要: 陋习重男轻女旧时,民间极度重视“宗祧有继”。生男举家欢喜,亲友族人皆前来道贺。而生女则视为“赔钱货”、“褴布篓”。建国后,男女平等,妇女誉为“半边天”。实行计划生育后,提倡一对夫妇生一个孩子,生男生女都一样。但少数人仍有重男轻女的思想。溺婴旧时重男轻女,溺害女婴的现象较为普遍。建国后,实行男女平等,严厉打击溺害女婴者,教育了广大群众,溺害女婴现象始制止。但近年又出现个别弃女婴现象。但客家妇女不缠脚,与男子同样是主要劳动力。其他禁忌女人长、短裤子之类,不能与男人衣服共放混洗,晾晒不得高于人头,男人亦忌收晒此类衣物。
关键词: 风俗习惯 民间习俗

内容

陋习重男轻女旧时,民间极度重视“宗祧有继”。生男举家欢喜,亲友族人皆前来道贺。而生女则视为“赔钱货”、“褴布篓”。建国后,男女平等,妇女誉为“半边天”。实行计划生育后,提倡一对夫妇生一个孩子,生男生女都一样。但少数人仍有重男轻女的思想。
  溺婴旧时重男轻女,溺害女婴的现象较为普遍。建国后,实行男女平等,严厉打击溺害女婴者,教育了广大群众,溺害女婴现象始制止。但近年又出现个别弃女婴现象。
  纳妾俗称讨小老婆。建国以前,纳妾者多为玩弄女性,多系官绅权贵、富商巨贾。一般纳妾一二个,多则四五个。为人妾者多遭丈夫和结发妻子虐待,有的被遗弃、驱逐,有的被迫轻生,也有的终生寡居,被人轻视。建国后,纳妾之俗铲除。
  缠脚清代以前,城乡豪绅地主之女,以“三寸金莲”为美,都兴缠小脚,俗称缠脚。但客家妇女不缠脚,与男子同样是主要劳动力。民国时,国民政府明令禁止,此风方息。
  迷信信鬼神旧时,城乡“神坛”林立,民间“朝神”之风颇盛。信“神”之人遇有急难,便到“神坛”烧香许愿,祈求福祉,禳祛不祥;平时则敬焚香火,虔拜“神灵”护佑。每逢农历初一、十五,燃香点烛,敬“天神”、“灶神”、“财神”、“土地神”、“五谷神”,祈祷“神灵”保佑平安、五谷丰登、六畜兴旺。若家人患病或遭不幸,便“求神问仙”,祈其驱魔降妖,甚至“设坛打醮”。神汉巫婆,故弄虚玄,讹诈财物,误人不浅。建国后,普及科学知识,破除迷信思想,问仙求神的人渐少。
  算命看相旧时,民间普遍认为富贵贫贱是命中注定,生辰八字决定人的命运,故崇尚算命、看相、测字、卜卦,以解疑惑,逢凶化吉。赣州城乡设有算命、看相店摊。建国后,此习日衰,但信命者仍存。
  看风水旧时,民间流传“头居、二命、三风水”的俗谚。认为住宅或坟墓的“风水”好坏,能影响一家的祸福,故兴建房屋,造墓安葬,必先请堪舆家(俗称地理先生)开罗盘踏看“风水”。开基时,点燃香烛,主人叩拜,以求吉利。建国后,此习衰落。
  出惊喊魂旧时,小孩夜哭不止,发热生病,被认为是受惊失魂,则由其祖母或生母将病孩的内衣包一杯米扎紧起来,或煮一个鸡蛋在病孩身上来回按摩,口中喃喃细语:“人惊、狗惊、鸡鸭惊,定惊、定神、定安宁”,并撮杯中米粒,向四方抛洒,俗名“出惊”。有的在半夜三更由病孩母亲在屋檐前高喊病孩名字“某某从四面八方失脚处回来跟爷娘睡哟——!”屋内的人就立刻应声:“回来了——!”此俗称为“喊魂”或“招魂”。建国后,此俗日衰。
  禁忌旧社会,人们长期受封建思想的影响,几乎事事讲禁忌。主要有: 数目忌男女婚配,忌女大男1岁,男大女7岁,谓之“女不大一,男不大七”。待客上菜不能摆所忌数字(3、8、11、13、16、23)的碗数。
  时日忌正月、七月不迁居。逢七(日)忌出远门,逢八(日)忌回家,谓之“七不去,八莫归”。逢九(日)忌外出,忌探病人。探病人和红喜事送礼,忌午后和晚上登门。逢年过节和农历初一、十五忌说不吉利话,忌损坏东西,忌筷子掉地。
  颜色忌民间办喜事忌白色、蓝色、黄色,送钱要用红纸包,送礼物要贴上红纸;办丧事用白、黄、蓝,忌红色,送奠礼、香烛费要用白纸包,挽幛、挽联不用红布。送葬居丧不穿红着绿。父母健在不戴白帽。新年外出拜年不穿白鞋。
  言语忌晨起忌说鬼说邪,新年头忌咒言秽语,做喜事忌言灾祸。平时言语也多有讲究,对不吉利的言语,要改变读音或更换词汇,以避凶求吉。为忌说“药”字,去药店买药改称“捡茶”。“死”字平日尤其忌说,老人去世称为“老了”或“归山”,小孩死去说“走了”。对小孩忌直说长得好,要反说“长得丑”、“象狗一样”。
  其他禁忌女人长、短裤子之类,不能与男人衣服共放混洗,晾晒不得高于人头,男人亦忌收晒此类衣物。男人忌从晾晒的女裤下通过。嫁出之女不能与丈夫在娘家同床共宿,更不可在娘家生小孩。孕妇、孤、寡、妾、再婚妇女都忌摸新娘嫁妆,新娘出嫁离家门时,父母不可送行。小孩腰上平时忌系草绳或麻绳,以避披麻戴孝之嫌。在厅堂上摆饭桌忌摆“箭桌”,即桌面木缝不能与大门和“神台”成一直线,以免影射先灵而招致灾难。铺床不可铺与楼梁平行的“背梁床”。砌灶不可做与楼梁平行的“背梁灶”,灶门不可与户门相对、河流平行。楼梁、瓦桁条要逢单数。正厅堂忌外来猪、牛窜入。平日忌食油、豆腐倒地和茶水泼人,若食油失手倒地,须撒盐粒于其上,以掩灾祸。6人坐席,忌坐成相对两方各2人,另相对两方各1人的“乌龟席”。从小年至元宵节期间,忌到别人家点火。飞鸟粪便落身上,认为大不吉利,须向近邻讨碗粥吃以避邪。耳热目跳,预示祸福将至,有“左眼跳财,右眼跳祸”之说。乌鸦在庭前屋后啼叫,认为不吉或报丧,须即刻连声:“呸!呸!”唾弃之。今青年人概不忌讳,但部分中、老年人犹信疑参半。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赣州市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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