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经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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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491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经费
分类号: G467.2
页数: 1
摘要: 清末前,境内开展体育活动的经费,以民间筹款为主。民国时期,除民间筹助外,政府有临时性拨款,但无固定的体育事业费。
关键词: 教育投资 教育经费

内容

清末前,境内开展体育活动的经费,以民间筹款为主。民国时期,除民间筹助外,政府有临时性拨款,但无固定的体育事业费。
  建国后,赣州市体育事业费政府每年都有投入。50年代,每年拨给2万元。60年代有增加,1964年为4.1万元,1965~1968年每年为4.4万元。70年代中期年均2.5万元,末期增至4万元。1980~1984年,每年由市财政拨款3万元。1985年后逐年增加,1985~1990年共拨款46.23万元。1990年起,市财政每年按15%的幅度递增田径经费,1990~1993年共拨款75.9万元,1994年达59万元。同时,市体委自筹资金兴建商业门点,其收入大多用于体育活动的开展。1991年,利用门点收入兴建了健身房。1995年,市体育中心全年总收入达80多万元,除上缴税金外,全部用于兴建和维修体育场(馆)。
  市财政除每年按预算拨款外,还有专项拨款。1989年,增拨参加赣州地区第二届运动会专项款6.5万元。市少儿体校恢复后,江西省体委每年拨给其一定补助经费。
  各基层单位和乡镇每年都拨出一定的经费添置体育器材和举办运动会。1993年,水东镇投资6万元为农民体协兴建了体育场地。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赣州市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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