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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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5259
颗粒名称: 伊斯兰教
分类号: J196.4
页数: 1
摘要: 伊斯兰教,也称回教、天方教、清真教。明末传入赣州,在桥儿口建有清真寺,建立伊斯兰教会。清顺治年间,30多户回民从南京陆续迁来赣州经商。从此,该教得到发展。1940年7月,中国回教协进会赣县支会成立,有会员120多人。同年,创办赣县私立伊斯兰小学,并举办清真书报室。1945年,赣州城内有回教徒1658人,多数是来自安徽和南昌等地避难者。抗战胜利后,多数避难教徒返回原籍,教徒人数锐减。至解放前夕,有教徒330人。建国后,人民政府实行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政策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伊斯兰教的正常活动。同时,尊重穆斯林的生活习俗,在牛、羊肉等食品供应上给予照顾。“文化大革命”期间,伊斯兰教被迫停止活动。
关键词: 伊斯兰教 地方宗教

内容

伊斯兰教,也称回教、天方教、清真教。明末传入赣州,在桥儿口建有清真寺(又称回教礼拜寺),建立伊斯兰教会。清顺治年间(1644~1661),30多户回民从南京陆续迁来赣州经商。从此,该教得到发展。1940年7月,中国回教协进会赣县支会成立,有会员120多人。同年,创办赣县私立伊斯兰小学(今市百家岭小学),并举办清真书报室。1945年,赣州城内有回教徒1658人,多数是来自安徽和南昌等地避难者。抗战胜利后,多数避难教徒返回原籍,教徒人数锐减。至解放前夕,有教徒330人。
  建国后,人民政府实行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政策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伊斯兰教的正常活动。同时,尊重穆斯林的生活习俗,在牛、羊肉等食品供应上给予照顾。1958年后,穆斯林界进行改革,废除封建特权和剥削压迫制度,并对教内的一些陈规陋习进行改革,废除小孩取“圣名”和“割礼”陋规,取消阿訇索取教友小礼制度,实行回汉通婚等。“文化大革命”期间,伊斯兰教被迫停止活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落实宗教政策,成立清真寺管理小组,中国伊斯兰教常务理事柏世芳阿訇为组长,伊斯兰教的宗教活动恢复正常。1988年,重新修建桥儿口清真寺。1995年,有教徒34人。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赣州市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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