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赣州市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5297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礼仪习俗 |
分类号: | K89 |
页数: | 6 |
摘要: | 男家托媒向女家提亲,女家答应议婚后,男家备礼前去求婚。男家卜得吉兆之后,备礼通知女家,决定缔结婚姻。男女相互交赠鞋样,表示婚事已定。衣服首饰等聘礼视家庭经济条件而定,还须按照事前议定的数量送大饼、茶叶、酒、猪肉、鸡、鱼等。大饼为直径1尺余、厚1寸、饼面绘画龙凤图案的“龙凤饼”1对,又叫“爷娘饼”。此日,女家称“受聘”,或叫“领茶”。男家纳征后,择定婚期,备礼告知女家。娶亲日,男家请倩郎运嫁妆、扛彩旗、抬花轿到女家迎娶。出嫁日,父母唤女到内堂,教女在婆家如何待人处事,孝敬公婆,侍奉丈夫等。归亲后,新郎新娘行拜天地、拜祖宗、拜父母、夫妇交拜礼。入洞房后行合卺礼。结婚前,男女双方须报名和缴纳手续费。 |
关键词: | 风俗习惯 民间习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