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篇 宗教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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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5252
颗粒名称: 第二十八篇 宗教风俗
分类号: B08
页数: 28
摘要: 宗教在赣州有着悠久的历史,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和伊斯兰教俱有。佛教于晋代传入,经历代传播,至解放前夕,全市有大小寺庙42所。道教也于晋代传入,到元代分衍为全真派和正一派。天主教在16世纪90年代传入,先后传入的有耶稣会、方济各会和遣使会。1838年,由遣使会接任其他会教务。鸦片战争后,基督教中华圣公会、内地会、宣圣会、浸信会、浸信宣道会、安息日会相继传入,1958年6个教会合并为赣州市基督教会。伊斯兰教于明代末年传入,清顺治年间,30多户回民从南京迁来赣州经商,从此该教得到发展。建国后,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护正当的宗教活动,对披着宗教外衣从事的各种违法和非法活动予以取缔。
关键词: 宗教 习俗

内容

宗教在赣州有着悠久的历史,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和伊斯兰教俱有。佛教于晋代传入,经历代传播,至解放前夕,全市有大小寺庙42所。道教也于晋代传入,到元代分衍为全真派和正一派。天主教在16世纪90年代传入,先后传入的有耶稣会、方济各会和遣使会。1838年,由遣使会接任其他会教务。鸦片战争后,基督教中华圣公会、内地会、宣圣会、浸信会、浸信宣道会、安息日会相继传入,1958年6个教会合并为赣州市基督教会。伊斯兰教于明代末年传入,清顺治年间(1644~1661),30多户回民从南京迁来赣州经商,从此该教得到发展。
  建国后,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护正当的宗教活动,对披着宗教外衣从事的各种违法和非法活动予以取缔。1958年“大跃进”,尤其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左”倾错误的影响,部分教堂、寺观被挤占、拆除,神像和法器被捣毁,一些宗教界人士被批斗下放,宗教活动被迫停止。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宗教政策得到落实,宗教活动逐步恢复。
  第一节教别佛教晋代传入赣州,城内建有光孝寺。梁末陈初,佛学家、翻译家真谛法师在虔州释著《摄大乘经》、《论释》;虔州兴贤门右(后称小南门)有真谛寺,僧虎国建,后为一贯堂,已废。唐代,佛教在虔州较兴盛。唐高宗时,指挥使邱崇之弟邱诚重建已废的光孝寺。高僧鉴真和尚在第三次东渡日本失败后来虔州开元寺做法事,影响很大。开元年间(713~741),马道一禅师来赣,结茅于赣县龚公山(今宝华山),聚徒说法,四方学者云集。此时,凡山青水秀的地方多建有佛寺和宝塔。后梁时,在城内东北部(今中山路东段)建卢兴延寿寺,后改名寿量寺。虔州有崆峒、菩提、杏仁、马祖四大佛教名山之说。每逢农历二月、六月、九月的观音斋,六月的罗汉斋,名山佛寺香烟弥漫,前往朝拜、布施的善男信女络绎不绝。1932年9月,建立中国佛教会赣县分会,会址设光孝寺,有会员212人。1934年,在城东南东胜山创建佛教居士林,有会员800多人。次年,创立上海崇信观音同志会赣州分会,会址设曾家巷,有会员500多人。1939年,在慈姑岭中段建造海会禅寺。
  建国后,随着社会变革,赣州佛教界人士加强学习,提高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觉悟,在组织僧尼正常宗教活动的同时,从事劳动生产和社会福利事业,实践马道一的农禅结合、自给自足、上下均力的主张,实行以寺养寺,自食其力。少数寺庵仍有僧尼长住。1985年,海会禅寺修葺一新,并恢复宗教活动。1986年4月,召开第一次佛教徒代表会,成立赣州市佛教协会,江西省佛教协会理事释宗鉴和尚任会长。会址初设海会禅寺,1993年迁寿量寺。1995年有教徒1290人。
  道教晋代传入赣州后,历代都建有观庙。晋代建有上坛观,唐代建有紫极宫、玉虚观、景德观,宋代建有紫霄观,明代建有灵台观,清代建有三清古观。今除重建的玉虚观外,余皆不存。唐、宋时,道教颇为兴盛,道士地位很高,享有不纳税、不服役等特权。清代始,江西特有的道教庙会——真君庙会,传入赣州。此会为祭祀许逊而创立,祭祀场所为万寿宫。
  1914年,道教会赣县分部成立(1942年易名赣县道教会)。道教会负责组织主持每年农历二月十五庆祝李老君圣诞和二月十四追悼本会故世先师等事宜,以及承办各坊庙打醮朝皇,其中朝皇为赣州道教独有的法事活动。赣州城内三月天花宫、六月光孝寺、七月七姑庙圣诞日期,教徒进行诵《道德经》、《清净经》和上表等法事活动。真君庙会定每年八月初一(许去世之日)为“福主日”。从初一至初十,道众前往万寿宫朝拜,举办庙会。民国时期,城内真君阁(今濂溪路恒顺寺巷内)每年庙会以八月初三晚上人数最多。前往七鲤镇万寿宫朝拜的道众也络绎于途。1940年,城内庙会活动停止。1942年,注册登记的道士有100多人。解放前,境内有道观近20所,还有万寿宫30余座。
  建国后,在民主改革中,废除教内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多数道教职业人员改就他业,以劳动所得维持生计。对少数年老失去劳动力的道教职业人员,人民政府给予生活照顾。1950年,建立赣州市道教会筹备委员会,会址设三清古观内。1952年,组成市第二届道教会筹备委员会,团结道教人士,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活动,进行教内制度改革。“文化大革命”期间,道教被停止活动,宫观被接管或拆除。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逐步落实宗教政策。1984年8月,退还三清古观给道教会使用,并进行修缮。同年底,成立赣州市道教协会筹备小组,推选方业儒任组长。组址设水东镇万松山玉虚观。1995年有道众54人。
  天主教明万历二十三年(1595),葡萄牙耶稣会教士利马窦赴京途经赣州,停留传教,为赣州有天主教之始。清顺治七年(1650),赣州总督佟国器(康熙帝之母舅)赠送天主教耶稣会教士刘迪俄以赣州城内土地创建教堂。至康熙二年(1663),已发展教徒2000多人。康熙三十五年,法国遣使会派柏理文主教来赣州主持教务,为赣州城天主教有主教主持之始。三十九年,耶稣会教士他调,派方济各会教士来赣州城,建有男、女礼拜堂各1所。五十九年,方济各会和耶稣会均派教士住城办理教务。耶稣会在城内设公学1所。同年,教皇派梅宰巴尔波来赣州视察教务。雍正元年(1723),清廷禁止外国教士在华传教,并驱逐出境。此时,仍有1名意大利籍的耶稣会神甫隐住于赣州城东门外,秘密推动教务。道光十八年(1838),耶稣会和方济各会教士他调,由遣使会教士接任教务,重建教堂。光绪二十三年(1897),设教理传习班,训练妇女,担任传教职务和收养孤儿。后由意大利籍神甫江督烈组织圣亚纳会,抚育孤儿。入圣亚纳会者须宣誓,刻苦守贞,矢志不移。二十七年,圣亚纳会为收养弃婴,设孤儿院和小学各1所。三十年,在城内设修道院1所,培养中国籍传教士。
  1920年,法国人杜保罗就任赣州主教。1921年,美籍教士首次来赣州。1923年创办私立德懋小学,1929年停办。1928年,由美籍人和若望任主教,教徒达1960人,收容婴儿122人,修道院学生21人。1935年,美国仁爱会姆姆首次抵赣州城,办理慈善事业,开办医疗门诊所2个和男、女医院各1所,后又开办男、女养老院各1所,收养鳏寡孤老贫民。1936年又创办私立善导小学。1945年初,城内有美籍主教1人、教士2人,瑞士籍教士1人,华籍教士2人,华籍圣亚纳会姑姑36人,美籍仁爱会姆姆6人(姑姑、姆姆均为俗称);收养孤儿335人、鳏寡老人58人;城区及近郊有教徒1743人。城内有门诊所3个,养老院2所,100张病床的妇女医院1所,40张病床的男医院1所,医院设有护士班。1947年8月,兴办私立仁爱高级护士职业学校(1953年并入赣州卫生学校)。
  建国初期,赣州天主堂有正、副主教各1人,外国籍神甫6人,中国籍神甫13人,修女30多人,教徒1533人,听道348人。1950~1952年9月,天主堂外国籍教士进行非法活动,被分批驱逐出境,教堂由中国籍神甫管理。随后,赣州天主教经过反帝爱国运动,于1954年召开第一次教徒代表会议,成立赣州市天主教爱国会。1955~1963年,相继召开第二、三、四、五次教徒代表会议,张尚武连任5届主任委员。“文化大革命”期间,停止活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活动。1982年11月,召开第六次教徒代表会议,选举产生赣州市天主教爱国会第六届委员会组成人员。1984年,在城东罗家巷新建天主教堂(省级重点教堂)。1987年11月,召开第七次教徒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第七届委员会组成人员,江西省天主教爱国会主委陈独清主教连任第六、七两届主任委员。1991年12月,召开第八次教徒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第八届委员会组成人员,易子霞任主任委员。1995年,有教徒1015人。
  基督教赣州基督教,又名耶稣教会。清光绪初年,中华圣公会传入赣州。十七年(1891)三月,英国籍牧师糜学纯来赣州建立内地会。同年,英国系统的中华圣公会成立;二十九年,内地会创办爱灵小学,后易名私立三一小学。1925年,浸信会在赣州成立,不久,活动停止;1936年,广东省曲江县万友思牧师来赣州复立。1939年,江西青年会总干事蔡智传牧师等人由南昌来赣州,创办江西青年会赣州分会;次年创办私立青年中学,后易名赣县基督教联合中学(1944年迁浙江嘉兴)。1941年9月,美国系统的中华圣公会成立,有教徒170人,在城内西津路创办江西国际救济会和福幼幼稚园。1941年9月,皖赣教区派刘平庚来赣州建立圣公会。1942年,浸信会创办真光小学,后易名郇光小学。1946年春,安息日会在城内花园塘成立。1947年春,魏义绥偕美籍华人裴约翰来赣州成立宣圣会。民国期间,中华圣公会由李宗由任总务执事,有教徒321人。解放前,赣州基督教各教派由外国差会直接管辖。
  建国后,赣州市的基督教各派教会开展反帝爱国运动,割断与外国差会的关系,肃清帝国主义的影响,走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道路,实行“三自”(自治、自养、自传)。1951年3月,赣州中华圣公会、内地会、宣圣会、浸信会、浸信宣道会、安息日会的负责人及其代表开会磋商,成立市基督教“三自”革新委员会,选出委员11人,主要负责人为于万谦牧师,后由王孟洲继任。1954年,成立赣州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由6个教派轮流主持联合礼拜。1958年12月,6个教派取消原来的名称及执事会,统称赣州市基督教会。从此,统一对教徒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提高教徒的政治思想觉悟。“文化大革命”期间,停止活动。1982年11月恢复活动。1987年12月,赣州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召开第八次代表会议,江西省基督教教务委员会副会长田立华任主委。1991年12月,召开第九次代表会议,万保罗牧师任主委。1995年,有教徒2738人。
  伊斯兰教伊斯兰教,也称回教、天方教、清真教。明末传入赣州,在桥儿口建有清真寺(又称回教礼拜寺),建立伊斯兰教会。清顺治年间(1644~1661),30多户回民从南京陆续迁来赣州经商。从此,该教得到发展。1940年7月,中国回教协进会赣县支会成立,有会员120多人。同年,创办赣县私立伊斯兰小学(今市百家岭小学),并举办清真书报室。1945年,赣州城内有回教徒1658人,多数是来自安徽和南昌等地避难者。抗战胜利后,多数避难教徒返回原籍,教徒人数锐减。至解放前夕,有教徒330人。
  建国后,人民政府实行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政策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伊斯兰教的正常活动。同时,尊重穆斯林的生活习俗,在牛、羊肉等食品供应上给予照顾。1958年后,穆斯林界进行改革,废除封建特权和剥削压迫制度,并对教内的一些陈规陋习进行改革,废除小孩取“圣名”和“割礼”陋规,取消阿訇索取教友小礼制度,实行回汉通婚等。“文化大革命”期间,伊斯兰教被迫停止活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落实宗教政策,成立清真寺管理小组,中国伊斯兰教常务理事柏世芳阿訇为组长,伊斯兰教的宗教活动恢复正常。1988年,重新修建桥儿口清真寺。1995年,有教徒34人。
  第二节寺观教堂祠庙寺观建国前,境内寺观众多。据1946年《赣县新志稿》载,境内城乡寺庵(含已废或改作他用的)、道观(含万寿宫)各达50余座。其中,影响较大的寺庙有光孝寺、天竺寺、寿量寺、马祖岩寺、空山寺、海会禅寺,道观有上坛观、紫极宫、玉虚宫、紫霄宫、灵台观、三清古观。建国后,仍保留不少寺观。主要寺观有: 光孝寺始建于晋代,唐高宗时复建。位于城内东南隅,与慈云塔隔街相望。寺内多井,任一地点掘土1~3尺,便有澄清泉水源源外溢,故俗称出水寺。属十方丛林,建筑规模宏伟,殿堂布局井然,有前后大殿及藏经阁、放生池和连片僧舍。供奉佛像齐全,多为唐人制作。寺内僧职健全,有首座、都监、堂主、知库、知客、班首、维那、僧值等8大职事。常住和尚有数十人,明末清初年间达300多人。历史上,光孝寺不仅为赣南佛教首刹,在毗邻的闽、粤、湘数省均有较大影响。至解放前夕,光孝寺曾多次开坛传戒,许多云游名僧、大禅寺住持皆在此讲学和存牒。至今,还流传“先有赣州光孝寺,后有韶关南华寺”之说。1930年,此寺由戒常任方丈,嗣后由大椿、寿海、芳品、见海和尚住持。建国后,宗远和尚接任至1953年还俗。“文化大革命”期间,寺内佛像被捣毁。1972年,寺内大殿、藏经阁等被拆,仅存山门及前殿。1988年被市人民政府列为赣州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寿量寺位于城内中山路东段南侧,为后梁卢光稠所建。《寿量寺中兴修造记》记载:唐末卢光稠患病医治无效,有人推荐道诚僧为其诊治。病愈后,光稠欲重酬道诚僧,道诚僧不受,说:“得一袈裟地足矣”。光稠随即将其东宅花园捐送建寺。始名卢兴延寿寺;不久,改名圣量寺,宋时更为今名。元末兵毁。明洪武年间(1368~1398)复建。大学士解缙有记。原寺建筑规模宏大,因遭历代战乱冲击,逐渐损坏缩小,只剩后殿,今改作正殿。1931年,由释品芳和尚等创办私立博济初级小学。1935年停办。持芳和尚圆寂后,由明亮、传心、悟道等人先后住持,直至解放。寺内原有五代时铸造的贴金铁观音佛像1尊,高6米,为江西省大佛像之一。1957年,寺量寺被列为第一批省级重点保护文物。1972年佛像被毁,寺内僧房作他用。1991年6月开始修复寿量寺,1995年底竣工。
  海会禅寺位于城内慈姑岭中段。现有常住僧尼姑10余人,释宗鉴和尚为住持。1939年,赣州城内商界刘俊千、张德馨、戴楚衡等人募捐集资,购置慈姑岭基地建筑寺宇佛殿,计2幢9间,面积567平方米。1940~1941年,聘请钟印道居士、释济广法师(建国后曾任北京广济寺方丈)任维那。1942~1949年9月,由释海禅大师接任维那。佛殿、梵宇保存较完好。寺内有一尊来自缅甸的白玉释迦牟尼佛像及观世音、韦驮伽兰、地藏菩萨和十八尊景瓷罗汉等。1956年宗教改革之后,此寺一直是赣州市佛教唯一法事活动场地。“文化大革命”期间,停止宗教活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赣州市佛教界人士讨论,决定将此寺正式定名为海会禅寺。1984年,被江西省人民政府列为省级重点寺庙。1985年修葺一新,成为境内较大的佛教活动场所。
  清真寺位于城内桥儿口,始建于明末,占地面积700多平方米。寺正中为门厅,院中有大殿、前厅、左右厢房、亡人房、净水房、沐浴房等,建筑面积539.5平方米。1984年被列为省级重点寺庙,对外开放。1985年以来,江西省人民政府拨款15.5万元重新修建。新建寺院大门楼上“清真寺”3字系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主任张杰所题。是赣南唯一的伊斯兰教清真寺。
  紫极宫唐时建,是赣州最大的十方道观。位于今城内文庙。宋时改名大中祥符宫,后又改为元妙观。明永乐五年(1407),高道刘渊然在此宫修道授法,随后改为祝圣道场(亦称道院)。殿宇闳敞,设玉清、上清、太清3尊圣像。清代改作学院,乾隆元年(1736)迁县学于此。今为文庙。
  [=此处为插图(寿量寺修复竣工典礼)=] 玉虚观始建于唐代开元年间(713~741),属十方丛林。位于今水东小学校址。观内有丹台,世传刘继先真人炼丹于此。明代刘渊然大真人立为修持之地,遗下四代修持立功,修持名曰:上士修持“升为天宫”,中士修持“南宫立仙”,下士修持“在世长年”。清代道士刘子英设玉虚观为府观,立阴阳学执管道纲,焦道士主持观内阴阳法事功课。民国时期,在此观兴办小学。解放后,由水东小学使用。1985年,折价还给市道教协会筹备小组。1989年,在水东万松山重建。重建的玉虚观门额为“三清宫”,右侧额称“玄门”,左侧额称“正一”。正殿有玉清、上清、太清3尊圣像。住持为方业儒道士,有常住道士多人。列为道教公开活动场所。
  三清古观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由道士刘子英、方秀峰、王光祚等募化和集资建造。原建在城内忠节营,后迁小南门8号。观殿面积600多平方米,分三天门亭、正厅和大殿3部分。正厅中央供信教者朝拜和官吏参拜之用。左右有礼仪室和道仪室,接待官吏和各地道士。大殿为2层楼房,地下为大殿厅,楼上为玉皇楼。大殿厅中央有10供台,供台正面塑有三清圣像,左边有王、马、雷像,右边有朱、殷、雷像。大殿厅靠左墙塑有张天师真人像,靠右墙塑有许真君真人像。玉皇楼中央塑有玉皇像,靠墙两旁设书架,存放道教经典。左右室为鼓楼和钟楼。清末民初,观内曾驻扎兵营,玉皇楼和顶炉被毁,一切法事功课停止。1954年,因城市建设规划需要拆迁此观房产,经与道教人士协商,将小南门公房拨其使用,修葺后恢复正常道教活动。1985年8月,列为道教公开活动场所。
  教堂建国前,境内先后建有教堂6所。后历经兴废,至今尚存教堂2所。
  赣州天主堂始建于清顺治七年(1650)。康熙三十九年(1700),方济各会教士来赣,建有男、女礼拜堂各1座。雍正元年起禁教,至乾隆时天主堂被毁。光绪二十五年(1899),辣迎禄会在今大公路94号重建教堂和房舍,内有总教堂、神甫住房、修女住房、修道院、圣亚纳会、育婴堂、经堂、工作人员住房等。“文化大革命”期间,教堂被改作他用。1983年,落实宗教政策,折价偿还。1984年,在罗家巷10号兴建经堂和神职人员住房,建筑面积446平方米。
  耶稣堂境内基督教唯一的正规聚会场所。耶稣堂是赣州基督教(属内地会)最早的教堂,清光绪十七年(1891),美籍牧师马设力创建,设有2所。一所称东堂(今大公路39号),东面隔壁附设传教士住宅;一所称西堂(今西津路71号)。马设力走后,由加拿大牧师李思宋夫妻任教。教务活动有主日大礼拜、查经、圣餐、青年团契、主日学、家庭聚会、街头布道会等。1912年,教会扩大爱灵小学规模,分成男女二校:一所在东堂,名圣教小学堂,专收男生;一所在西堂,名蕴贞女校(后易名育英女校),专收女生。1930年,二校合并为私立三一小学。1988年10月23日,大公路礼拜堂正式复堂。礼拜堂占地面积891.4平方米,建筑面积346.5平方米。礼拜堂有主日上下午崇拜,每场里外容纳1000人左右,同时还有查经、祷告、唱诗聚会等,每年举办义工培训班。几年来先后选送5名青年信徒到神学院校深造。
  祠庙坛、庙、祠,都是旧时人们从事祭祀、祈祝活动的场所。据清同治十二年《赣州府志·舆地志》载,境内先后有各类坛、庙、祠余座。坛有4座,即社稷坛、风云雷雨山川坛、先农坛、厉坛;庙有多座,较有名的有城隍庙、火神庙、龙王庙、灵山庙、真君庙和江东庙(又叫嘉济庙);祠有40多座,影响较大的有文昌祠(阁)、精忠祠、乡贤祠、玉岩祠、濂溪先生祠和王文成祠。各类坛、庙、祠已废。
  第三节宗教管理建国初,宗教事务管理由市民政科负责,1952年改归中共赣州市委统战部。“文化大革命”期间中断。1978年复归统战部管理。1982年,市人民政府成立民族宗教事务科,隶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管理全市宗教事务。1989年8月,改称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定编3人。
  1982年以来,先后开放宗教活动场所6所,其中海会禅寺、清真寺、天主堂、耶稣堂等4处于1984年6月被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列为省级重点寺观教堂。协助各宗教爱国团体分别修订和制订爱国公约和管理规章制度,把宗教活动纳入宪法规定范围。
  宗教上层人士和爱国组织负责人陈独清、柏世芳、王孟洲、田立华、释宗鉴、方业儒等分别被安排为省、市政协委员、常委和市人大代表、常委。1994年后,对6所宗教活动场所按规定进行了登记、发证。
  在贯彻执行宗教政策中,已落实寺庙、道观、教堂、住所等房产共21处,计1.14万多平方米,院落4000多平方米;房屋补偿款项40多万元。尚被企事业单位、住户占用的房产,协助宗教团体与之建立了租赁、借用关系,订立租约和房产保养修缮暂行细则。已落实的教产,属宗教团体所有的全部归还给教会,属社会所有的作为公共宗教活动场所开放,并指定宗教团体管理。恢复宗教职业人员生活费,补发了17名宗教职业人员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扣的生活费,对神职人员调增了生活费。1987年10月,赣州市被评为全省落实统战政策先进市。
  自各宗教团体恢复活动以来,宗教界以多种方式回报社会的关心和资助,仅用于救助遭受自然灾害的各种捐赠款项累计超过10万元。
  第二章风俗赣州古城,风情独特。千百年来,赣州客家的传统节日、节气、操办喜庆或日常生活礼仪、生产习俗,都有自己独特的风俗民情。赣州客家民俗集中表现在“礼”上。经历上千年的变迁,古风犹存,但许多习俗已有所改变或简化,一些迷信色彩的陋习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不复存在。
  第一节生产习俗农事莳田即插秧。早稻莳田是重要农事之一。请人莳田,须一日四餐茶饭,备糕饼酒肉款待。农家常将香肠、板鸭、腊鱼、腊肉、花生、果子等留到莳田时吃,以示年年丰足有余。莳田时,第一个下田者是莳田能手,尊称“牵绳师傅”,或称“牵莳”,跨一步莳6行,要求竖、横、斜行对直,禾苗正,不能“打岔行”,否则意为不吉利。其余莳田手依次下田傍莳。建国后,推行矮秆密植,每步7行,有的先莳框架,名叫“打格子”。在莳田行进中,前行者若被居后者超越,俗叫“笼住了”,会受到嘲笑。故莳田手你追我赶,不甘落后。四餐茶饭坐首席者为莳田能手。莳完田,多余秧苗不可犁掉,而要用手拔除。莳田结束,东家要办酒席款待帮工者,俗称“洗秧根”。
  尝新早稻登场后,吃新米饭称“尝新”。东家在“尝新”日,须买酒、买肉、杀鸡鸭,做新米米果,宴请帮工,点蜡烛敬“米谷神”,以庆丰收。
  洗禾镰秋收结束,东家备办酒菜,请帮工或帮助收割的亲友会餐,俗称吃“洗禾镰”酒。东家还要烧米果分送亲友、邻居,意为全年农耕结束。建国后曾一度不兴,近年此俗又兴。
  倒稿晚稻收割后,要求在当年冬天把土地深翻过来,俗叫“犁禾稿”或“倒稿”。有“隔年不倒稿,禾苗长不好”、“隔年倒稿,顶过捡窖”的农谚。
  摘木梓木梓(油茶)有寒露子和霜降子两种,一般分别在寒露和霜降前2天采摘。摘木梓时,东家一日五餐茶饭款待帮工。本应采完一片,方许捡木梓,但东家为显示慷慨,在采摘将结束时,留一小块让大家共同采摘,俗称“打秋风”。此时,众人比赛吹树叶、唱山歌,皆大欢喜。晚餐加菜、烧米果,喜庆丰收,谓之“做下山”。
  收花生旧时,多种晚花生,农历八月初收获。先割苗,后松土,再扒花生,叫“盘花生”,后面有人跟着倒(捡)花生。将结束时,留一小块,主人和倒花生者同时收捡,叫“散塅”,象征丰收。建国后,全面推广早花生,立秋前收获,先拔苗,后摘花生。
  饲养养牛牛是农家宝,农户爱牛如子。农家定清明节为牛的生日。此日,耕牛放牧休息,给牛喂食茶油、鸡蛋、鳅鱼等,以壮牛体。平时栏干食饱,常年吃鲜草或稻草,农忙时加喂大米稀饭、细糠、薯叶等精料。清明前,气温偏低,不让牛淋雨。雨天役牛时,给牛遮油布或蓑衣,使其不受寒生病。此习相沿至今。集市上买卖耕牛,选牛有“黄牛看齿,水牛看毛”之说。买好耕牛,在牛角上系红布或红绳,以祈吉祥。卖牛者决不连同牛绳给买牛户,而把牛绳带回家,以示自家续养耕牛兴旺。
  养猪农家历来有养猪的习惯。到圩镇上买猪崽有“嘴要短,脚要粗,身上没有箍”之说。忌养“五爪猪”(脚有五趾)、“八卦猪”(脑门上有花纹)。如猪崽和牛同栏,主人先抱猪崽向牛作揖,祈牛保护。若遇猪病流行,用红纸书写“姜太公在此”,贴在猪栏门上,以避邪驱瘟。出售大猪时,男人们抬猪出门,主妇要在后呼叫:“大猪去,小猪转(回)”,意为养猪业长兴不衰。建国后,科学养猪,此习渐废。
  狩猎进山狩猎,结伴同行。每人腰间系1条用猪血或桐油浆过的麻绳网络,以“避邪”。抄山者,头戴草帽或斗笠,与兽类区别而保安全;“守堂者”,埋伏在预定范围内,待机开铳。首先命中猎物者,谓之“打头铳”,可分得兽头和两份猎物,其余按人均分。有猎犬参与,也分一份,归犬主。
  营建旧时,民间营造住宅十分重视吉利喜庆。建屋之前,须请地理先生捧罗盘择基定向,选吉日吉时动土、奠基、安门、上梁、开厅。开工之日,主人备办开工酒席,宴请工匠和帮工。房屋起墙脚至砌砖之间谓之“进桌”,主人须再办酒席款待工匠。竖门框时,须鸣鞭炮。厅堂屋上梁时,举行隆重的“上红梁仪式”,要在梁木上涂红漆或用红纸包裹,贴上“吉星高照”、“上梁大吉”等字样,挂上装有五谷的种子袋。同时燃放爆竹,泥木工匠、地理先生高唱赞语。上梁后,即设宴庆贺。有的人家在新宅大门楣上左边刻有乾卦形(三),右边刻有坤卦形(〓)。
  建屋期间,已出嫁的女儿须备办“三牲”(鸡、猪肉、鱼)和茶点果品等礼物送给娘家。新屋落成之日,称之“圆屋”,俗称“出水”。主人设筵席酬谢工匠、帮工和亲朋。泥、木匠师傅坐首席,谓之“吃完工酒”。此习俗至今仍保留,但其中带有迷信色彩的已基本消失。
  迁居新屋建成后,择吉日迁居,谓“乔迁”,俗称“过火”或“搬火”。迁居有移送火种,点燃香烛,祭祀灶神等旧俗。迁居出门时,燃放鞭炮,家主肩扛梯子手持竹篙(寓意“步步高升”),或高举火把在前引路,主妇挑着炊食具和一盆烧得通红的木炭,小孩背着书包,老人手拿扫帚,依次尾随其后,沿途鸣放鞭炮,鱼贯而入新居。进新屋后,到厨房祀灶神,进火新灶,做菜饭,摆筵席招待宾客。建国后,迷信色彩渐消,亲友道贺仍存。
  第二节行业习俗行会清末以来,赣州城内各行业都有行会。各行会有各自的“开山祖”,并定期做行会,崇敬“开山祖”。缝纫、纺织、棉花行业供奉轩辕为神,每年农历九月十六有“轩辕会”。木器、篾器、石器、匾对、棺木行业供奉鲁班为神,每年农历八月初五有“鲁班会”。泥工行业供奉女娲为神,有“女娲会”,后改为供奉鲁班为神,加入“鲁班会”。金银行业供奉吕祖为神,每年农历九月三十有“纯阳会”。铜、铁、锡金属制品行业供奉李耳为神,每年农历二月十五有“老君会”。鞋帽行业供奉孙膑为神,每年农历九月十三有“孙祖会”。笔墨行业供奉蒙恬为神,每年农历二月初二有“蒙恬会”。造纸、印刷行业供奉蔡伦为神,每年农历七月十七有“蔡伦会”。印染行业供奉梅(福)、葛(洪)二仙为神,每年农历十月十五、十六有“二仙会”。雕刻业供奉苍颉为神,每年农历二月十九有“文昌会”。茶楼、酒馆、厨师行业供奉王母为神,每年农历五月初八有“蟠桃会”。商业供奉赵公元帅为神,每年农历三月十五有“财神会”。
  行规木器业分大木、小木、圆木、棺木、农具、车木、瓦斗木及楦头等行业。学徒进店须摆“敬师酒”。由介绍人领学徒在鲁班像前向师傅、师娘叩头。进店第一年做杂事,不能与师傅同桌吃饭,要为师傅盛饭,第二年学技艺,第三年期满出师,要摆“出师酒”。出师前须考核技能,以刨、锯为标准,如不合格,不能出师。行话说:“三年锯子,四年刨”。出师后,帮师傅做工1年,工资低。店内学徒和师傅逢农历初二、十六“吃牙祭”,每人半斤猪肉。行业规定,如若发现学徒、帮工有偷盗行为,一律开除出店,亦不允许在赣州城内做木匠或经营木具。油漆店的油漆掺假,全行业有权将次品或假油漆家具全部烧光。木工为主人制做新婚卧床,开工时须吃“满碗”,竣工时主人请黄花仔(未婚男孩)或多子女有福气的男人坐床沿,鸣鞭炮。床板由6块拼成,每块为5.9尺长,寓意是“六六顺,久久长”。木工受损伤的手指血若沾在床中横杆,被认为预兆不吉利,会“犯煞”。
  缝纫业学徒拜师有的讲好1年给师傅多少谷子,有的免缴。出师以后帮师傅1年,要立字据,以免产生争执。向同行学习,称“参师”,须付礼金。旧时,缝纫店一般挂一根竹子,竹子上挂丝线,竹子代表龙。学徒出师后,要入“轩辕会”,才会被人聘用。缝纫业承接新郎(娘)或死者服装加工,加倍收费,还要红包。为贵妇做服装,收费也较高。做死者衣服,上七下八(7件上衣,8条裙裤)。老人健在订做的寿衣可使用线,死后做的可浆糊和线混用。
  烹饪业分红案、白案。红案有墨斗师傅(即领班),按掌柜嘱托配料,下面有掌锅、帮头锅、帮二锅和学徒等。学徒第一步洗碗洗菜,第二步杀鸡剖鸭,第三步负责上席餐具,第四步帮锅,先做半成菜和泡、发菜肴。烹饪人员有小账(工钱外收入),一是“毛菜”所得(筵席剩盘菜肴做的杂脍,廉价卖给穷苦人家),二是宾客给的小费,三是卖潲水所得。小账每5天或每半月分1次。墨斗师傅分双份,其他师傅、学徒按等级分,有的学徒分半分。行话由师傅指点。“三十六滴眼,那滴眼为中”是指漏勺,菜刀叫“平锋”,围裙叫“半长褂子”。“自大的料”指臭料,要先打发(处理)。“多劈几刀”,是指菜肴丰富一点。“子女点子”、“子女么子”是暗示搞“好”一些。“层夕么子”是暗示“多”下一点料。行业重视尊师重教。徒弟拜师要送师傅衣服鞋帽,每年春节、端午、中秋要送鱼肉糕点和烟酒。
  钩运业包括篾缆、制(扎)排和领江3个部分。篾缆为扎排提供材料。领江又叫滩师、大王公,是放排的首脑。领江善于看天、看水、看礁,负责确定木排的航道和行、止。每个领江通常领木排8卡或4卡,每卡木排长76尺、宽32尺。17两码子(20立方米木材)配打招(放排篙师)1名。经赣县储潭时须在船上和上岸祭龙王水神,燃香烛、放鞭炮。船到万安时要烧香杀鸡敬捎公,“杀鸡沽酒答神祝”。领江和打招都是木材老板聘请的零工或包工,对老板负责。但遇洪水冲垮木排,各由“天命”,不能追究责任。航行中每餐吃5钵饭菜,开排和收工另加餐“打牙祭”。返回赣州坐客船由老板供给船钱和饮食,但回程不计报酬。放排的报酬,一月一结,事先由领江、打招与老板商定。放排多在春分、雨水至农历七月十五之间。放排期间,语言须谨慎,也有行话,如称“姓陈”为“姓耳东”,称“筷子”为“竹篙”等,以图吉利。
  中药业城内中药店坊从制药到售药均为男人,不许女人加入药业。中药店铺概是江西临江、清江(今樟树市域内)人。全行业供奉孙思邈为神,以农历四月二十八为药皇寿诞,各药店老板集会,举行“三皇会”,行业头人征集行规费,设酒宴,并聘请戏班演戏;店员(俗称先生)另行集会,称“聚贤会”,会费由店员捐助,此日店员齐聚南临会馆。行业规定:老板给店员工资一律按当时米价折算。一般店员每月工资1.5~4石。店员每年回家探亲1次,限期1个月。两年未回家,则增发1个月工资。对有偷盗行为或不遵守店规的店员或学徒,按情节轻重处理,严重的开除出店,不准重回药业。学徒期间,学徒每逢春节、端午、中秋,须向药皇神位敬香叩头。行话有:药业称“吃拗士饭的”,卖药的称“拗士”,收藏起来称“挨起来”,糖称“粘士”等。
  理发业给婴儿剃胎头,须将剃下的头发捋成圆团,用红线吊于床门上避邪。剃完胎头,理发师以茶水搓擦婴儿头,预祝儿童头发长得象茶山一样秀丽。旧俗婴儿头顶留发象桃子,意在保护头顶“天囟”;头后及两边留发,俗谓“留贱发”,是因孩儿病痛多,希望小孩乖巧长大成人。行话有:剃刀称“青子”,飞剪称“夹宝”,条剪称“条”,理发称“修山”,剃胡须称“沙辣子”,剃光头称“光老模”,剃儿童头称“羊毛身”,剃男人头称“条耙”,称师傅为“老丑师”或“秋三师”等。
  第三节生活习俗服饰衣着清代和民国初年,长袍、短衫款式,男女相仿,都是长圆领,大面襟,自脖子处至右臂下,缀铜扣或结蒜瓣面扣,口袋缝于前襟里面,裤子同为宽腰裤,俗名“打褶裤”。服装质地有棉、麻、丝,颜色有蓝、青、白等,多为毛蓝布、乌青布、白棉布和夏布,也有白竹布和士林布。富裕人家穿绫罗绸缎、香云纱。儿童多穿束带袈衣,俗称“和尚衣”,婴儿穿连袜裤。30年代后,男人多穿中山装和学生装,少数穿西装,女人兴穿上衣下裙和旗袍。衬衣、毛线衣、卫生衣裤(绒衣裤)、棉袄、皮袄、呢大衣也逐渐流行。一般男人改穿对面襟广装便衣,女人兴穿大面襟紧身便装。耕作和做家务时,男系“团裙”于腰间,女系“围裙”于胸前。50~60年代,除农村男女和部分老人仍沿袭穿旧装外,其他人皆改穿新式服装。上衣款式先后风行列宁装、解放装、青年装、中山装、学生装,城镇女子亦兴列宁装,尤其西装裤在城乡妇女中风靡一时。服装质地以卡叽布、灯芯绒、毛呢料较盛行,还兴起热穿背心、汗衫、长、短袖衬衫,冷穿大衣、绒衣裤、毛线衣裤等。“文化大革命”期间,草绿色军装一度时兴。70年代后期开始,服装质地日趋中高档,款式日渐新潮。多数人选用涤棉、涤卡、涤纶、腈纶、尼龙等布料,部分人穿着毛料、呢料等高档衣裤。款式新颖,直筒裤、喇叭裤、牛仔裤、西装、夹克衫、风衣、羽绒服、运动服遍及城乡,女性的连衣裙、大褶裙、西服裙等裙服尤为见俏。
  冠戴清代,男人头前剃光,头后蓄发结单辫,故多戴布顶瓜皮帽或裹头巾布。少女结单辫,扎红头绳;婚后挽髻,戴网插簪。髻有圆形、船形、椭圆形等,且多佩头巾。民国时期,男人剃光头、剪西装头,多戴索顶布帽、棉绳帽、呢帽、礼帽、鸭舌帽;小孩兴戴风帽,妇女扎布条、缠绉纱。建国初,男女多戴八角帽,老人戴风雪帽或老头帽。女子兴裹各色围巾。“文化大革命”期间,一度兴戴草绿色军帽。80年代以来,帽子品种繁多。夏天,青年男女兴戴太阳帽;冬天,中老年妇女和儿童兴戴绒线编织帽,农村妇女兴裹方块围巾、纱巾。
  鞋袜民间鞋袜历来讲究坚实耐用。旧时,穿苎麻细绳纳底、两脚皆可穿的平直形或分左右的弯形布鞋,鞋面多为黑色,儿童、妇女也穿绣花鞋。遇新丧,后辈穿白布鞋,次年改穿蓝面白边鞋,以示孝敬。人们普遍穿布袜,后逐渐普及纱袜。清末至民国时期,一般男穿平口布鞋,女穿尖头平口绣花布鞋,少数人穿皮鞋。雨天,男女多穿厚底木屐,少数人穿胶鞋。夏天普遍穿薄底木屐(俗称“拖板子”)。劳作或远行,多穿掺麻条或掺布条编的草鞋。建国后,胶底帆布面的力士鞋、解放鞋和球鞋盛行一时。雨天,多数人穿浅口橡胶雨鞋。70年代起,各式塑料拖鞋、凉鞋和塑料底、橡胶底的布鞋十分普及,雨天多穿半统或中统橡胶雨靴,木屐已绝迹。80年代起,兴穿皮鞋和人造革鞋及各类旅游鞋、运动鞋;城市中青年妇女鞋式多为坡跟和高跟,并逐步向农村普及,男鞋亦在向半高跟发展。纱袜逐渐被尼龙短袜、丝袜所取代。穿裙的妇女则多数穿长统丝袜、尼龙袜。
  容饰清代,男子留长辫蓄须,闺女蓄长辫,额前梳“刘海”(俗谓“招郎发,出嫁后改梳发髻。民国初年,提倡剪发,男子多数剃光头。30年代后,妇女多改为剪短发,男子普遍理大小西装头、平头和学生装发式,城乡老年人仍爱剪光头。建国后,城镇男子一度盛行由中间往两边梳的分头。中年妇女多剪短发别发夹,青年妇女剪短发或梳长短辫。70年代后期起,男女发式变化很大,有“螺旋式”、“三七开”、“大小波浪”、“披肩式卷发”等。城镇部分男青年兴留齐脖长发或蓄鬓发,有的电烫卷发、冷烫卷发、染发;妇女兴剪齐耳短发,俗称“阿拉头”(上海装),女青年盛行烫卷发,发型颇多。
  饰物赣州妇女素有佩戴银手镯、银戒指、银耳环、银簪、银练的习俗,少数家境宽裕者则饰以金制品。小孩普遍盛行在帽额沿镶银片制成的八仙、罗汉等,脖上挂镌有“长命富贵”字样或剪刀、尺、算盘、书本等图形的银质长命锁和银项圈,以示吉祥与避邪。男子装饰较简,除兴戴金银戒指(一度兴印章戒指)外,有的戴手表、挂怀表。建国后,妇女、小孩饰物渐简。“文化大革命”期间,佩戴首饰的极少。80年代后,妇女佩戴戒指、耳环、项链者日渐增多,除金银质外,还有珍珠、宝石等,有的男子也戴金银戒指。城乡男女佩戴机械表、电子表、石英表的很普遍。
  饮食主食解放前,广大农民家境贫寒,主食多为掺粮糠菜。建国后,城乡居民以大米为主食,以红薯、豆麦、芋头之类为辅食。一日三餐。冬季昼短,有的吃两餐。农村多系三餐干饭,农忙时节,一日三餐干饭两顿茶点,谓之“一天两茶三饭”。
  干饭以大米饭为主,其做法是将大米洗净,倒入大锅内加热煮至半熟,然后捞起置入木甑,用大火蒸熟而成。米汤用于喂猪或煮成粥。城镇多用焖的方法,将洗净的米放入锅内加适量的水,直接煲焖至熟。
  稀饭即“粥”,城镇人的早餐多吃稀饭,佐以各式点心;农村多安排在晚餐吃稀饭,佐以薯、芋等。农村喜将大米加工成粉干、烫皮、沙河粉等,或煮或炒作早餐、晚餐,或临时招待客人。建国后,城镇居民以面食作早餐较普遍。
  吃茶亦称“打点心”,一般是吃普通茶和点心,较高档次的则吃“擂茶”。制作擂茶,先用擂钵将茶叶(粗细均可)和炒香的芝麻、花生仁、生姜加入油盐碾制成茶泥,饮用时将少许茶泥冲入开水拌匀即成。有的把熟蒜泥、青菜末、煎豆腐丁、肉丁、香菇丁、粉干、粉皮及油炸后碾碎的花生仁、豆子、糍酥等添入茶碗中。这种擂茶,色、香、味俱佳。农村主要在农忙季节请帮工时,上午加食1顿,或上、下午各加1顿。
  饮料旧时,城镇人家多饮茶叶沏就的茶水,农家一般采集棠梨树叶、嫩棘芽等制成“粗茶”饮用。建国后,城乡居民普遍用红、绿茶泡开水,俗称“泡茶”,招待客人和自饮。夏季,有饮用夏枯草、金银花、鱼腥草等草药凉茶的习俗。
  酒是民间待客或自酌的常备饮料。有的农家常以此代茶传统饮用酒为糯米酿制的水酒,最有特色的为冬季用糯米酒酿(俗称酒娘)勾兑白酒,酿成色泽黄白,芳香甘醇的蜜酒、冬酒。这种酒营养丰富,余味悠长,不伤人体。70年代起,各类瓶装米曲制的白酒、甜酒、果酒等开始畅销,城乡居民均兴喝瓶装酒。80年代,夏季盛行喝啤酒,逐渐遍及城乡。饮酒风俗不一,多数地方饭前吃酒,饭后品茶。城镇一般饭后不敬酒。父母健在,饭后不饮酒,以示孝敬。新春正月,客至即饮,且有各色腊味佐酒,此习相沿至今。
  吃蛋旧俗以蛋待客,或煮芋头蛋,或煎荷包蛋,或蒸酒酿蛋。吃蛋讲究个数,除丧事外,不能用2个、4个蛋待客,一般3个。儿童启蒙入学之日要吃葱花蛋。解放后,此俗已趋淡化。结婚喜日对抬花轿者(现为扶自行车者或汽车司机)以蛋招待,此俗仍存。过生日、儿童入学、内亲或远道来客,都以蛋款待;生儿女送亲朋的蛋,要染成红色,每份送6个以上,逢双或逢九,以示好事逢双,久久长之意。
  菜肴赣州人一向节衣缩食,平时,家常便饭,素菜为主,有多种蔬菜、豆类制品和小菜等。腌菜与萝卜干是传统小菜,很多人家长年备有浸泡酸菜的醋坛,把蕌头、辣椒、豆角、生姜、萝卜、黄瓜、菜梗等,洗净晾干置入坛中,用盐、糖水浸泡,可净食或作佐料。冬至前后兴作“豆腐乳”,又叫“霉豆腐”,俗称“长生菜”。夏天,喜作“盐淡豆腐”。城镇人家一般以中餐、晚餐为正餐,菜肴较丰,多伴以小虾、鱼仔、蛋之类的小荤菜,早餐多吃小菜或剩菜,而不另外炒菜。赣州人爱吃辣椒,除青菜外,凡是炒的菜几乎都放辣椒。每逢节日或款待来客都加做荤菜。旧时以猪肉、鱼、鸡、鸭为主。近年来,甲鱼、鳝鱼以及各种野味也时做待客珍品。农村除逢年过节加做荤菜外,平时一般来客,如不加做荤菜,则加做油炸豆腐和油炸冬瓜、茄子、烫皮等。
  筵席俗称“酒席”或叫“做酒”。乡村酒席,多传统菜肴,用碗盛菜,用自做的糯米水酒。城镇人家设宴多用瓶装酒或坛装酒。筵席规格,以所上菜的数目和首碗菜的质量而定,比较普遍的有四盘六碗、四盘八碗和九大碗,规格较高的有四盘六碗另加四小碟、四盘八碗另加六小碟,并备有糖果和水果供开席前吃。小碟菜是下酒菜。按头碗菜质量分,主要有肉皮席、蹄筋席和海参席3种,用燕窝为头碗菜的燕窝席极为少见。筵席间的礼节,城市摆喜酒上第一道菜时,燃放喜爆叫开席,散席送客时,再燃喜爆;农村在炒鱼上桌时,东道主往各席向来宾敬酒。近年兴加一盘青菜和一碗甜味银耳汤或莲子汤,至此,宾客一般停止吃酒,开始用饭,旋即尽欢而散。
  住宅清代以前,民间住房多为二进(一天井、二厅堂、两边厢房)房、三进(二天井、三厅堂、两边厢房)房,上厅高于下厅。随着时代变迁,二进、三进房因采光通风不好,阴暗潮湿,逐渐被四扇三间、六扇五间房所代替。住房一般多为两层,民间有“寒热不登楼”之说。四扇三间房屋多属土木结构,中间厅堂,左右两边前后四间房,开小窗。厨房建于大门左侧,土墙瓦面。屋后建有小院,饲养家禽家畜。住宅多建于山麓,座北朝南,以取冬暖夏凉,或座西朝东,以取“紫气东来”。禁忌建于正南北子午线方位,尤忌屋后建厕所,屋前建猪栏。凡是猪牛栏、砻碓房、柴草房、厕所之类的建筑,皆建于远离厅堂、主房的左右两侧。山村客家人还喜在屋后山壁上打洞挖窖,用以储存越冬的红薯、蔬果等农产品。建国后,住房风格发生显著变化,城乡建房均讲究室内通风采光,适用美观,建筑材料多用机制砖瓦和涂料。
  行走旧时出门远行,须择吉日良辰,新年初次“出行”,尤为重视。兴给新年出外经商、求学、做事的亲人煮“满碗”(鱼丝或面条或米粉加3个蛋),寓意平安、圆满和顺利。建国后,此俗渐废。
  旧时,赣州一带农村乡道每隔5里、10里,在道旁建有风雨亭。此亭由个人或众人捐资建筑,供行人避风雨和喝茶歇息。每逢盛夏,乐善好施人家在此摆放凉茶,供行人过客解渴消暑,谓之“施茶”。
  行路还有不成文的礼节性规矩:狭路相逢多互相礼让;青壮年让老幼和妇女;空手者让挑担者;推车上下坡道,空车让重车,下坡让上坡。建国后,人民政府把行路、行车讲礼让,作为社会主义新风尚加以提倡。
  其他蓄须旧时,男子60岁以上的老人喜爱留胡须,以此美容和向往高寿。蓄须须择吉日良辰,届时,厅堂点燃香烛,鸣放爆竹。蓄须老人跪拜祖宗之后,端坐厅中,由理发师为他剃头留须。理发师在动作之前,先向老人恭喜一番,说吉利话,然后开始理发、刮脸、留须。事后给理发师红包。亲朋前来送礼祝贺,主人则设宴招待宾客。父母健在不可蓄须,以示孝道。
  承继又称“过继”、“过房”。旧时,无子者,以兄弟之子为子,或以外甥为子,或过继远房族人之子为子,传宗接代,谓之“接一房烟火”。承继时,须请中人议妥条件,择吉日宴请被选继承人的生身父母、母舅及双方嫡亲叔伯、族人、亲朋等到场,证人代写“承继字”,亲叔伯人等画押(或印指纹)作为证据,主人赠送画押礼,继父子关系宣告确立。
  析产俗称“分家”。分家时,须请内亲和家族中有威望且办事公道正直之人到场,用红纸立字据,俗称“分关”。到场人在分关上签名画押。嫡长子、长孙在分家时,拥有优先权。分家后,内亲有送鱼、肉、碗筷、炊具之习。父母自留一份财产作养老之用。
  契母旧时,男孩出生后病痛多,亲人为其“问仙”、“算命”,若与生父母“不相生”,则要契拜他人为母,称“契母”或“契妈”,对生父、生母则改称大叔、大娘。生父母择吉日、备酒肉、剪衣料去契母家,拜见契母,契母抱孩子,为其取小名,如“狗狗”或“叫化子”等,意谓贱孩子好长大。契母给其右手戴一只银质祛病镯,或戴一项圈(叫“狗圈”)以避邪。此后,来往密切,亲如一家。也有过继僧道者,借佛道庇护。或请堪舆先生书写小儿生辰八字,由僧道主持装在小红布口袋中,挂在某佛祖、仙道的龛内。馈送寺观的香油钱和礼金重者,可悬于佛帽、佛耳、佛手指上。建国后,此俗渐衰。
  修谱古时,赣州有编修家谱、族谱、宗谱等谱牒的传统。据不完全统计,赣州现存旧家谱208部,全在郊区农村,其中水西乡65部、湖边乡3部、蛤湖乡12部、水南乡12部、水东镇38部、沙石镇78部。
  第四节礼仪习俗婚嫁旧时婚嫁有“六礼”之习规,即:一纳采,俗称“访人家”、求婚。男家托媒向女家提亲,女家答应议婚后,男家备礼前去求婚。二问名,俗称“开八字”,男家托媒问女方名字和出生年月日时。三纳吉,俗谓“定事”,又叫“交鞋样”。男家卜得吉兆之后,备礼通知女家,决定缔结婚姻。男女相互交赠鞋样,表示婚事已定。四纳征,俗叫“行聘”、“下茶”。一般在婚期前一年或同年,男家送聘礼给女家。衣服首饰等聘礼视家庭经济条件而定,还须按照事前议定的数量送大饼、茶叶、酒、猪肉、鸡、鱼等。大饼为直径1尺余、厚1寸、饼面绘画龙凤图案的“龙凤饼”1对,又叫“爷娘饼”。此日,女家称“受聘”,或叫“领茶”。五请期,俗名“报日子”。男家纳征后,择定婚期,备礼告知女家。六迎亲,俗称“接亲”。娶亲日,男家请倩郎运嫁妆、扛彩旗、抬花轿到女家迎娶。头天晚上,女家父母领嫁女去祠堂或众厅行辞祖礼,同时设筵席于内堂,命女坐首席,请亲戚或族中处女4人左右作陪,母斟酒,父执杯,给女儿喝告别酒,女拜受,父母退,陪者入座,称“花心桌”。出嫁日,父母唤女到内堂,教女在婆家如何待人处事,孝敬公婆,侍奉丈夫等。归亲后,新郎新娘行拜天地、拜祖宗、拜父母、夫妇交拜礼。入洞房后行合卺礼。
  抗日战争时期,提倡文明结婚,推行新式婚礼。赣县县政府规定每年的1月1日、2月2日、3月3日、4月4日、5月5日、6月6日、7月7日、8月8日、9月9日、10月10日、11月11日、12月12日,由当地政府举办集体婚礼。县城在大礼堂举行,农村在乡公所举行。结婚前,男女双方须报名和缴纳手续费。婚礼时,政府发给《结婚证书》。实行此规定仅几年,没有普遍实施,农村仍基本沿袭旧俗。
  建国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同时,市人民政府号召婚事新办、婚事从简,提倡集体婚礼。50~60年代,城市职工举行结婚仪式兴开茶话会,以糖果、瓜子、香烟等招待客人。会上一般请本单位领导讲话祝贺,再由新郎新娘介绍恋爱经过和表演节目等。前来祝贺的亲朋欢聚一堂,婚礼热闹简朴而隆重。70年代末,市郊农村逐渐兴起“采家风”,女方到男家查看住房、家庭环境,男家须盛宴款待,送红包,谓之“打发”。80年代起,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又兴婚事大办。男方除给女家礼金和“酒席钱”外,还要置办家具、床上用品等。女家则陪送电视机、冰箱、电扇、缝衣机、自行车、收录机和新郎的衣、帽、鞋、袜等。讲排场,相攀比,规格档次越来越高,铺张浪费之风渐起。各级人民政府加强思想教育,倡导移风易俗。共青团赣州地、市委于1982年元旦联合为110对青年男女举办集体婚礼,中共赣州地委书记杜昭为证婚人,致证婚词,地市党政军负责人亲临祝贺,并与新婚夫妇合影留念。郊区农村盛行新旧结合的结婚礼仪。男婚女嫁一般先由介绍人“牵线搭桥”,在征得男女双方父母初步同意后,建立恋爱关系。其联姻程序为:相亲、定婚、睄节、请期、登记、迎亲、拜堂、闹洞房、回门。
  相亲双方约定日期,男家备酒、肉、饼、果等礼物,在介绍人和内亲陪同下到女家相亲,俗称“看妹仔子”,男方给女方送红包作为见面礼。女方收受礼物和红包,热情款待,以示婚事初定。
  定婚婚事初定后,双方约定日期,女方及其亲属到男家察访。男家除备丰盛茶点、酒席招待外,再次给女方及其亲属送红包。席间双方谈定“恩恤礼”、鱼肉糯米和嫁妆等。有些地方村邻会送来荤盘果子,款待客人,以示祝贺,且体现男家睦邻一方。
  睄节定婚后至结婚前,男方在端午、中秋、春节3个节日前,备办酒肉、糕饼、衣料等向女方及其家长送礼。如男方不报迎亲日子,又不睄节,女方则认为婚事有变。
  请期男方择定迎亲日期后,择吉日备礼物送至女家。女方经过“合日子”,确定佳期,告知男方。
  登记迎亲佳期确定后,男女双方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然后分别向亲友、家族发出请柬,筹办结婚事宜。亲友送礼,舅家须为新郎取一名号,写于玻璃匾之上,连同礼物送给外甥家,俗称“送号牌”。
  迎亲结婚之日,男方备上轿肉鱼若干、下轿公鸡1只,新郎推着挂大红花的自行车(近年有的改为轿车),由介绍人、倩郎、乐师陪同,抬礼盒、放喜爆,一路吹吹打打到女家迎亲。女家的孩子们见迎亲队伍来临,在门前架凳阻拦,俗称“拦轿”,男方撒红包和硬币后才让进门。迎亲队伍到女家后,男方主事人(俗称“扛马鞘”)要行一系列礼数,给“恩恤礼”、“厨师礼”、“整容礼”、“沐浴礼”、“迎人礼”、“扶鸾礼”、“扶奁礼”、“顶针礼”、“祝敬礼”、“司翰礼”、“煮饭礼”、“开坛礼”、“开桌礼”、“担水礼”、“主事礼”、“姐妹钱”等。礼数不到不发亲。女家有的重娘舅,由舅舅背新娘上轿,也有的由兄弟背上单车或汽车,新娘脚不踏地,意思是:一不践平(谐声贫)地,指不贫穷的愿望;二表示我是尊重你们的意向背出门的,不是自己轻佻地走出去,日后娘家兄弟要支持我;三是可得到夫婿和婆家的尊重。发亲后,由新郎用自行车或轿车搭载新娘,倩郎抬嫁妆,乐师一路吹打,燃放喜爆,返回男家。新娘由新郎陪同进男家时,公婆要回避。传说相撞会日后不和睦。新娘进屋后,先在厅堂放置的簸篮里坐些时间,俗称“坐性”。在女方家,姑娘出嫁的前一天,迎接内亲贺客,晚上摆酒席款待,称“暖轿酒”。出嫁日,新娘要修容、洗澡、吃姐妹饭,母亲、姐妹相伴哭嫁,以示惜别。旋即,内亲给新娘赠送“贽腰礼”,吃过“送亲酒”后发亲。发亲时,喜娘给新娘头盖红罗帕、顶筛,由兄弟背至厅堂,跪拜谢祖,而后上车。女家要陪送1只子母鸡,与男方送来的下轿公鸡相配成对回男家,谓之“带路鸡”。
  拜堂新娘“坐性”后,礼生在新娘坐的簸篮前祝贺一番,然后由多子女的夫妇分别扶新郎、新娘,一拜天地,二拜祖宗,三拜父母,夫妻相拜,俗称“拜堂”。礼毕,入洞房。在此之前,要在新人床上撒果品让男孩上床抢吃,意祝早生贵子。拜堂后,男家摆酒席宴请宾客,俗称“吃归亲酒”。酒席后,始闹洞房。次日,亲朋吃过早饭(俗谓“散客酒)后,各自回家。
  闹洞房在洞房或厅堂中设桌置酒肴、果品等,闹房者多为青年男女,先赞祝词,由新郎新娘双双筛酒,然后,闹房者出些滑稽题目要新郎新娘做,做后大家喝酒。此时,讲粗俗话、做粗俗动作,无人计较,实际上是启蒙性教育,热热闹闹至深夜,皆大欢喜而散。
  回门婚后次日,新娘的弟或妹来男家接新婚夫妇回女家。男家须备“三牲”礼品、酒和糕饼等。双双往女家上门,拜见岳父母和父母。女家设宴款待。当日下午,备礼物送新婚夫妇回男家,不留宿。
  特殊婚姻招亲寡妇眷恋亡夫家庭亲人,不愿改嫁,或有女无儿者,不愿女儿离家出嫁,期望老有所依,便招赘一男子到女家成婚落户,称为“招亲”、“招郎”。由于入赘者多系无钱娶妻的男子,故被讥称为“撑门”、“撑门棍”。建国后,政府提倡男女平等,鼓励男到女家落户,人们的观念发生变化,成为移风易俗的新风尚。
  童养媳一是在儿子幼小时抱养一女孩,待双方成年后成亲。二是无男孩的人家,领养一女孩作为养女或作儿媳,故称“望郎媳”。此两类情况多出于贫苦人家。三是祖辈年事渐高,深恐早失生母的孙儿会遭受继母虐待而无所依,抱一与孙儿年龄相等或小两三岁的女孩为孙媳,待长大后,择吉完婚。建国后,此俗已废。
  二婚亲建国前,寡妇改嫁和离婚妇女再嫁,俗称“二婚亲”。寡妇改嫁须经亲族同意,并受人鄙视。寡妇改嫁时,须自带衣着及日用品,在拂晓前离开亡夫家,新夫在半路迎接,婚礼简便,故称“半路夫妻”。建国后,此俗已彻底废除,寡妇改嫁和离婚再嫁,婚姻自主,均不受岐视,得到法律保护。另有一种类似二婚亲的婚姻,即妇女丧夫后,转配亡夫的兄或弟,俗称“转亲”。民间对此多持褒议,认为是合乎情理之事。民间有“大嫂转小叔,门前栽蔸竹”的说法,意为能象竹子一样昌盛繁茂。
  丧葬旧俗丧葬礼仪繁多,城乡略有差异。普遍盛行的丧葬习规有送终、报丧、守灵、入殓、出殡、送葬、回车、安灵、做七、烧祈香、守孝等。明、清时期,父母死后,孝子需守孝3年。守孝期间,儒生不参加应考,为官者离任回家,家中不贴红纸对联,不办婚嫁喜事,衣不华丽,行不远游。民国时期,脱孝可提前,官不离任,逢考可应试,1年后可办各种喜事。服丧期间,家人戴孝,重七,以“七七”四十九天为“满七”,逢七日在家门口祭奠烧纸钱。“满七”时,孝子到舅家谢孝,在舅家理发后回家。父母死后次年春节,亲戚、朋友上门行“新香礼”;清明节前,子孙备办丰盛祭品到墓地祭醮,俗称“醮新地七月十五“中元节”,亲友给亡灵送纸衣、纸钱、香烛等,女儿送纸扎衣箱烧给死者,俗称“挂衣”至周年,子孙、内亲到灵位前烧香悼念,俗称“满周年”。客家崇祖,因天灾人祸举族迁徙时,往往将过世父母遗骸带在身边,到新居住地择址重新安葬,故有二次葬的风俗,原墓的碑文也在新坟地重刻。
  旧时民间重寿考,60岁以上而病死于家中卧室者为寿终正寝。老人逝世称“归仙”、“过身”、“作古”,安葬俗称“还山”,办丧事称办白喜事。且兴为在世老人预制衣棺,预造墓穴,称预制的棺材为寿木,预做的衣服为寿衣,预建的墓穴为寿拱。寿木用上等杉木作材料,寿木头上贴有红纸书写的“福”字、“寿”字,棺盖上贴有“寿比南山”、“福如东海”字样;寿衣与寿木同时做,男、女均是一套红衣红裤,一双红鞋、白袜,男为青色帽,女为青色裹头绸。筑寿拱前须请堪舆家相地形,择吉日开工;建时,亲朋须送茶点;建成时,主家设圆工酒答谢工匠、宾客。
  建国后,市人民政府提倡移风易俗,不断改革丧葬习俗,礼仪删繁就简,逐步推行火葬。职工去世,70年代以前多由本单位组成治丧委员会或治丧小组,发布讣告,举行追悼会。以后从简,只举行向遗体告别仪式,有关单位和生前友好送花圈、挽联、挽幛。参加向遗体告别的亲朋,胸扣白花,臂缠黑纱,以示哀悼。办丧家属则递上一小截红绳,供吊唁者系在衣扣上。市内和近郊的死者遗体多为火葬,骨灰装入盒匣或瓷坛,外裹红布,在公墓区安葬,墓面、碑石均简朴。农村一般以黑纱、白花替代披麻戴孝,仅有个别人家仍从旧俗,为死者请道士做法事。
  生辰自古以来,妇女生育被看作大喜事,初生第一胎尤为重视。民间生育习俗繁多,且表现为重男轻女。妇女怀孕3个月后,娘家女眷须择吉日,携带鸡、蛋、糕饼、糖果等前往探望,俗称“睄胎”亲戚亦纷送鸡、蛋、鱼、猪肚等补品。妇女分娩后,其居室称“忌间”,产妇在满月前不出居室,俗称“坐月子”。同时,夫妇不准同房。产妇忌食生冷食物、新鲜蔬菜和肥肉等,故亲邻兴用油炸豆腐、瘦肉炒腌菜送给产妇食用,称为“送菜碗”。外婆(外祖母)在婴儿出生后的“三朝日”,携婴儿衣帽、围巾,鸡蛋、糖果等至女婿家贺喜,给婴儿沐浴更衣,俗称“洗三朝”。届时,燃香烛,拜祖宗,煮红蛋分送亲朋族人、左邻右舍,以示添喜。产妇家设盛宴款待宾客,俗称“三朝客”、“三朝酒”。民间一般由奶奶或外婆给婴儿洗澡,用食用茶油涂抹婴儿全身,润滑皮肤,着衣衫时,肘部缠红棉线,俗叫“三朝捆手”。主人给洗婴者吃“满碗”。婴儿衣衫用长寿老人旧衣袜等裁剪而成,意为象老人一样长寿。若生女孩则不散发红蛋,也不请“三朝客”。
  市郊一带兴“走满月”。满月时,产妇与婴儿皆沐浴。母亲抱婴儿到厨房灶下吃“满碗”,祈求灶神保佑婴儿成长。次日,母亲抱婴儿携礼物回娘家看望外祖父母,外祖家备礼物送回,俗称“走满月”。主家设酒席宴请亲友宾客吃满月酒。婴儿出生100天,兴“做百日”。大厅放置婴儿小轿,将婴儿放在轿内,其面前放置一些文具、用具,让其抓触,以测其人生道路。并做米果分赠亲友。婴儿满周岁时,俗称“长尾巴”,兴做米果吃擂茶。亲朋送儿童玩具,外祖家送风帽、棉衣和手镯、项圈等。民间婴儿“开斋”,一般在婴儿出生的当年举行,忌跨年度,在过节或婚嫁、寿辰的喜筵上,挟些荤菜或汤汁,沾婴儿嘴唇,表示“开斋”,此后便可随意向小孩喂食饭菜。建国后,上述习俗的迷信色彩已渐消除。一般只在小孩生日,给小孩吃煮蛋、生日蛋糕等。有的将婴儿“开斋”旧俗,简化为由父母在酒席上随意沾几种荤菜于婴儿口中即行。
  晚辈为长辈庆寿,俗称“做生日”。民间一般作兴“男做齐头女做一”,即男性做寿逢整数,如60、70、80周岁;女性做寿逢一,如61、71、81周岁。平民做生日,由儿女牵头,内亲送寿饼、寿面、肉鱼、衣料、鞋帽等。寿翁家设两餐酒席酬谢宾客,一餐在头天晚上吃“暖寿酒”,一餐在寿日中午吃“拜寿酒”。寿筵上须吃面条,俗称“长寿面”。一般为60岁以上方做寿,但若长辈健在,晚辈不可为自己庆寿,以示孝敬。建国后,小孩周岁和少年生日仍兴庆祝,中年做寿极少,年长者做寿较多,规模平常,亲朋团聚小酌,以表敬意。农村多在儿孙结婚日期同时做寿,俗称双喜临门。
  开张民国以前,商店开张,店主择定吉日良辰,先将商品陈列整齐,店面粉刷一新,内外张灯结彩,以大红喜联贴于门首,红绸覆盖招牌。开张时燃放大挂爆竹,烧香点烛敬奉赵公元帅,然后亮出招牌。最先入店顾客,可用包有小额钱币的红包随意购买商品1件。旋即,亲朋送匾额、燃鞭炮、前来恭贺,店主设宴答谢,俗称“吃开张酒”。每年正月某日开门(也叫开张)做生意时,店主兴手持算盘,上下摇动,意为招财进宝。
  建国后,不论国营和私营商店(公司),新店开张和新年开业时,均鸣放爆竹。开张前发请帖,邀请有关人士出席开业典礼,有的大型公司还请领导剪彩致词。头几天营业,商品一律打折扣优惠,以广招徕,还在报纸上刊登专版开业启事,有关部门(单位)联名同贺。
  从师入学从师学艺民国以前,贫困人家的男孩无钱上学读书,十二三岁时,父母便托亲友为其寻师学艺,俗称“学手艺”。投师前,须摆“拜师酒”,席间,家长、介绍人与师傅商定学徒事宜,写成投师帖(含从师时间、遵守行规、尊师从教等内容)。学徒期间,供食宿无工资。出师后,以低微工资帮师傅做1年工,然后自谋生计。学徒期间,逢年过节,须给师傅送酒肉鸡鱼等,俗名“睄师币节”。师父每年给学徒做一套衣服,表示回礼。出师时,须摆“出师酒”,以示庆贺。建国后,学手艺的习俗相沿如旧。“文化大革命”期间,把带徒学艺视为剥削。改革开放以来,学手艺的人剧增,但不写投师帖,不做拜师和出师酒,也不硬性规定学习年限,形成新型师徒关系。惟学徒期无工资、“睄师节”等习俗未变。
  破蒙读书30年代以前,学龄儿童上学,择吉日凌晨,由亲人携带香烛、果品、酒等,放鞭炮背着上学校。到校后,由亲人先在孔夫子像前点燃香烛,引学童先跪拜孔夫子,再跪拜老师,请老师喝酒、吃果品,老师引学童入教室,点《三字经》:“幼而学,壮而行,上理国,下便民,扬名声,显父母,光于前,裕于后”,让学童跟着老师一句一句地念,反复念3遍。称为“破蒙”。40年代,此俗渐废。
  第五节节令习俗传统节日赣州民间传统节日的名称与习俗都具有客家色彩,除正名外,还习惯以月份称。如元宵节俗称“正月节”、“正月半”,端午节俗称“五月节”,中元节俗称“七月半”,中秋节俗称“八月节”等。节日习俗与中原各地大同小异。
  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四,俗称“过小年”。旧时,此日晚上家家送灶君上天,点烛烧香,燃放鞭炮,祈求灶君“上天奏善事,下地降吉祥”。此日起,家家掸尘扫地,通沟排水,抹洗门窗家具,洗涤被褥蚊帐,大搞环境卫生。小年过后,俗称纳了年阶,开始打糍粑、黄元米果和各种油炸果品,磨豆腐,操办过年食品。人们沉浸在忙碌而欢乐的氛围中。自此直至元宵节,诸事讲顺利,说话求吉祥,亲朋、族人开始互相拜年,馈送年礼。
  除夕农历一年最后一天的晚上,俗称“年三十晚”(月小为十二月二十九),谓之“过大年”。旧时,贫家负债者,躲债在外,除夕深夜方敢归家过年,故又称年关。这天,家家户户除旧布新,贴春联、喜帖,挂年画,大门、后门、厨房门、仓库门,凡有门处贴“老幼均安”、“四季平安”、“五谷丰登”、“六畜兴旺”、“后有余庆”等贴字,秉烛焚香敬祖宗,供奉年饭、酒、“三牲”。晚餐丰盛,合家围坐吃团圆饭。除荤菜外,必备芹(勤)菜。饭后,长辈给小孩分发红包,俗称压岁钱。后接“灶神”归位,敬香烛祭“灶神”。接送“灶神”忌女眷参加,俗有“男不拜月,女不送灶”之说。年三十晚,厅堂、卧室、厨房灯火通明,谓之“照年光”。人们守岁至子时,迎新接福。近年来,电视台举办春节文艺晚会,大家边看电视边守岁,待深夜零时一到,鞭炮齐鸣,热闹空前,乡村则锣鼓相伴,更助喜兴。此时,家主将大门敞开,称为“开财门”。敬香四方“神灵”,祈求保佑全家平安吉祥如意。
  大年初一即春节,一年中最隆重的传统节日。旧时,此日凌晨,家家摆设香案于门前,点烛上香,燃放鞭炮,跪拜天地,祈求一年平安发财,择“大利”方向出门走动几步,谓之“出行”。现时,一般在清早开门时,燃放一串称为“开门红”的鞭炮,以示红红火火,兴旺发达。清晨,家人更换新衣,燃香烛于厅堂,先向祖宗、后向尊长拜年。旧习拜年规定是:“初一仔,初二郎,初三、初四女拜娘”。即初一儿孙向长辈拜年,初二女婿给岳父母拜年,初三、初四出嫁女回娘家拜年。一般亲友从初一到十五日互相走访拜年,互道“恭喜发财”、“万事胜意”、“健康长寿”等吉祥话。一般家庭备有“九龙盘”,内盛香肠、板鸭、腊猪肝、腊牛肉等食品和果品待客。旧俗这天禁串门;禁白天扫地,只能晚上扫,从外向里扫,以免扫掉“财气”;禁吃菠菜,寓预防波动不安之意;禁洗衣服,以免洗掉“财气”;忌把早上洗脸水泼在地下,要存留到晚上倒;忌污言秽语,以图全年吉祥;忌女人初一出门。有的人家全日吃素,以求“神灵”保佑全年老幼平安。解放后,以上旧习已消除。
  元宵农历正月十五为元宵节,俗称“上元节”、“灯节”。民间兴吃元宵米果和汤圆,寓圆满之意。旧时,农村添丁户须备“丁酒”,族人每户皆备荤盘至祠堂(或众厅)共饮,名叫“饮花子酒”。龙灯从初六起游行于屋场,初八、初九进城游玩于街市,人们以鞭炮迎接,直至元宵节。元宵节,城乡到处锣鼓声、锁呐声、爆竹声,声声悦耳。入夜,舞龙灯、耍狮子、摇花船、踩高跷、摆鲤鱼、放烟火……人山人海,大闹花灯。传统的游艺活动,至元宵之夜达到高峰。故有“爆竹不停,龙舞不止”的俗语。建国后,饮花子酒的习俗已废,但仍吃元宵米果和丰盛酒菜,仍玩龙灯。
  端午农历五月初五为端午节,俗称端阳节。农历五月瘟疫滋生,故家家门上插艾蒿、菖蒲,采百草煮水洗澡,以防百病。午间,合家老小饮雄黄酒,并用雄黄酒、苍术酒洒于房屋四周,除污秽、驱蛇蝎。节前,民间家家兴用箬叶包糯米粽子(有的掺火腿、豆子为馅),亲友、族人之间以粽子、包子、咸蛋、香包等相赠,有的还给初入学的孩子送雨伞、鞋袜、文具等,俗称“送节”。小孩兴戴香包,学生向老师敬送粽子、鸡蛋等;老师回赠学生纸折扇等。这天举行龙舟比赛,章、贡江畔人山人海,观看龙船,热闹非凡。乡村兴采晒草药制作“端午茶”,备消暑用。建国后,赛龙舟多由市体委或市总工会、市文化局主办。
  中元节农历七月十五为“中元节”。这天,民间家家户户杀鸭子,将鸭血染纸钱,焚烧祭祖,故俗称“鬼节”。从闽、粤、赣北迁入的人家,以十三或十四为“中元节”。若去世者初值“中元节”,儿孙须制纸衣、纸箱、纸床等冥器焚烧;内亲须送纸衣、纸钱、香烛和鸭子1只给逝者家;逝者已出嫁女儿,须在七月初一置办纸衣、冥币送到娘家,将纸衣挂于壁上,节前一天,取下纸衣装入竹笼内焚化,称为“挂衣”、“送新七月半”。富裕人家兴在节日前后,请道士为去世老人做“法事”。放河灯,踩图灯,诵忏追荐,名曰“解衣”,俗称“做七月半”。还兴在街道路口叫小孩焚烧纸钱,给“孤魂野鬼”受用,人们视为做善事。建国后,凡属迷信习俗渐废。但仍杀鸭备酒,合家会餐,有的烧些纸钱纪念去世亲人。
  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为中秋节,俗称团圆节。节前,亲友间以月饼、柚子等相互馈赠。节日之夜,家家备佳肴,合家欢聚。晚餐后,民间兴在皓月临空时,庭前设香案,点烛燃香,摆上月饼、柚子等果品,称为“敬月亮”。现时,一般只是在明月下吃柚子、花生和月饼,边吃边赏月。俗称“中秋对月食柚子眼睛亮”。又因柚子俗称“大桔”,食之大吉大利。旧时,此节夜晚有“烧塔”、放“孔明灯”、猜灯谜等活动。建国后,只有团聚赏月相沿。
  重阳节农历九月初九为重阳节,俗称“重九”。这天,民间兴吃油炸薯包、芋包和推浆米果之类的传统食品,尤其兴吃米酒泡薯包,故称米果节。文人学士喜于此日登高,饮酒、赋诗、作对。建国后,重九登高作为一项体育活动,逐渐普及。有些学校组织师生重九登高,走向大自然,陶冶情操,丰富生活。重阳节被定为老人节后,进一步开展尊老敬老活动。
  新节日建国后,人民政府规定了全国统一的休假节日,除春节外,尚有以下新兴节日:元旦(1月1日),俗称“阳历年”国际妇女节(3月8日),亦称“三八”国际妇女节;植树节(3月12日);国际劳动节(5月1日),亦称“五一”国际劳动节;中国青年节(5月4日),亦称“五四”青年节;国际护士节(5月12日),也是中国护士节;国际儿童节(6月1日),亦称“六一”国际儿童节;中国共产党成立纪念日(7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节(8月1日),简称“八一”建军节;教师节(9月10日);国庆节(10月1日)。
  时令立春春为四季之始,民间素有“立春大于年”之说。城内和郊区,有人用黄褐色纸扎成春牛,用红纸印刷春耕图,挨家挨户送去。进门时,高举春牛,递上春耕图,口称:“新春大发,恭喜发财”。家家户户都给他一定报酬。这是客家人赶春牛的习俗。民间多在此节令栽种花木,并兴将鸡蛋竖立桌面上,以象征生机旺盛,农业丰收。立春时刻一到,家家户户燃放鞭炮,意在迎春接福。
  惊蛰进入惊蛰,天气转暖,冬眠百虫行将出土活动。农家多于这天炒花生、豆子、米花等,寓“炒虫”之意,使禾苗不会生虫;并在房屋内外墙基下撒些石灰,以防害虫进屋。客家人仍兴此俗。
  清明乡村兴在清明这天采鲜艾叶做艾米果,以作中餐并馈赠亲友。清明及其前数日,城乡家家备“三牲”、米酒、香烛、纸钱、鞭炮至亲人坟地培土、去草、祭祀,俗称“挂纸”。相传,清明为耕牛生日,这天让牛歇工一日,还给牛灌吃泥鳅、鸡蛋、生油等。建国后,做艾米果、扫墓、爱护耕牛等习俗仍存。机关、学校开展清明扫墓活动,到烈士纪念馆或烈士陵墓前敬献花圈,缅怀革命先烈功绩,接受革命传统教育。
  立夏俗称“过夏”。民间流传“立夏不吃蛋,上墈滚下墈”的谚语,故兴吃带壳煮熟的蛋以“补夏”,还兴吃米粉肉、蕌头包和田螺。传说立夏吃田螺可以明目亮眼。这天,普遍兴给小孩称体重,传说可防“退夏”(消瘦)。又谓这天是狗的生日,以米粉肉喂狗。
  六月六农历六月初六,本系北宋大中祥符四年(1011),以此日天书再降,诏定为“天贶节”。民间传说为罗汉菩萨“晒经日”,又说是土地公公晒银子之日。民国时期定为“晒谱日”,这天各家端出谱牒、古书和冬衣曝晒,以免霉烂、虫蛀。建国后,仍兴在这天翻晒衣服书籍等。
  进伏夏至后第三个庚日为初伏,民间称这天为“入伏”。旧俗兴进伏日吃凉粉,谓可防盛夏时长疖子、生痱子。建国后,进伏日吃凉粉之俗仍存,但不拘于进伏日,整个盛夏都有吃凉粉的习惯。
  冬至旧俗称冬至为“无忌日”。民间多于这天举办婚嫁、砌灶、建房、迁居、修坟、迁墓等,也焚纸祭奠新近亡故的亲友,谓之“揽冬”,或叫“挂冬至”。畲族蓝姓同胞兴过冬至节令。这天,家家杀鸡宰鸭,沽酒买肉,设宴款客。建国后,仍兴在冬至日上坟培土、修墓、迁坟,奠祭先人或安葬新近亡故的亲人。
  第六节不良习俗陋习重男轻女旧时,民间极度重视“宗祧有继”。生男举家欢喜,亲友族人皆前来道贺。而生女则视为“赔钱货”、“褴布篓”。建国后,男女平等,妇女誉为“半边天”。实行计划生育后,提倡一对夫妇生一个孩子,生男生女都一样。但少数人仍有重男轻女的思想。
  溺婴旧时重男轻女,溺害女婴的现象较为普遍。建国后,实行男女平等,严厉打击溺害女婴者,教育了广大群众,溺害女婴现象始制止。但近年又出现个别弃女婴现象。
  纳妾俗称讨小老婆。建国以前,纳妾者多为玩弄女性,多系官绅权贵、富商巨贾。一般纳妾一二个,多则四五个。为人妾者多遭丈夫和结发妻子虐待,有的被遗弃、驱逐,有的被迫轻生,也有的终生寡居,被人轻视。建国后,纳妾之俗铲除。
  缠脚清代以前,城乡豪绅地主之女,以“三寸金莲”为美,都兴缠小脚,俗称缠脚。但客家妇女不缠脚,与男子同样是主要劳动力。民国时,国民政府明令禁止,此风方息。
  迷信信鬼神旧时,城乡“神坛”林立,民间“朝神”之风颇盛。信“神”之人遇有急难,便到“神坛”烧香许愿,祈求福祉,禳祛不祥;平时则敬焚香火,虔拜“神灵”护佑。每逢农历初一、十五,燃香点烛,敬“天神”、“灶神”、“财神”、“土地神”、“五谷神”,祈祷“神灵”保佑平安、五谷丰登、六畜兴旺。若家人患病或遭不幸,便“求神问仙”,祈其驱魔降妖,甚至“设坛打醮”。神汉巫婆,故弄虚玄,讹诈财物,误人不浅。建国后,普及科学知识,破除迷信思想,问仙求神的人渐少。
  算命看相旧时,民间普遍认为富贵贫贱是命中注定,生辰八字决定人的命运,故崇尚算命、看相、测字、卜卦,以解疑惑,逢凶化吉。赣州城乡设有算命、看相店摊。建国后,此习日衰,但信命者仍存。
  看风水旧时,民间流传“头居、二命、三风水”的俗谚。认为住宅或坟墓的“风水”好坏,能影响一家的祸福,故兴建房屋,造墓安葬,必先请堪舆家(俗称地理先生)开罗盘踏看“风水”。开基时,点燃香烛,主人叩拜,以求吉利。建国后,此习衰落。
  出惊喊魂旧时,小孩夜哭不止,发热生病,被认为是受惊失魂,则由其祖母或生母将病孩的内衣包一杯米扎紧起来,或煮一个鸡蛋在病孩身上来回按摩,口中喃喃细语:“人惊、狗惊、鸡鸭惊,定惊、定神、定安宁”,并撮杯中米粒,向四方抛洒,俗名“出惊”。有的在半夜三更由病孩母亲在屋檐前高喊病孩名字“某某从四面八方失脚处回来跟爷娘睡哟——!”屋内的人就立刻应声:“回来了——!”此俗称为“喊魂”或“招魂”。建国后,此俗日衰。
  禁忌旧社会,人们长期受封建思想的影响,几乎事事讲禁忌。主要有: 数目忌男女婚配,忌女大男1岁,男大女7岁,谓之“女不大一,男不大七”。待客上菜不能摆所忌数字(3、8、11、13、16、23)的碗数。
  时日忌正月、七月不迁居。逢七(日)忌出远门,逢八(日)忌回家,谓之“七不去,八莫归”。逢九(日)忌外出,忌探病人。探病人和红喜事送礼,忌午后和晚上登门。逢年过节和农历初一、十五忌说不吉利话,忌损坏东西,忌筷子掉地。
  颜色忌民间办喜事忌白色、蓝色、黄色,送钱要用红纸包,送礼物要贴上红纸;办丧事用白、黄、蓝,忌红色,送奠礼、香烛费要用白纸包,挽幛、挽联不用红布。送葬居丧不穿红着绿。父母健在不戴白帽。新年外出拜年不穿白鞋。
  言语忌晨起忌说鬼说邪,新年头忌咒言秽语,做喜事忌言灾祸。平时言语也多有讲究,对不吉利的言语,要改变读音或更换词汇,以避凶求吉。为忌说“药”字,去药店买药改称“捡茶”。“死”字平日尤其忌说,老人去世称为“老了”或“归山”,小孩死去说“走了”。对小孩忌直说长得好,要反说“长得丑”、“象狗一样”。
  其他禁忌女人长、短裤子之类,不能与男人衣服共放混洗,晾晒不得高于人头,男人亦忌收晒此类衣物。男人忌从晾晒的女裤下通过。嫁出之女不能与丈夫在娘家同床共宿,更不可在娘家生小孩。孕妇、孤、寡、妾、再婚妇女都忌摸新娘嫁妆,新娘出嫁离家门时,父母不可送行。小孩腰上平时忌系草绳或麻绳,以避披麻戴孝之嫌。在厅堂上摆饭桌忌摆“箭桌”,即桌面木缝不能与大门和“神台”成一直线,以免影射先灵而招致灾难。铺床不可铺与楼梁平行的“背梁床”。砌灶不可做与楼梁平行的“背梁灶”,灶门不可与户门相对、河流平行。楼梁、瓦桁条要逢单数。正厅堂忌外来猪、牛窜入。平日忌食油、豆腐倒地和茶水泼人,若食油失手倒地,须撒盐粒于其上,以掩灾祸。6人坐席,忌坐成相对两方各2人,另相对两方各1人的“乌龟席”。从小年至元宵节期间,忌到别人家点火。飞鸟粪便落身上,认为大不吉利,须向近邻讨碗粥吃以避邪。耳热目跳,预示祸福将至,有“左眼跳财,右眼跳祸”之说。乌鸦在庭前屋后啼叫,认为不吉或报丧,须即刻连声:“呸!呸!”唾弃之。今青年人概不忌讳,但部分中、老年人犹信疑参半。
  第七节道德新风新风教育活动学雷锋活动 (参见《社会团体》篇第三章)。
  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 1982年3月,全市开展第一个“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广泛深入进行“五讲四美”教育,重点治理“环境脏、秩序乱、服务差”问题。1983年3月,开展第二个“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继续进行“五讲四美”教育,还增加“三热爱”教育内容,统称“五讲四美三热爱”。要求在继续治理脏、乱、差的基础上,搞好“三优”(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进一步开展学习雷锋、学习先进的活动。全市评选文明单位21个,先进集体192个,先进个人333人。1984年3月,开展第三个“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仍以深入开展“三优一学”为中心。经过文明礼貌月活动,全市人民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学雷锋、讲文明、做好事蔚然成风。
  创“三优”活动 1985年起,赣州市参加江西省12个城市“创三优”竞赛活动。中共赣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对此项工作常抓不懈,各部门(单位)齐抓共管,全市人民积极参与,1986、1987和1990年,赣州市在全省12个城市“创三优”竞赛评比中均获得第一名;1990、1992和1995年,3次被评为全国卫生城市;1986、1991和1994年,3次被评为全国绿化先进城市;1993年,被评为全省除“四害”先进城市;到1995年为止,先后6次被评为全省卫生先进城市。
  优质服务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各“窗口”行业以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起点,把“三爱”(爱国、爱店、爱岗位)、“四有”(有远大理想、有严明纪律、有优质服务本领、有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教育同本职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广大职工自觉做到经营讲文明、待人讲礼貌。严肃职业纪律。各行各业都制定岗位行为规范,有《两公开一监督办事制度》、《职工职业道德规范》、《岗位文明服务规范》、《基层窗口服务标准》、《文明服务禁语倡语100句》等,使职工有规可循,工作时精神饱满、着装整齐、挂牌上岗,做到顾客近柜有迎声、顾客询问有答声、顾客离柜有道别声。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竞赛。在机关开展“公仆杯”竞赛,重点解决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在执法、执纪、执规部门开展“形象杯”竞赛,重点解决执法不严、对群众态度粗暴的问题;在“窗口”服务行业开展“新风杯”竞赛,重点解决服务态度生硬、假冒伪劣商品等问题;在卫生系统开展“白求恩杯”竞赛,重点纠正医风不正问题。还开展了“树形象、创一流”、“满意在赣州”等一系列竞赛活动。全市涌现出一批最佳窗口、最佳服务(营业)员。
  优良秩序加强交通管理,在完善交通管理设施的同时,对违章者采取通报、维持交通秩序、办交通规则学习班等形式进行教育处罚,增强了市民文明行车、文明行路意识,使每年交通事故次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都呈下降趋势。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建立群防群治网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严打”和专项整治斗争,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创造一个安全的社会治安环境。进一步整顿集贸市场和文化市场秩序,在增添市场设施的同时,工商管理等部门加强市场的综合管理,取缔马路市场、占道摊点,没收淫秽录象带和黄色书刊,清除精神污染,开展创建“五好”集市、“文明摊点”的评比活动,使市场管理逐步纳入经常化、制度化的轨道。
  优美环境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的竞赛活动,绿化城市(参见《公用事业》篇)。
  创建五好家庭、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活动从1979年开展创建“五好”(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好;努力学习、工作、生产好;计划生育、教育子女好;家庭和睦,邻里关系好;移风易俗,环境卫生好)家庭活动以来,“五好”家庭、文明家庭、文明楼院不断涌现。1985年,全市评选出“五好”家庭14714户(其中文明家庭1766户),占全市总户数的19.3%。同年12月21日,全省“五好”家庭活动现场会在赣州市召开,12个城市的代表在现场会上签订创“五好”、文明家庭竞赛活动的协议书。在竞赛活动中,以“家家为赣州添光彩、户户为‘四化’做贡献”为主题,全市开展思想教育、科学技术、传统美德和文化艺术四进家庭活动,举办“婆媳互夸演讲会”、“我的一家”征文赛和“幸福家庭演唱会”。千余名家庭成员还走上街头,参加“以你一技之长,助人一臂之力”的家庭志愿者义务服务活动,为来往群众提供咨询、理发、修理、裁衣等服务。在全省创“五好”、文明家庭竞赛中,赣州市连续3年获得一等奖。1995年,全市评选出“五好”家庭3.4万户,占全市总户数的33%;文明家庭1.2万户,占“五好”家庭总户数的35%;文明楼院590栋。
  创建文明小区、文明单位、文明城市活动 1983年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以来,市“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颁发《赣州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试行)》,市人民政府制定《赣州市民文明公约》,提出培养“奋发向上、文明礼貌、安定团结、整洁卫生”市风要求。1991年8月,在张家围路开展共建文明小区试点活动。共建活动以“五联五共”(思想教育联做,共育“四有”新人;公益事业联办,共创优美环境;社会治安联防,共建优良秩序;文化活动联搞,共树文明新风;经济建设联抓,共图企业振兴)为主要内容。经逐步推广落实,至1995年底,全市有文明单位229个(其中省级14个、地级43个、市级172个),共建文明小区4个。
  文明新风事例拥军爱民 1993年3月,赣州市遭受特大洪灾。26日上午,武警赣州市消防中队接到抢运八境路农资仓库200吨化肥的任务,立即派遣30多名官兵奔赴抢运化肥的战场。他们忍着被化肥烧破皮肤的灼痛,将化肥搬到安全地带,为国家保住了200万元的财富。28日,八境公园的一段古城墙突然开裂、下陷,高出城内路面近5米的洪水随时可能决堤而入。中队官兵得知险情后,迅速投入固堤抢险战斗,从17时一直奋战到次日2时,搬运和堆垒沙包近100立方米,使古城墙免遭洪水冲垮,为保卫赣州人民的生命财产谱写了一曲动人的爱民乐章。
  1984年以来,赣州军分区、赣州地区武警支队和消防支队、市武警中队和消防中队,先后与汽车客运站、百货大楼和城区大、中、小学校等30多个单位结成共建精神文明的关系。共建双方做到“五有”(有组织领导机构、有共建计划、有共建公约、有共建活动制度、有共建联络员),并按计划经常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活动。武警赣州市消防中队派出干部战士帮助市煤气公司对职工进行军训、讲消防知识和培训义务消防员。市煤气公司组织职工到消防中队参观军事业务表演和军营内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双方开展“岗位学雷锋、立足本职作贡献”、“党在我心中”、“理想就在脚下”、“人生的价值在于奉献”的演讲赛、知识竞赛、联谊联欢等活动,密切了警民关系。消防官兵爱岗敬业,勇于拼搏,积极投身于部队的各项建设之中。消防中队被江西省人民政府、省军区评为拥政爱民先进单位,连续4年被消防总队评为先进单位。市煤气公司职工主人翁意识增强,文明施工,优质服务,廉洁办事,先后被评为江西省文明单位、全省突出贡献企业、全省企业管理先进单位和全国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1995年8月,双方被评为全省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见义勇为 1993年11月2日19时20分,空军技术勤务第五所战勤中队警卫班副班长(赣州籍)刘淼,为维护军事设施的安全,临危不惧,与一名闯入营区的歹徒搏斗,不幸惨遭杀害,以身殉职,献出了年仅19岁的宝贵生命,被批准为革命烈士。
  1995年3月5日晚上8时,东桥路发生了一起持刀结伙抢劫的重大案件。赣江公安分局东桥路治安队治安员朱斌和孙辉发现后,挺身而出,与几名歹徒展开殊死搏斗。他俩在抓歹徒中,一位被歹徒刺穿胃部,当场昏倒,醒来后还往前冲;另一位腹部被割破,肠子流出1米多,仍抱住歹徒不放。这几名歹徒终于被闻讯赶来的公安干警抓住,保住了人民的生命财产。
  尊老爱幼 1985年,市三八粮站发放粮油券时,发现辖区内有13个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该站女职工便开始进行“定人、定点、定时、包干到户”的结对子帮扶义务服务。老人们缺米少油,她们就送上门;老人的生日到了,她们送来生日蛋糕;老人病了,她们来到医院病床前问候;换季了,她们取走老人的蚊帐、被单,洗干净,叠整齐……。10多年如一日照顾这13位非亲非故的孤寡老人,成为三八粮站的一项“特色服务”。周围知情的群众都称赞三八粮站的娘子军个个都是活雷锋。13位孤寡老人说:“她们比亲闺女还亲!” 居住在中山路的钟文,5岁的时候一场车祸夺去了他父母的生命,兄妹3人成了孤儿。中山路居委会主任刘继红每天早上都先去给他们做好饭再上班,晚上帮他们洗好衣服,侍候他们睡觉后才回家。他们没有经济来源,刘继红就代写申请书向民政部门要来定期救济,自己也经常出钱帮他们买米、买菜,逢年过节还接他们到家团聚。兄妹3人长大后,刘继红又帮他们找工作。兄妹3人不仅都有了工作,而且都建立了幸福的小家庭。在钟文喜结良缘的婚宴上,把第一杯喜酒敬给了刘妈妈!3兄妹异口同声地说:“我们能有今天,多亏了刘妈妈。你真是我们的好妈妈。”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赣州市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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