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文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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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4998
颗粒名称: 第四章 文化管理
分类号: A715
页数: 3
摘要: 管理机构审查委员会抗日战争以前,书店归商会和同业公司管理,图书馆归县政府教育科管理,电影院和戏院归戏剧电影审查委员会管理,管理业务仅是审查内容和收取一定的费用。抗日战争爆发后,国民党赣县县党部成立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出版销售书刊。县党部、教育科、民政科、警察局每天派人至各影剧院审查演出内容。赣州市文化局 1949年8月,成立市人民政府教育科,管理全市文化和教育工作。1985年4月,文化与广播电视分开,成立赣州市文化局。稽查管理人员经常进行现场值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989年起,每年进行一次全市性的“扫黄”、“打非”集中行动。1994年,地市文化、公安、广电、工商部门联合采取“扫黄”、“打非”集中行动。
关键词: 工作管理 思想方法

内容

管理机构审查委员会抗日战争以前,书店归商会和同业公司管理,图书馆归县政府教育科管理,电影院和戏院归戏剧电影审查委员会管理,管理业务仅是审查内容和收取一定的费用。抗日战争爆发后,国民党赣县县党部成立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出版销售书刊。县党部、教育科、民政科、警察局每天派人至各影剧院审查演出内容。
  赣州市文化局 1949年8月,成立市人民政府教育科,管理全市文化和教育工作。1950年12月改为文教科。1956年8月,成立赣州市文教局。1960年4月,赣州市文教局分为市文化局、市教育局,1961年1月又合并为文教局。1969年4月,文化局和教育局、卫生局合并为文教卫生组,隶属市革委会政治部。1973年2月,恢复市文教局。1984年2月,撤销市文教局,成立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和市教育局。1985年4月,文化与广播电视分开,成立赣州市文化局。1995年,市文化局内设办公室、群艺科、文物科,有职工8人。
  赣州市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 1987年12月,成立赣州市社会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定编2人,隶属中共赣州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1992年6月,成立赣州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与市社文办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1994年3月,赣州市社会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改名赣州市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市文管办),仍与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合署办公。1995年,市文管办和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有职工15人。
  第二节文化市场管理 1995年,境内文化市场已形成包括歌舞、娱乐、演出、美术、图书报刊、音像、电影、印刷、文化艺术培训、文物、集邮等在内的综合性文化市场体系,经营类别30多种,网点960多家,从业人员2万多人,年创利税1000万元。文化市场管理分三部分。中央、省、地驻市文化经营单位及外资企业文化经营单位由地区文化局管理,音像市场由市广播电视局管理,其余文化经营单位由市文管办管理。1995年底,市文管办管辖的文化经营网点543家(文化娱乐199家,图书报刊132家,音像96家,印刷116家),地区文化局管辖的270多家,市广播电视局管理的150多家。通过健全组织机构、加强法制建设,文化市场管理初步形成了统一开放、统一管理、竞争有序的格局。
  市文化市场管理机构成立后,对稽查管理人员多次进行政治、业务培训考核,实行持证上岗。1994年起,对稽查队伍配备了稽查交通车辆、通讯寻呼机、微机、摄像机等装备。1994年2月,制定全市文化市场管理暂行规定,举办学习、培训班100多期,组织经营者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稽查管理人员经常进行现场值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989年起,每年进行一次全市性的“扫黄”、“打非”集中行动。1994年,地市文化、公安、广电、工商部门联合采取“扫黄”、“打非”集中行动。至1995年,共收缴封存违禁书刊图片13.5万册(张)、非法出版音响制品1.4万多盒,违禁录像带1036盒,销毁查禁图书1.3万册。
  [=此处为表格(1995年市文管办管辖的文化市场基本情况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赣州市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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