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赣州市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5315 |
颗粒名称: | 第五节 节令习俗 |
分类号: | K89 |
页数: | 4 |
摘要: | 赣州民间传统节日的名称与习俗都具有客家色彩,除正名外,还习惯以月份称。如元宵节俗称“正月节”、“正月半”,端午节俗称“五月节”,中元节俗称“七月半”,中秋节俗称“八月节”等。节日习俗与中原各地大同小异。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四,俗称“过小年”。小年过后,俗称纳了年阶,开始打糍粑、黄元米果和各种油炸果品,磨豆腐,操办过年食品。自此直至元宵节,诸事讲顺利,说话求吉祥,亲朋、族人开始互相拜年,馈送年礼。此时,家主将大门敞开,称为“开财门”。解放后,以上旧习已消除。重阳节被定为老人节后,进一步开展尊老敬老活动。清明乡村兴在清明这天采鲜艾叶做艾米果,以作中餐并馈赠亲友。机关、学校开展清明扫墓活动 |
关键词: | 风俗习惯 民间习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